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

2024-06-28 17:45


6月28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王晓丽、肖巍、王泽文、何万高,秘书长李勇刚及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制造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田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了有关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制造强市用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报了测评结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先伟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剑,市政府副市长王岳,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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