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七十八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是在我市即将胜利完成“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眉山市委关于制定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契合眉山实际、顺应人民期盼,必将引领眉山现代化建设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职尽责、激情担当作为,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要增强推动落实的思想自觉。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建议》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谋划、动态调整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二要贡献推动落实的人大力量。紧扣“一城三地”发展定位,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听取审议创新赋能先进制造业、新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情况报告,扎实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中试平台建设运行、体育赛事和文旅产业联动价值等情况,为眉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要汇聚推动落实的强大合力。依法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代表队伍。组织代表深学细悟全会精神,引导代表明确发力重点,紧扣“十五五”发展重要部署,常态化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