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2014-11-07 11:31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2014年10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办和引资办学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全市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桂花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于忠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门俊良、陈桂花、陈大权、郑夕君,秘书长鲁建伟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何久伦、门俊良、郑夕君分别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辜永忠、吴爱玲、汪树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兵,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副县级纪检员、信访办主任列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程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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