2024年10月31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听取市、县(区)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等方式,集中检查了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暗访随访了彭山区、丹棱县、青神县,重点检查了畜牧法的宣传、畜禽养殖场的设施设备配备、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废弃物处理、畜禽屠宰以及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畜牧法,将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市种业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养殖方式标准规范、产业链条日趋完整、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保持稳定。2023年,全市出栏生猪227.6万头、肉牛2.79万头、小家禽3953.58万只,猪肉产量16.63万吨、禽蛋产量6.49万吨、奶产量16.07万吨,全市畜牧业产值101.8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4.73%,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86%。
(一)种业水平全省前列。支持科研院所与育种企业组建畜禽种业创新联合体开展品种培育,建成全国最大的青脚麻鸡育种基地和西南唯一的西门塔尔牛育种基地。全市建成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3个,居全省第2;建成种猪场10个、种牛场3个、种鸡场3个、区域性种公猪站1个,优质种畜禽完全实现自给自足。
(二)养殖方式标准规范。坚持现代畜牧业“六化”管理,推广运用自动喂料、挤奶、清粪、温控等先进装备,养殖方式日趋标准。抓大不放小,德康、温氏、正大等企业推广代养模式,长效助农增收。全市建成规模养殖场1047个,规模养殖占比69.5%,超过全省平均5个百分点,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4个。
(三)产业链条日趋完善。引进德国最大、全球领先的肉类屠宰加工企业通内斯集团落户眉山,年屠宰生猪能力达200万头;引进正大300万只蛋鸡种养循环项目,成为目前国内定位最高、产业链最完整的蛋品生产加工基地。引进蒙牛公司建成乳制品加工厂2个和省内单体奶牛存栏最大的现代牧业,成为西南最大的乳制品加工基地。目前,全市人均肉、蛋、奶占有量分别为79.45公斤、22公斤、54.47公斤,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全域推进畜禽养殖种养循环,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4.6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洪雅县管网输送模式、丹棱县“3211”粪污转运模式列入全国典型案例。在全国率先出台《沼液管网还田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基本确立了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
(五)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快。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规范生猪屠宰管理秩序,全市屠宰场点由2015年的134家减压至32家,年屠宰能力400万头,猪肉自给率100%,每年向成都供应生猪近100万头、家禽2000万只,占成都市场供应量的15%。
(六)动物疫病防控保持稳定。坚持常态化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免疫合格率达95%以上,超过部省标准25个百分点。成功创建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2个,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4个,成为全省唯一在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上实现猪、禽和牛羊病种全覆盖的市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一是目前的宣传主要停留在政府业务部门和规模场业主,对场内的技术人员宣传执行还不够到位,还存在盲区和死角。二是宣传的方式大多局限于传统渠道,方式过于单一,宣传内容过于宽泛,针对性不强、宣传效果不佳。
(二)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专业力量不足。一是机构改革后,基层动物疫病防控编制统筹核减,实验室检测、动物检疫和卫生监管等工作存在人员不足现象。二是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青黄不接,有断档风险。三是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人员抽调混用现象突出,专岗专业能力弱化。
(三)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市场信息不对称,养殖业主难以第一时间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和政策指导,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不足。二是土地资源日益紧缺,随着耕地保护和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畜牧用地矛盾日益突出。三是市内畜禽精深加工企业较少,加工能力不足,畜禽产品主要以鲜销为主,附加值较低。
(四)疫情防控与环保压力依然巨大。一是国内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频发,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而现有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尚不完善,防疫力量不足,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二是随着畜牧业规模化发展,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治理协调的难度日益加大。
(五)信息技术和金融保险功能发挥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养殖业主对信息化的认识不足,缺乏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意识,信息化应用水平偏低。二是养殖主体由于缺乏抵押物,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三是部分养殖业主对保险的保障功能认识不足,现行保险品种比较单一、保费率高,养殖业主参保意愿不强,抗风险能力弱。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灵活多样、广泛深入开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二是根据不同宣传对象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宣传材料,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针对性。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等强化监督曝光,共同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强畜牧力量。一是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按照定责定岗定人要求,足额配齐动物卫生监督、疫控机构、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二是通过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畅通人才晋升通道、加大人才招引力度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吸引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投身畜牧产业。三是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育,建立健全“老带新”传帮带机制,确保专业人才梯度培养。
(三)拓宽延长链条,提升产业水平。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用规划引领优化畜牧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配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二是依托“智慧动监”等平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强化政策指导,提高养殖户获取信息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依托通内斯等企业大力发展畜禽精深加工,健全冷链加工配送体系,研发创新适宜各类消费群体的产品。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养殖和加工企业整合品牌资源,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信用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畜禽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四)严格防疫检疫,筑牢安全屏障。一是紧紧围绕情防控目标,保障动物防疫经费和配强防疫力量,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检疫监管、疫病监测、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二是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努力探索区域净化,扎牢防疫基础。三是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严禁违规用药,稳步推进兽用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四是严格监管执法,依法开展畜禽及其产品检验检疫,严把畜禽产品养殖、流通、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安全。五是积极探索养殖业主、种植业主、沼肥转运合作社三方紧密配合,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加快建立绿色循环体系,推进粪污综合利用。
(五)推广信息技术,强化金融支持。一是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提高精准饲喂、疫病监测、畜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二是持续加大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贴息、信贷担保、保险补贴等政策的覆盖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三是加强对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创新更多畜牧业保险产品,优化理赔流程,增强养殖户参保意愿,增强应对风险能力,巩固养殖规模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