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张 勇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全市预算变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165.5亿元。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82.9亿元,加上省增加下达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78.1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2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2.5亿元,减去调入资金减少17.5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6.4亿元,全市支出预算增加91.3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374.2亿元。
(二)市级预算调整。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28.0亿元。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1.7亿元,加上省增加下达我市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40.1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1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5亿元,减去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1.9亿元、调入资金减少0.4亿元、增加下级转移支付28.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7.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9.1亿元,市级支出预算增加23.3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85.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全市预算变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9.7亿元,由于土地出让不及预期,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17.0亿元,全市预算收入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172.7亿元。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06.7亿元,加上省增加下达我市转移支付16.9亿元和债务转贷收入153.4亿元、结余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0.4亿元、调出资金减少17.6亿元,减去收入调减相应减少支出17.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51.3亿元,全市支出预算增加120.0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326.7亿元。
(二)市级预算调整。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8.4亿元,由于土地市场不及预期,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7.2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21.2亿元。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5.9亿元,加上省增加下达我市市级转移支付5.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8.4亿元、调出资金减少0.5亿元,减去收入调减相应减少支出7.2亿元、增加下级转移支付3.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47.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5.7亿元,市级支出预算增加20.3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56.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全市预算变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46,391万元,由于国企上缴利润减少,全市收入减少5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46,341万元。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2.5亿元,减去收入减少相应调减支出50万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124万元、调出资金增加0.1亿元,全市支出预算减少0.2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2.3亿元。
(二)市级预算调整。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3,009万元,由于国企上缴利润减少,市级收入调减4万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3,005万元。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985万元,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全市预算变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0.7亿元,全市收入预算增加7.9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38.6亿元。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5.0亿元,全市支出预算增加2.3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17.3亿元。
(二)市级预算调整。目前,社保基金均由省市两级统筹,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数调整与全市一致。
以上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