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1)
关于眉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
2023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15)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1)
关于眉山市2022年决算情况的报告...........................................................(24)
关于眉山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29)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32)
关于眉山市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3)
关于眉山市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8)
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0)
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68)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70)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71)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72)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8月25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议程共5项:
一、审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决算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副主任立胡左格、肖忠良、王晓丽、肖巍、王泽文、廖小宁,秘书长何万高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刘先伟主任主持。
市政府副市长孙剑,市政协副主席刘友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郑高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卫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林坤,陈友岚、代翔、刘沈厅、余建兵4名市人大代表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关于眉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眉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中省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扎实开展“打赢翻身仗 决战全年胜”七大攻坚行动和“千企调研解难题、竞相发展比担当”活动,有力推动全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上半年,全市GDP实现791.32亿元,增长3.5%,较一季度回升6.5个百分点,回升幅度居全省第4位,呈现加快追赶、持续回升态势。
(一)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持续提质增效。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市委、市政府把先进制造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作为破题突围的主抓手,以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按照“一年突破,两年攻坚,三年冲刺”目标,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推动经济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1+3”产业实现产值612.8亿元,总量占全市工业比重79.1%,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373.9亿元,增长10%,其中锂电、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分别增长535.9%、35.4%。“四百工程”稳步推进,新招引制造业项目55个、工业项目新开工55个、新竣工70个,均超预期进度,通威青龙基地、协鑫仁寿、四川美科陆续竣工投产。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6户,总户数达到873户,规模前100强企业实现产值529.5亿元,总量占全市工业比重68.3%,增长13.3%。服务业提升成效显著,全市扎实推进“服务业提升年”行动,全力推动消费扩容、项目建设、主体能级、行业发展“四提升”。分季度制定“约惠东坡·乐购生活”推广主题,投入政府消费券3400万。举办“味美四川·香飘东坡”美食主题活动、东坡与仁寿半程马拉松等国际赛事以及重点促销活动240余场次,累计带动消费超50亿元。三产增加值实现398.55亿元,增长5.9%;商品房销售量居全省第3;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66.2亿元,增长41.6%,总量和增速分别居全省第6位、第10位;资金吸附能力持续加强,存贷款余额增速居全省第2位。农业经济实现稳定增长,加快推进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耕地恢复,恢复补充耕地4.12万亩。创新研发并实体运行“眉山市田长制智慧管理平台”“东坡巡田”APP。启动全市首届水稻“一优两高”生产竞赛活动,发布“东坡大米”区域品牌,获得全省2022年度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先进单位第1名。一产增加值实现88.25亿元,增长4.2%,居全省第8位;小春粮食产量达到6.8万吨,增长2.9%。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取得新进展,惠通、川南辣酱、老坛子等项目推进顺利,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味在眉山”食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665.2亿元。
(二)区域协作开放合作持续落地落实。全市上下抢抓“双城”“同城”重大战略机遇,在“服务成都、依靠成都、融入成都”战略牵引下,强化对外合作、协同联动。开放合作水平持续提升,出台《眉山市开放兴市三年实施方案》,成为全市首个指导开放发展实操性文件。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境电商综试区,以及眉山国际铁路港“一港两园”等重要开放载体平台建设,眉山公用型保税仓顺利通过海关验收并实现运营,上半年累计开行国际班列53列,提前完成全年52列目标任务。组织丹甫科技、与美食品等14户企业参展133届广交会,获得意向订单约1000万元。融入“双城”再添实绩,结合成渝双城经济圈规划《纲要》涉眉任务以及工作实际,分解下达我市推动成渝双城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强化责任压实,滚动有序推进。梳理共建成渝双城重大项目清单,对接省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吸纳本土项目,实行工作专班周监测、月调度、季督查,截至6月末,推进实施项目8个,年度计划投资86.7亿元,完成投资65.1亿元。持续与重庆市涪陵区、石柱县、重庆大学等深入合作,推动产业协同、文旅融合、商贸物流等领域纵深合作,今年新签订合作协议5个,开展渝眉互动交流活动110余次。成眉“同城”加速推进,天府大道眉山段建成通车,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天眉乐高速、成乐高速扩容、天府大道二峨山段等加快建设,成眉间日开行动车达到109列,稳定开行跨市公交线路5条,两市基本实现轨道半小时、公路一小时通勤。牵头编制《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都都市圈产业建圈强链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成眉企业合作配套达605户、合作项目142个。深入推动成德眉资166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区域通办,165项电子证照实现都市圈城市之间互认。
(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走深走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向改革要发展动力,大力推进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重点改革事项,优化流程,压减时限,项目开工前须具备的节能审查等11个审批事项纳入并联审批范畴,126个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纳入工改系统办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办理时限从改革前近300个工作日压减至8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从64个压减至26个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小微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持续实施彭山区、丹棱县、青神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彭山区城乡融合发展经验全省交流。扎实开展洪雅县、青神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青神县百家池村“1183”模式全国推广。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全市涉农贷款余额1145.2亿元,增长26.1%。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社创办企业,评定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4家、国家级示范社6家。“一业一证”改革加快探索,率先在仁寿县试点推动“一业一证”试点改革,选取与群众生活、消费息息相关的餐饮、便利店、诊所、娱乐经营场所等24个行业作为试点,对同一行业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和市场主体登记合并办理,实行“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出证”,实现“一证准营”,配套为企业提供帮办、免费邮寄服务,截止目前已发放52户行业综合许可证。
(四)城乡融合统筹发展持续有力有序。城市能级不断攀升,眉山城市新中心加速建设,南都会片区路网架构基本形成,太和公园雏形呈现,城市艺术中心进入主体施工,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建筑主体改造完工。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苏祠国家一级博物馆申创加快推进,已完成三苏祠古建筑及附属建筑测量、馆藏文物信息系统等4个重点项目建设。市文化馆(新馆)市图书馆(新馆)主体结构已全面封顶。小北街特色商业街区、“东坡步道·大家之路”等23个计划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中心城区雨污管网改造19公里,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9.5%。美丽乡村加快建设,新改建“四好农村路”约136公里,丹棱县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水利工程蓄水达3.32亿立方米,东坡区、仁寿县被评为全省乡村水务先进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保持100%,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达90.6%,农村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3个乡镇列入2023年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重点建设乡镇,丹棱县“众筹文化院坝建设”入选第一批全国“一县一品”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
(五)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持续见行见效。“三大保卫战”纵深开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我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85位,同比改善6位;PM2.5浓度下降4.7%。深入实施小流域治理专项行动,16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园区”“无废机关”“无废乡村”创建;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119家企业开展考核评估。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有序推进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前第二轮央督1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7项,8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6条;162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省督36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销号,311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3个具体问题正按时序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稳步推进,印发《眉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眉山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全市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件,其中完成赔偿磋商12起,签订赔偿协议11起。
(六)保障改善民生福祉持续抓紧抓牢。稳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要要求的具体措施分工方案》,2022年眉山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282人,实现就业4219人。持续开展以“乡情乡爱·就业相伴”为主题的去冬今春农民工服务保障系列活动,荣获全省去冬今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完成省定目标任务73%;失业人员再就业3438人,完成省定目标78%;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04人,完成省定目标的64%。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推动“贫有所救”向“弱有所助”转变,成功举办全省社会救助政策暨信息系统培训会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培训会。上半年,新增低保对象3318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292人,临时生活救助1.4万人次,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9亿元。残疾人、儿童福利保障稳步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40元,居全省第2;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20元、90元,居全省第1。公共服务持续优化,新(续)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所,建成投用2所,新增学位1080个。加快省儿童医院二期、市公共卫生综合临床医疗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天府新区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天府医院)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成功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三重制度减负实效,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上半年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39403人次,减轻费用负担2.27亿元。开展“养老+家政”“养老+物业”“养老+慈善”系列试点,在168个养老服务设施、11个体育场所开展融合服务。
二、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定积极成效,但由于受非正常因素影响,主要指标在全省排位靠后,经济运行仍然存在一些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一是房地产和建筑业成为拉低经济增长主要因素。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5.7%,居全省第19位。受市场大环境影响,新开发房地产项目较少,企业拿地意愿不强,上半年民营房企仅拿地12宗、837亩,新开工商品房面积245.1万平方米,下降21.7%。同时,建筑业总产值下降13.4%,比全省低14.7个百分点。二是消费市场复苏未达预期。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16.17亿元,仅增长1.7%,比全省低5.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7位。苏宁、当当6月当月分别下降92%、40%,致6月当月限额以上有近5亿缺口,拉低限额以上社消零26个百分点。三是成眉“断头路”未完全消除。规划16条快速路,成眉间已建成3条,眉山段10条在建,3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其中益州大道南延线、梓州大道南延线眉山段主体已基本完工,成都段已纳入三区三线划定范围,但建设时序尚未确定。丹蒲快速路眉山段已建成通车,蒲江段3公里暂未开工建设。
三、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举措
下半年,全市上下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统揽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增速冲刺全省平均、排位回归全省中位”总要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打造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推动工业多做贡献。发挥工业“压舱石”作用,既要在现有企业上挖存量,更要在投产入规上育增量,确保实现全年目标。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万华化学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新培育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5户以上,推进眉山市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动能转换。深入实施项目建设“四百工程”,专班推进四川美科、协鑫锂电、天赐高新、琏升光伏等支撑性强的26个项目竣工投产,确保全年贡献产值500亿元以上。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对规模前100强企业培育力度,确保实现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70%以上。抓实升规入统,确保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15户。加快500千伏眉山西变电站、220千伏铁西变电站等项目建设,科学制定实施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引导和激励企业主动错峰用电。加快服务业企稳回升。保持营利性服务业、金融业、批发业等发展势头,乘势而上,做好服务业升规入统,确保新增限额及规模以上服务业市场主体160户。用好招商图谱,动态更新“四类”项目清单,每月定期通报服务业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确保服务业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加速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全市60个城乡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程。在大通道运营、物流枢纽运营、冷链物流基地运营、多式联运等方面开展项目招引,推动物流企业集群发展。持续稳定农业生产。围绕“天府粮仓”推进粮食种植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加快实施耕地恢复行动,牢牢守住203.71万亩耕地和184.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播面、产量达到303.5万亩、128.5万吨以上。持续加大生猪规模养殖户帮扶,确保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14.2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480个以上,生猪出栏力争227万头。做大做强东坡泡菜、眉山春橘等特色产业,确保泡菜销售收入稳定在220亿元以上、柑橘产值125亿元以上,“味在眉山”销售收入稳定在1220亿元以上。
(二)坚定不移扩大内需,不断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围绕“1+3”主导产业,持续完善“五库合一”重大项目滚动接续储备机制,全面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快今年第二批新增债券发行,力争12月底完成支付。用好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亮比赛”“红黑榜”“竞技拉练”等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工作实物量,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60亿元以上。围绕产业固链延链补链,开展精准招商,持续开展“百日攻坚(第三季)”“打赢翻身仗·决战全年胜”等招商引资专项攻坚行动。充分激发消费活力,实施促销“七进”行动,确保“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重点抢抓暑期、国庆等重要消费节点,开展汽车消费、汽车下乡等主题促销活动。开展“天下川菜 味在眉山”东坡美食系列活动,燃旺“中国川厨之乡”烟火气,建设好“中国东坡美食文化名城”,力争引流人次达到1000万。抢抓城市新中心建设等重大机遇,组织实施房产品质提升行动,加快推出高品质改善型住房,开展精准营销,推动房地产市场加快回暖。积极培育外向经济,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工作,提速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全力打造眉山市跨境电商产业园。推进锂电材料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促进雅保、杉杉等重点企业尽快开展进出口业务,确保全年外贸进出口额实现126亿元。用好省级下放管理权限,积极复制推广全国和四川自贸区先进经验成果。
(三)持续扩大开放合作,全力服务“双城”“同城”战略。持续深化渝眉合作,深入落实渝眉已签订的26个合作协议具体事项,扎实推进我市成渝双城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持续加大与国省战略对接力度,抢抓机遇补短板。高标准规划建设眉山国际铁路港,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开辟新的铁路国际物流专线,联合打造川渝商品进出口重要枢纽。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申建,建成保税仓并开仓运营,破除关键平台制约。全力促进成眉协同,加快建设益州大道南延线、梓州大道南延线等快速路,确保年内通车。加快推进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成乐高速扩容青龙段、工业大道北段、仁简快速、天府大道二峨山段等成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化与华西医院、华西二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和省人民医院合作。有序扩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范围及互认项目。加快推动成德眉资政务服务全域合作,协同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深化人力资源服务同城协作,加快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开展人才引育合作。举办四川省锂电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大会,搭建都市圈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积极筹备成德眉资总部企业眉山行活动
(四)全面深化科技创新,充分激活市场内生活力。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靶向引进“1+3”产业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持续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研发投入体系,全社会研究和实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超过1%。开展一批硬核科技项目“揭榜挂帅”、科研经费“包干”试点,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卡链”“断链”及“卡脖子”技术。深化实施产业补链强链科技行动专项,力争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30项,培育“眉山造”创新产品10个以上。加快创新平台搭建,制定落实《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眉山片区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区域产业空间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围绕“1+3”产业重点领域,支持顺应动力电池材料研究院等创建国省级研发平台。加快推进金象双氰胺重点实验室、万邦锂电池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顺应动力材料科学研究院等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创建。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头部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形成科技企业簇群发展,战略新兴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协同发展的生动局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22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0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1.8亿元以上。
(五)统筹抓好城乡建设,着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紧扣“三年成势、五年成形”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风貌和色彩控制、绿地水系、地下空间利用、夜景亮化等6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新中心相关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23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小北街特色商业街区西区和东区改造工作,完成“东坡步道·大家之路”(二期)、东坡步道四期示范段、管网改造一期、二期和管网修复一批次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有序规范农房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农村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万户,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级示范村50个。启动开展城乡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农村路灯照明工程6000组。不断完善交通体系,奋力实施综合交通大会战,确保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西段等6个项目年内建成通车,天眉乐高速等15个项目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G245青神城区段等10个项目如期开工。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完成800公里新改建工程,确保交出“3年2000公里”圆满答卷。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成果,重点指导丹棱县今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县,东坡区、洪雅县、青神县纳入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名单。
(六)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扎实推进美丽眉山建设,有序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件,以及2022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大力实施重点流域达标巩固、小流域深度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争17条市级河湖和16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优良水体及以上。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序推进美丽眉山建设。稳步推进民生事业,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生活标准。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就业工作,全面加强培训和就业衔接,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快20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全年建成投用9所,新增学位共6480个,完成川大眉山校区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加快省儿童医院二期项目建设,推动天府新区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天府医院)一期项目尽快建成投用,开工建设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
附件:眉山市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表
附件
眉山市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完成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年度计划 |
上半年完成 |
|||
绝对值 |
±% |
绝对值 |
±% |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 |
— |
6.5 |
791.32 |
3.5 |
2 |
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 |
% |
— |
4.5 |
88.25 |
4.2 |
3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 |
— |
10.5 |
— |
0.4 |
4 |
建筑业增加值增速 |
% |
— |
4.5 |
— |
-3.7 |
5 |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 |
% |
— |
7.5 |
398.55 |
5.9 |
6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 |
— |
10 |
— |
2.9 |
7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
% |
— |
6.5 |
94.4 |
7.1 |
8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 |
— |
7.5 |
316.17 |
1.7 |
9 |
先进制造业营收增速 |
% |
— |
20 |
— |
1.4 |
10 |
“1+3”产业产值 |
亿元 |
1800 |
— |
612.8 |
— |
11 |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
% |
32 |
— |
年度指标 |
|
12 |
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增速 |
% |
— |
20 |
296.6 |
8.6 |
13 |
工业投资 |
亿元 |
450 |
— |
207.25 |
46.9 |
14 |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 |
亿元 |
900 |
— |
420.23 |
— |
15 |
外贸进出口总额 |
亿元 |
126 |
— |
66.2 |
— |
16 |
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 |
% |
— |
6.3 |
— |
1.7 |
17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万平方米 |
860 |
— |
337.54 |
-15.7 |
18 |
“味在眉山”销售收入 |
亿元 |
1220 |
— |
665.2 |
— |
19 |
城镇化率提高 |
百分点 |
1.5 |
— |
0.9 |
— |
20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 |
— |
7 |
— |
6.7 |
2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 |
— |
6.5 |
— |
3.3 |
22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3 |
— |
2.1 |
— |
2023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大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巍率队开展了调研。调研组深入仁寿县“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四川德康通内斯食品有限公司、天府粮仓洪雅示范区、洪雅竹元科技有限公司、彭山区数智水稻示范基地等项目和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和项目推进情况,并听取相关经济部门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形成了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项目招引和投资驱动,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有效实施制造业强链补链,持续刺激消费复苏,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有序提升,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步恢复、积极向好态势。经济运行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上半年,全市GDP实现791.32亿元,同比增长3.5%,增速较全国和全省5.5%的增长率低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8位。农业总体稳定。上半年,一产增加值实现88.25亿元,增长4.2%,比全省高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小春粮食产量、生猪出栏头数和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产量均稳步增长。工业止滑回升。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4%,较1-5月回升3个百分点。全市工业总产值前50强企业实现产值430.6亿元,同比增长18.8%,拉动全市总产值增长7.8个百分点。其中,通威太阳能、万华化学分别增长35.4%、102.9%。服务业稳中有升。上半年,三产增加值实现398.55亿元,增长5.9%,居全省第12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16.17亿元,增长1.7%,居全省第17位。
(二)财政金融稳定增长
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分别为94.4亿元、188.2亿元,分别增长7.1%、27.4%;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504.58亿元、2484.23亿元,分别增长13.2%、20.3%。
(三)投资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9%,分别低于全国全省0.9和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3位。其中,完成工业投资同比增长45.9%,占全社会固投比重38.6%,较去年底提升10.6个百分点。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年初人代会确定的GDP增速6.5%未完成,因而目标任务未过半。在下半年工作中,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企业经营面临困难
一是停产、负增长企业较多。上半年,全市停产、负增长企业合计542户,占在库企业比重62.1%,共拖累全市产值33.4个百分点。停产企业75户,拖累全市产值增速7.5个百分点;全市负增长企业467户,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户数的53.5%,拖累全市产值增速25.9个百分点。二是企业盈利不断降低。从1-5月财务指标来看,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营收603.7亿元,同比下降16.2%;利润21.3亿元,下降53.5%;亏损企业269户,增长37.9%;亏损企业亏损总额13.3亿元,增长66.3%。近期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产生大幅波动。比如:美科182规格硅片单价从5.8元下降至3.05元,降幅47%;210规格硅片从8.2元下降至4.6元,降幅44%;天华时代电池级氢氧化锂价格下降至28万元,降幅40%以上;通威太阳能高效晶硅电池单价从1.2元下降至0.75元,降幅37%。受部分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企业盈利增长会更加困难。
(二)农业生产存在不确定性
一是粮食增产压力较大。虽然小春粮食产量达6.8万吨,增长2.9%,实现了丰收,但增幅低于全省0.8个百分点。秋粮占全年粮食总量的比重在95%左右,当前高温伏旱天气持续和稻飞虱虫害在省内快速暴发,可能对秋粮生产有较大威胁。二是生猪出栏数量增长乏力。全市猪价连续38周下跌,连续25周处于过度下跌一级预警区间。估计每出栏1头育肥猪亏损250元以上。预计较长时间还会处于亏损状态,将持续影响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出栏、补栏积极性。生猪产值在一产中占比14%左右,可能会影响一产产值增长。
(三)部分行业消费恢复放缓
一是零售业龙头企业拖累严重。上半年,社消零总额增速比全省低5.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7位,与全年目标差6.8个百分点,与上半年指导目标差2.3个百分点。这主要是零售业龙头企业拖累所致,如苏宁半年实现零售额3.25亿元,同比下降96%,拉低全市限上增速16.1个百分点,其中6月零售额仅0.27亿元。二是大型商超销售下降。上半年,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品类消费萎缩,分别实现零售额1.67亿元、2.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2%、37.0%。经济下行导致居民收入不稳定,加上食材、人力、租金等成本上涨,住宿餐饮行业受影响明显,消费增长缓慢,支撑有限。三是房地产销售疲软。受市场大环境影响,新开发房地产项目较少,企业拿地意愿不强,新开工商品房面积245.1万平方米,下降21.7%。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5.7%,居全省第19位。
(四)经济运行存在风险隐患
一是政府债务风险递增。近年政府债券发行规模逐年加大,债务余额逐年提升,加上隐性债务和基金收入的不确定性,债务风险压力增大。二是非法集资存案化解困难。非法集资案件具有侦查取证难、款项认定难、资产处置难以及跨区域等突出问题,办案周期往往长达数年,化解难度大。2022年底,我市非法集资存案15件,今年上半年化解1件。其余14件涉案资金12.53亿元,涉1.5万人,虽全部进入侦查、审判和执行阶段,但部分案件尚不具备化解条件,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房地产项目风险难化解。恒大文旅城、融创水郡未来城、环球融创未来城、青龙物流园、圣丰国际等项目未能竣工交付,购房业主数量大且多为市外人员,将面临长期维稳压力。
三、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
(一)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市”战略
高举“制造强市”大旗,扛牢建设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使命。紧抓重点项目。专班推进四川美科、协鑫锂电、天赐高新、琏升光伏等支撑性强的26个项目竣工投产,确保全年贡献产值500亿元以上。加大对规模前100强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做强做大,确保全年实现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70%以上。落实要素保障。加快500千伏眉山西变电站、220千伏铁西变电站等项目建设,科学制定实施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引导和激励企业主动错峰用电、统筹好生产计划,尽量降低电力对工业经济的影响。助企纾困解难。抓好重点企业和负增长企业的帮扶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产业展示展销会,全力以赴帮助其抢订单、拓市场。
(二)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
坚定扛牢保地稳粮政治责任,坚决守牢产粮宝地。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确保耕地面积只增不减、质量只升不降,坚决守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施耕地恢复行动,推进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平坝、丘陵地区宜粮园地、林地、草地有序还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分区域制定技术规程、管护机制。推进粮食增产。不断优化粮食种植条件,统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实施科技引领工程,运用农业新技术,推广稻香杯优质高产水稻品种和玉米、大豆高产品种。实施示范带动工程,推进东坡区、仁寿县2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区)依托园区分别建成1个优势作物万亩高产示范片。稳定生猪产能。抓好现代养殖企业和大型养殖场,指导德康、万家好等重点企业稳定产能,做到不减产不空栏。提高生猪价格保险覆盖面,落实好生猪养殖户出栏价格保险自缴部分补助资金。
(三)深入推进“服务业提升年”行动
坚定不移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提质提位。推进服务业同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服务型制造,支持服务业向制造环节拓展,造就一批生产型服务业,促进物流业和制造业融合创新;以成眉协同为抓手,加快建设益州大道南延线、梓州大道南延线等快速路,确保年内通车;抢抓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机遇,推进金融从要素化向产业化转型。重点支持头部企业。积极指导有关零售头部企业,强化内部挖潜,实施培育、排摸、帮扶等措施,做好服务业升规入统工作,新培育入库一批企业。丰富拓展消费场景。重点抢暑期、国庆等重要消费节点,开展汽车消费、汽车下乡等主题促销活动。完成发放政府消费券不少于5000万元的任务,加快太和老镇、五湖四海休闲消费示范区等未建成投运的新场景建设进度,推动小北街特色商业街、万达广场、雕像国际等全市商业步行街、重点商圈实施“焕新”行动。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用好用活利好政策机遇,推动激励政策尽快落地。抢抓城市新中心建设机遇,实施房产品质提升行动,加快推出高品质改善型住房,持续深化对外营销推介,加大开发销售力度,提升整体效益。
(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坚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债务主体”三方联动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落实各级各部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隐性债务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严禁违法违规担保;确保基金收入的适度规模,将年度法定债务率控制在120%以内,隐性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黄色等级以下。积极防范化解非法集资。落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县(区)防控责任,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原则,将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处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把非法集资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推动存量案件化解,积极协调办案机关依法加快非法集资案件办案进程,探索建立以审执为中心,以公、检、法协同联动为基础,相关部门配合保障的结案机制,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着力解决执行难、执行慢问题。强力化解房地产风险。用好用活金融十六条政策,实施保交楼专项措施,加快推进恒大、融创等重大项目复工,帮助企业筹集资金,促其早日竣工交付;加强预售房资金监管,常态化排查化解问题楼盘,建立预警提醒机制,做好群众工作,争取信任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眉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副主任范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眉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步恢复、积极向好态势。为促进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市”战略
紧抓重点项目。专班推进四川美科、天赐高新等26个支撑性项目竣工投产;加大对规上100强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做强做大。落实要素保障。加快眉山西变电站、铁西变电站等项目建设,实施迎峰度夏、错峰用电,统筹好生产计划,降低电力对工业经济的影响。助企纾困解难。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和负增长企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展示展销会,全力以赴帮助其抢订单、拓市场。
二、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
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确保耕地面积只增不减、质量只升不降,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耕地恢复行动,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现宜粮园地、林地、草地有序还耕。推进粮食增产。不断优化粮食种植条件,统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科技引领工程,运用农业新技术,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品种。稳定生猪产能。抓好现代养殖企业和大型养殖场,指导德康、万家好等重点企业稳定产能,做到不减产不空栏。提高生猪价格保险覆盖面,落实好生猪养殖户出栏价格保险自缴部分补助资金。
三、深入推进“服务业提升年”行动
推进服务业同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服务型制造,支持服务业向制造环节拓展,造就一批生产型服务业,促进物流业和制造业融合创新;抢抓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机遇,推进金融从要素化向产业化转型。重点支持头部企业。积极指导有关零售头部企业,强化内部挖潜,实施培育、排摸、帮扶等措施,做好服务业升规入统工作,新培育入库一批企业。丰富拓展消费场景。抓住中秋、国庆、“双十一”等重要消费节点,开展重点商圈促销、美食文化活动,推动汽车消费、汽车下乡等主题促销活动。加快未建成投运的新场景建设进度,推动小北街特色商业街、万达广场、雕像国际等全市商业步行街、重点商圈实施“焕新”行动。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用好用活政策,推动激励政策尽快落地,抢抓城市新中心建设机遇,实施房产品质提升行动,加快推出高品质改善型住房,持续深化对外营销推介,加大开发销售力度,提升整体效益。
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坚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债务主体”三方联动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隐性债务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严禁违法违规担保,隐性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黄色等级以下。积极防范化解非法集资。落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县(区)防控责任,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把非法集资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推动存量案件化解,探索建立以审执为中心,以公、检、法协同联动为基础,相关部门配合保障的结案机制,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强力化解房地产风险。用好用活金融十六条政策,实施保交楼专项措施,加快推进恒大、融创等重大项目复工,促其早日竣工交付;加强预售房资金监管,常态化排查化解问题楼盘,建立预警提醒机制,做好群众工作,争取信任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30日
关于眉山市2022年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刘汉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眉山市2022年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1,73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63,8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2,0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6,4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3,137万元、上年结余240,701万元、调入资金123,4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6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153,903万元;减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7,1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3,0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5,083万元,收支品迭结余608,619万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458,523万元,全市结余150,096万元,按照《预算法》第66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市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9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74,83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4,97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15,815万元、上年结余213,652万元、调入资金76,153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3,698,8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0,038万元、调出资金104,969万元,基金预算结余131,59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5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05万元、上年结余195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90万元、调出资金18,446万元,结余资金为1,464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1,685万元,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8,468万元,当年结余153,217万元,滚存结余1,182,474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708万元,加返还性收入41,1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16,3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7,6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3,063万元、上年结余30,29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8,831万元、调入资金28,07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64,101万元;减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00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96,0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3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0,88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11,063万元,收支品迭结余117,785万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64,474万元,市本级结余53,311万元,按照《预算法》第66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本级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31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5,52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8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0,045万元、调入资金5,8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6,635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692,10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8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0,02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85,000万元、调出资金26,145万元,基金预算结余29,48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6万元、上年结余184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6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60万元、调出资金1,931万元,结余资金为46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0,548万元,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5,876万元,当年结余44,672万元,滚存结余1,069,860万元(含各县(区)上划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3,401万元)。
三、市人代会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66,924万元,实际完成262,708万元,为预算的98.42%,增长5.8%;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11,42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受省专款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增加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变动为682,481万元,实际完成支出618,0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5%。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42,476万元,实际完成575,524万元,为预算的130.1%;基金支出预算为443,664万元,受收入超收、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增加等因素影响,支出预算数调整为721,594万元,实际完成692,1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91%。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740万元,执行数为2,758万元,为预算的100.66%;支出预算为1,002万元,执行数为864万元,为预算的86.23%。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57,187万元,执行数为490,548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02,816万元,执行数为445,876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44,6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69,860万元(含各县(区)上划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3,401万元)。
四、全市及市本级债务情况
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6,362,5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461,597万元。
2022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68,95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069,237万元,含一般债券56,737万元,专项债券1,012,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增加305,900万元,增长43.29%,再融资债券399,715万元,由省财政厅按协议约定时间直接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五、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全面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三市一城”战略部署,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和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政策积极有为。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约6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2.90万户,推动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发力显效。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完成财政支出680.59亿元。用好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再担·兴眉贷”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资金、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社会资金69.04亿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抢抓各类战略机遇,紧盯上级政策资金投向,到位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和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资金突破300亿元。
(二)财政保障精准务实。着眼民生事业和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精准供给资金,确保市委重大安排落地落实。全市20件民生实事115个项目投入117.8亿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市共安排17.86亿元用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44.38亿元支持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45.1亿元,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新(续)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9所。围绕“制造强市”首位战略,出台“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政策,全年兑现奖补资金8.49亿元。搭建48亿元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顺应动力、中创新航等8个省市重点项目落地。
(三)财政管理精细有效。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将压减预算用于重点增支领域。出台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等制度,压紧压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首个启动框架协议政府采购项目。筑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加强库款运行调度,抓实抓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财政重点领域风险总体可控。
2022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得益于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得益于市人大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苦干实干、奋力拼搏。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支出绩效有待提高,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持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关于眉山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
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预算委主任委员 宋 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 8月17日,市人大预算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汉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2年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李旭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第三方机构的预先审查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市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市级决算情况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708万元,为预算的98.42%,比上年增长5.8%;支出618,0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5%;净结余(品迭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53,311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5,524万元,为预算的130.1%;支出692,1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91%;结余(品迭上年结余、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29,48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8万元,为预算的100.66%;支出864万元,为预算的86.23%。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0,548万元;支出445,8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69,860万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44,672万元。
二、初步审查意见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狠抓财源建设和财政政策资金统筹,着力保重点、控成本、强绩效、促改革,为推动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审计部门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了审计,发现了市级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促投资抓产业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为做好市级决算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市审计局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2年决算情况和审计报告也反映出市级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预决算编报不够准确、财政政策执行及部门财务管理不到位、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等。这些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高度重视。
三、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预算决算编报质量。合理测算预算收支,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各项因素和上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细化预算编制,规范资金列报和使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避免资金闲置或预算调整偏差过大。严格决算数据审核,在决算草案编制时要对决算与预算差额较大的收支情况作出说明。决算报告要着力体现中央、省市重大政策实施效果与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涉及预算调整的要依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形成指标清晰、操作便捷、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与我市中长期规划相衔接、与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匹配。充分运用“两书一函”、预算挂钩等方式,督促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自评结果的核查力度,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懂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三)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扎实做实项目库建设和前期准备,强化项目收益科学论证,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对债务高风险警示区的监督指导,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形债务存量。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举债融资规模,强化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坚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债务主体”三方联动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多方位、多角度编织覆盖各领域的“风险防范网”,加强市场化、法制化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建设。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把握准、领会透、落实好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六个聚焦”的总体要求,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强化整改督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向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护航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议。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2023年8月25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汉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2年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李旭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
关于眉山市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刘汉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眉山市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3年1—6月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4,130万元,增长7.09%,完成预算的56.80%。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81,736万元,增长27.35%,完成预算的71.43%。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864万元,增长13.37%,完成预算的49.66%。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8,649万元,增长46.18%,完成预算的73.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9,609万元,增长37.72%,完成预算的39.1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95,167万元,增长13.26%,完成预算的75.4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9,838万元,完成预算的29.9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8,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0.9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361万元,完成预算的62.8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115万元,完成预算的21.8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审定利润按比例上缴,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审定后,已于7月17日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0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2万元,为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完成社保基金收入合计387,680万元,完成预算的59.0%,全市社保基金支出295,482万元,完成预算的58.7%。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建立了市级统筹制度,其余由省级统筹,因此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数与全市一致。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大预算决议的要求,坚持“保重点、重统筹、优序列、明责任、讲绩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加快推进“三市一城”、“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大力弘扬三苏文化,有力地保障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为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力以赴组织财政资金。强化收入调度机制,逐笔梳理重点来源,压实执收主体责任,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和半年“双过半”。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谋划、储备项目、加大争取,累计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8.59亿元、新增政府债券限额103.66亿元。坚持“三项资金”月度清理制度,全市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预算结余三项资金2.22亿元,统筹用于基层“三保”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心全力把老百姓的事一件一件办好”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民生社会事业投入。全市20件民生实事120个项目投入59.39亿元,社保、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安居、一老一小工程等重大民生服务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各级财政资金3.82亿元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设立“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科技引领等六大工程实施。做好传承弘扬东坡文化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加快推进三苏祠申报国家一级博物馆。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集资金1.66亿元全力支持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兜底责任,全市筹集到位3.61亿元加强重点人群基本民生保障。全力推动“一老一小”重点群体服务能力提升,落实补助资金0.34亿元,支持全市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及托育园建设和运营。
(三)积极有为支撑产业发展。坚定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和可持续,加快政策集成,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培植优质税源,实行制造业企业梯次培育,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基金招商作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认缴总规模由48亿元增至100亿元,全力推进“制造强市攻坚年”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用好用活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再担·兴眉贷”融资担保贷款风险金、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社会资金39.8亿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四)未雨绸缪防范化解风险。始终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的首要位置,落实“三保”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测机制,做到足额编列、优先保障,切实防范发生“三保”风险。建立库款运行“双控”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库款“控高防低”的工作目标,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坚持债务风险防控月调度机制,细化债务风险台账,逐笔掌握存量债务到期情况,分级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审核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收益与还本付息平衡。
(五)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始终坚持“以建促争”,切实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纵深推进财会监督,开展全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对账销号,对全市财政、财务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健全完善政府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评价、政策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协同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情况抽查送审机制,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履行、验收、支付等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保障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人大预算决议的落实。但还存在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固、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支出需求大、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等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创新举措,逐步解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好运行调度,让财政运行更加稳健。依法依规抓好收入征管,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力度,持续用力对上争取。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意识,严格预算约束,持续压减非必要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围绕政府债务、“三保”支出、库款保障等方面,不断健全管理考核问责机制,确保财政运行稳健。
(二)做好资金保障,让财政支撑更加有力。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大投入,推动财源建设。优化存量、倾斜增量,确保民生改善和产业发展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完善丰富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优化财金互动政策,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提升财政管理,让预算绩效更加凸显。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抓好地方财经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与巡察、人大、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调。强化共同理财,不断压紧压实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责任,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眉山市2023年1—6月预算执行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汉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多措并举抓收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为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总的来看,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促进年度预算目标如期实现,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稳经济大盘,全力促财政增收。大力抓好收入组织,加密调度,对照年度计划任务表按月分解增收任务,提前对骨干企业、重点行业、主要产业税收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规范税收优惠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实现年度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做好各类要素保障,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促进企业轻装上阵、多拉快跑、扩大生产,提高税收贡献率。全市一盘棋,加强沟通,找准政策结合点,同向发力,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倾斜支持,推动对上争取工作提质增效。
二、增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关键时、紧要处。严控新增项目追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始终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对国家出台的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聚力办好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抓资金监管,努力为民理好财。以做好审计署和财政部四川监管局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财政政策落实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严格财务管理,不断压紧压实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务实开展财政抽评、重点评价、整体评价等工作,做好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29日
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旭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是眉山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眉山视察,眉山人民深切感受到领袖关怀、巨大鼓舞。2022年也是极为不易、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聚力“三市一城”建设和“制造强市”战略部署,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前。
——稳经济促发展,财政政策精准有力。紧盯上级政策和资金投向,抓实对上争取工作,对上争取资金同比增加106亿元。发改、交通等部门协同推进地方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2%,工业投资增长20%。市财政督促各地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形成实物量,完成财政支出680.59亿元,兑付产业激励资金8.49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办实事惠民生,财政支出积极有为。推进重点民生、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全市20件民生实事115个项目投入117.8亿元,民生投资增长24%。社保、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安居、“一老一小”工程等重大民生服务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发放救助资金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60.5万人次,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提升救助基金政策可及性。
——提绩效促改革,财政管理规范有序。持续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闭环管理,出台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等制度,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53类禁止行为、205项具体表现形式,规范各级政府采购主体的行为。扎实推进财税改革,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6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2.9万户。
——抓督促强整改,监督效能持续提升。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审计和调查87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65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556.79万元,避免和挽回损失3233.56万元。坚持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一体推进,强化整改刚性约束,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管理、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一把手”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机制情况纳入经责审计内容等改革,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实施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审计整改“清零行动”。截至2023年7月底,对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2022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县(区)和部门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问题金额14.31亿元,完善规章制度23项,追责问责7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64,101万元,支出1,399,6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86,842万元,支出1,157,3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818万元,支出335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490,548万元,支出445,87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落实精准可持续要求,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准确。一是以拨代支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造成虚列支出40,000万元。二是非税收入18,114.89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三是政府性基金结余未按规定进行统筹,涉及金额9964万元。四是往来款项未清理导致未及时确认收入23万元。
(二)财政管理不够严格。一是代管资金违规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核算15,027万元。二是支付中心利息收入1752.19万元未及时缴库。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未统筹考虑上年结转结余导致继续形成结转资金90.65万元。
(三)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一是1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按照测算预期进入收益期。二是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5701.13万元,收回财政后债券系统数据仍统计为使用完毕。三是3个项目扩大范围使用债券资金1422.68万元。四是1个债券项目3个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3667.16万元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少拨付32.98万元。五是交通专项资金结存县(区)财政6608万元、超范围列支183.13万元。六是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支付节点等原因,预算内基本建设、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节庆活动资金3555.74万元结存未使用。七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和核销不规范、超标准垫付45.99万元、未垫付到位18.66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了2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结合5个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予以了关注。从审计结果看,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1个部门专项资金13,021.69万元下达不及时,1个部门收取车辆使用费365.74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且应收未收公车使用费25.92万元。1个部门“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补贴等11.39万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未明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标准。2个部门违规支出劳务费、体检费等费用2.63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报销不规范109.18万元,会议费、接待费等列支程序不规范51.2万元,财务科目核算不准确13.1万元。1个部门预算会计账与决算报表不一致,收支各差异34.58万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70.08万元。
(三)收入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未将扣押涉案款项85.78万元存入合规账户,逾期未处理涉案款35万元,待结涉案款27.04万元不符合规定提前存入非税收入专户,涉案款8.3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三、促投资抓产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和2个园区产业要素保障情况。
(一)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1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目标任务开展项目建设,较好发挥了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带动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丹棱县城镇垃圾处理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审批手续不齐,1个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2个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按规定流程组织招标,建设单位对总承包方履约情况监督不严,图审施工同步进行。
2.部分项目投资计划执行不严。3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支付缓慢导致投资效益不佳,涉及金额5276.29万元。2个项目未按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建设。1个项目建成投运后使用绩效不及预期。
3.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内控不完善。1个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限额以下的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委托均未按党组会议事规则和采购制度执行,未建立健全设备招标控制价的内控制度,招标控制价编制程序和监管缺失。
(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PPP项目建设程序和合同约定,强化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和工程建设管理,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3232.37万元、多计待摊费用25.27万元。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该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且未办理水保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三是对农民工工资保障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开设专户且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涉及649.94万元、1403人次。
(三)园区产业要素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彭山区、仁寿县经开区产业要素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个经开区聚焦“1+3”主导产业,落实土地、资金和能源等要素保障,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2个园区10个省市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涉及投资额27.4亿元;6个市重点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开工,涉及投资额6.26亿元;未完成工业用地“标准地”目标任务。二是土地规范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有待加强,29个项目存在违法占地情况2124.76亩,15个项目完成供地但未开工建设或建设滞后造成土地闲置1742.39亩,批而未供城市建设用地590.51亩,4个项目占用耕地复耕后未耕种272亩。三是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1个园区无依据收取土地整理费1232.82万元,应退未退3户园区企业预约用地保证金756万元,应退未退17户园区企业履约保证金846万元。1个园区滞留上级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2.2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利用、全市8家公立医院收费和采购以及养老服务等民生类资金和项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统一组织实施了6个县(区)2020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提供了必要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中长期规划有待完善。按照“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目标,全市184.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将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经审计“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显示,尚有4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六县(区)均未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期规划,导致规划约束引领作用发挥不足。2个县(区)不同部门相近项目重复布局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涉及金额245.98万元。2个县(区)年度方案执行不到位,项目实施存在随意性,涉及金额248.99万元。2个县(区)规划或年度方案执行不到位、项目实施不严谨,未在规划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2.77万亩。
2.政策措施执行不严格。一是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措施执行不严,4个县(区)新增高标准农田“非粮化”0.2万亩,其中因土地流转把控不严增加0.15万亩。1个县化解高标准农田存量“非粮化”资金监管不到位,“虚报冒领”财政资金23.26万元。二是土地出让收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落实不严,2个区3年内土地出让收入未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1个县3年内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仅占土地出让总收入的0.08%。
3.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仍需加强。此次审计抽查了27个项目,有20个项目存在工程设计不合理、工程建设质量不高、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管理不规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其中:工程设计不合理形成设施闲置风险,涉及金额578.51万元;实际建成后保质期内或不到2年即出现漏水、垮塌、丧失功能等质量问题,涉及金额184.83万元;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283.58万元;资金闲置、物资发放不规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套取财政资金等管理不规范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8626.75万元。
(二)公立医院专项审计情况。
统一组织实施了全市8家公立医院2020至2022年收费和采购管理等情况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公立医院积极落实医保各项措施,着力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疫情急需医药用品紧急采购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格。8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打捆收费,涉及金额1260.97万元;串换医疗服务项目收取费用,涉及金额1162.32万元;重复收费,涉及金额1021.26万元;扩大范围收费,涉及金额588.68万元;超项目标准收费,涉及金额286.73万元;多计医疗服务收费,涉及金额232.48万元。6家医院自立项目违规收取医疗费用,涉及金额429.66万元。3家医院将部分患者一次住院分解成两次住院,违规收费46.72万元。
2.医疗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4家医院未建立完善院内药械采购管理制度。2家医院采购试剂耗材时要求供应商免费提供医疗设备捆绑条件,涉及金额6797.97万元。1家医院以共建“信息系统平台”为名接受供应商免费投放设备并捆绑耗材试剂采购,违规指定供应商,涉及金额340.85万元;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自行指定药械配送企业采购器械8.29万元,4次耗材采购未按规定执行;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未经集体决策变更耗材供应商;未严格执行廉洁协议书相关规定,与“污点”供应商继续维持合作,存在廉洁隐患。
3.医疗信息与数据安全存在风险隐患。8家医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部分核心系统敏感数据访问权限未作区分和限制,相关安全加密防护措施不健全,医患数据存在被泄露、破坏、修改等风险。2家医院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敏感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加强访问控制,未与第三方运维公司签订安全保密相关协议。
(三)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2020年至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东坡区和丹棱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与养老资金政策执行不严。“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部分目标未达到。13户已享受其他改造政策的老年人家庭重复享受适老化改造,涉及金额2.95万元。2个县(区)对部分老年人家庭未按要求进行适老化改造,涉及16.36万元、58户次。1个县民政局挤占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96万元。
2.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2个县(区)符合条件老年人未享受高龄津贴,3年涉及9888人次。1个区超标准发放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49万元,涉嫌重复发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6万元。通过延伸审计,3个县(区)向118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2.09万元。
3.部分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61家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空置率超过50%。1个区部分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未及时交付,部分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作用发挥不佳。
五、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市本级2020年至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东坡区、彭山区和仁寿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技防能力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不严。2021年、2022年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任务未完成,排污许可制度未落实到位,4家企业无证排污。1个县、1个园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未落实到位,工业炉窑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2家企业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3个工业炉窑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9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联网工作推进不力。
(二)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项目储备基础不充分,专项资金2068万元闲置或执行进度较慢。未及时分配中省专项资金1864万元。VOCs治理项目专项资金296万元未发挥效益、剩余512万元未及时调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结存2年以上。2个区用电监管平台未发挥有效作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业源减排清单未做到应纳尽纳,铝冶炼、砖瓦制造等重点行业的3家企业未纳入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企业轮停清单,66家排放废气污染物的企业未纳入2022年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精细化管控等政策未全面落实,3个县(区)未督促172个在建工地将在线监测设施接入一体化平台、未督促个别工地在线监测掉网后及时处理、6个工地“六个喷淋”未落实到位。部分企业未制定“一厂一策”或制定不规范,部分加油站未严格执行夜间卸油要求。主管部门督促部分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大气污染物未有效降低。
六、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林业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国有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市林业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和全市5个县(区)2019年至2022年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林业局和5个县(区)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较2019年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市林业局未完成森林防火灭火规划编制报批工作。4个县(区)未组织编制“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3个县(区)未组织编制森林防火灭火规划。4个县(区)违法占用林地191.32亩。1个区违法占用林地13.26亩后续执法管理不到位,3起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程序不规范。
2.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到位。市林业局未及时督导有关单位编制槽渔滩风景名胜区、四川周公河珍惜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洪雅段)总体规划,2个自然保护地缺乏监督管理和分区管控依据。2个县(区)推动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不到位。
3.生态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5个县(区)11个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涉及专项资金1046.93万元。1个区2个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工程项目采购涉嫌串标,涉及金额71.14万元。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涉嫌串标,涉及金额25.16万元。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10个项目应付未付项目资金817.19万元。2个县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357.8万元。1个县提前拨付项目资金1000万元。1个县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预付款90.27万元,收取违约金4.99万元。
(二)全市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全市2家小贷公司和5家担保公司2019年至2021年运营管理与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9年以来,2家小贷公司和5家担保公司在服务地方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开展了一定探索,拓宽了地方企业融资渠道,尤其是新冠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助企纾困”政策,缓解了部分地方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不严。2家小贷公司严重偏离“小额分散”政策要求,1家担保公司3年内违规收取服务费共计1028.10万元,变相增加客户融资成本。
2.内控制度混乱。2家担保公司由直属上级公司长期占用大量资金,影响企业正常发展,涉及金额37,998.51万元。7家公司不同程度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比例不合规、抵押登记不规范、贷前贷后对客户资产负债等关注不够、保后跟踪检查不到位、部分反担保物不足值、关联方贷款和担保余额超公司净资产规定比例等问题。
3.资金存在较大风险。4家担保公司未对资本金全额托管增大合规使用风险,涉及金额41,497.65万元。1家小贷公司、4家担保公司未足额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担保赔偿准备金8173.46万元。1家小贷公司3000万元贷款抵押物抵押率过高,资金回笼风险大。1家小贷公司、5家担保公司的贷款展期和续担保占比较大,企业资产质量堪忧。1家担保公司不良类和信用类担保占比较高,公司运营风险大。
(三)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6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进行资产交付,切实加强资产使用管护,资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了一定发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项目资产未及时纳入资产核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盘点,涉及资产原值26,054.05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资产原值15,064.54万元。2个项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涉及资产原值234.62万元。二是部分资产效益不佳。1个项目资产在实际使用中未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和贷援款协议预期目标,涉及资产原值433.74万元。1个项目存在资金闲置,涉及金额405.88万元。1个项目因经营单位无法偿还贷款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19万元。2个项目投建工程运营效果不理想存在闲置。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结合2022年度实施的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等项目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三供一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涉及金额254.98万元。1个部门资产未及时办理过户、核减手续且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资产划转不实,涉及金额149.5万元;28间车库未入固定资产台账。1个部门未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批手续,将办公室借给公司使用;17辆公车未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1个部门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账实不符。二是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按照处置审批权限处置资产,涉及46.33万元。三是12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处置国有资产、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8月以来,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件,涉及金额2849.85万元。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件,移送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13件,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主要特点是:
(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问题突出。该类问题线索10条、涉及金额2440.13万元,主要表现为部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涉嫌拆分项目、围标串标、“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或集中采购,部分招标项目通过招标文件设置特殊条件变相指定供应商等。
(二)基层“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该类问题线索3条、涉及金额69.13万元,主要表现为1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人员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造成45.87万元财政资金损失风险。1个县某村委会涉嫌套取财政补助资金23.26万元。
(三)监管不力造成损失或埋下隐患。该类问题线索2条,主要表现为1个县某工程代管公司在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情况下自行处理工程剩余土石方,涉嫌造成国有矿产资源流失。1个区级部门公务执法车辆多年无牌照上路执法,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四)其他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情况。涉及问题线索1条、金额340.59万元。主要表现为1家公立医院的耗材供应商涉嫌虚开发票或存在其他廉洁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深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围绕全市“十个方面工作”和“十件大事”,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紧盯“1+3”产业发展做好资金、人才、大气污染防治和能源保供等产业要素保障,精准开展资本招商,用好产业基金。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多元化投入保障,加大种粮支持力度,健全从种子、生产、销售、品牌全链条保障措施。三是强化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债券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支持重点产业培育、文旅融合和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二)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医疗行业收费乱象的治理力度,开展全市医疗行业违规收费和药械采购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监督协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完善医院收费、采购等制度。二是强化养老服务能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指导与监管,鼓励支持多元化供给主体参与,规范完善社会化服务购买和退出机制,加快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提高供给能力。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一是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严禁以拨代支,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准确完整,防范化解财政收入不实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进一步推动县(区)财政规范运行,防止财政资金损失。二是金融企业规范方面,加强协同治理,强化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贷(保)后管理办法、风险预警和控制制度,及时清收化解不良资产,积极探索全市小贷、担保公司资源整合,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市场化运营水平,进一步增强发展的稳健性。
(四)规范完善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夯实预算编制基础,认真落实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资金分配,切实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二是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完善程序管理和过程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和评估机制,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规范各级财政收支管理,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入推进行业领域系统治理,促进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本报告反映了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眉山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眉山“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和“三市一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汇总表
附件
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汇总表
序号 |
审计 类别 |
问题类型 |
涉及单位 |
问题主要内容 |
1 |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准确 |
市财政局 |
1.以拨代支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造成虚列支出40,000万元。 |
2 |
(二)财政管理不够严格 |
市财政局 |
1.代管资金违规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核算15,027万元。 |
|
3 |
(三)资金管理不够到位 (三)资金管理不够到位 |
市财政局、甘眉工业园区 |
1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按照测算预期进入收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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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市财政局 |
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5701.13万元,收回财政后债券系统数据仍统计为使用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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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市财政局、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 |
3个项目扩大范围使用债券资金1422.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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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财政局、眉山天府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山环天实业有限公司、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个债券项目3个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3667.16万元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少拨付32.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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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坡区政府、市财政局、仁洪公路有限公司 |
交通专项资金结存东坡区财政6608万元、超范围列支183.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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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 |
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支付节点等原因,预算内基本建设、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475.24万元)、节庆活动资金(80.50万元)共计3555.74万元结存未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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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财政局、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中心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和核销不规范、超标准垫付45.99万元、未垫付到位18.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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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
市卫健委 |
部分专项资金13,021.69万元下达不及时。 |
11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2019年—2020年收取车辆使用费365.74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收未收公车使用费25.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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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
1.“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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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教体局、市林业局 |
市教体局向下属事业人员违规发放劳务费0.95万元,市林业局超范围支付劳务派遣人员体检费1.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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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
市教体局 |
1.市教体局比赛裁判费用报销不规范109.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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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卫健委 |
1.预算会计账与决算报表不一致,收支各差异34.58万元。2.未及时清理往来款70.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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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三)收入管理不到位 |
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
1.未将扣押涉案款项85.78万元存入合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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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三、促投资抓产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三、促投资抓产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
(一)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调查情况——1.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
市教体局 |
眉山市东坡岛体育公园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
18 |
丹棱县政府、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眉山天府新区牧马镇全域污水处理工程、丹棱县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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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柳江古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未按规定流程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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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一)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调查情况——2.部分项目投资计划执行不严 |
丹棱县政府、市教体局 |
眉山市东坡岛体育公园项目、丹棱县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二期)、丹棱县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支付缓慢导致投资效益不佳,涉及金额5276.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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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眉山天府新区牧马镇全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柳江古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未按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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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眉山天府新区牧马镇全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成投运后使用绩效不及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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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一)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调查情况——3.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内控不完善 |
丹棱县政府 |
丹棱县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该项目(二期)建设单位对招标限额以下的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委托均未按党组会议事规则和采购制度执行,未建立健全设备招标控制价的内控制度,招标控制价编制程序和监管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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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
1.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3232.37万元、多计待摊费用25.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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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三)园区产业要素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 |
彭山经开区管委会、仁寿经开区管委会 |
1.10个省、市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涉及投资额27.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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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三)园区产业要素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土地规范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有待加强 |
彭山经开区管委会、仁寿经开区管委会 |
1.29个项目存在违法占地情况2124.76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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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仁寿经开区管委会 |
4个项目占用耕地复耕后未耕种272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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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三)园区产业要素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
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
1.无依据收取土地整理费1232.82万元。2.应退未退3户园区企业预约用地保证金756万元。3.应退未退17户园区企业履约保证金8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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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仁寿经开区管委会 |
滞留上级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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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情况——1.中长期规划有待完善 |
六县(区)政府 |
1.全市尚有4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 |
31 |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情况——2.政策措施执行不严格 |
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仁寿县政府、洪雅县政府 |
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措施执行不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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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丹棱县政府 |
土地出让收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落实不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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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情况——3.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仍需加强 |
六县(区)政府 |
1.工程设计不合理形成设施闲置风险,涉及金额578.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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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二)公立医院专项审计情况——1.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格 |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彭山区人民医院、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洪雅县人民医院、丹棱县人民医院、青神县人民医院、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
1.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打捆收费,涉及金额1260.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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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彭山区人民医院、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洪雅县人民医院、丹棱县人民医院 |
自立项目违规收取医疗费用涉及金额429.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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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
将部分患者一次住院分解成两次住院,违规收费46.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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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二)公立医院专项审计情况——2.医疗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 (二)公立医院专项审计情况——2.医疗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 |
市中医医院、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丹棱县人民医院、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
未建立完善院内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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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市中医医院、洪雅县人民医院 |
采购试剂耗材时要求供应商免费提供医疗设备捆绑条件,涉及金额6797.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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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市人民医院 |
1.以共建“信息系统平台”为名,接受供应商免费投放设备并捆绑耗材试剂采购,违规指定供应商3家,涉及金额340.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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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二)公立医院专项审计情况——3.医疗信息与数据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彭山区人民医院、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洪雅县人民医院、丹棱县人民医院、青神县人民医院、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
1.部分核心系统敏感数据访问权限未作区分和限制,相关安全加密防护措施不健全,医患数据存在被泄露、破坏、修改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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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三)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审计情况——1.规划与养老资金政策执行不严 |
市民政局 |
1.“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部分目标未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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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东坡区政府、丹棱县政府 |
1.东坡区、丹棱县对部分老年人家庭未按要求进行适老化改造,涉及16.36万元、58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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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三)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审计情况——2.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 |
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仁寿县政府、洪雅县政府、丹棱县政府 |
1.东坡区、丹棱县符合条件老年人未享受高龄津贴,3年涉及9888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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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三)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审计情况——3.部分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 |
东坡区政府、市民政局 |
1.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61家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空置率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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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五、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五、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
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情况——(一)政策措施落实不严 |
市本级和六县(区)政府 |
2021年、2022年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任务未完成。 |
46 |
东坡区政府、丹棱县政府 |
排污许可制度未落实到位,涉及4家企业无证排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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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仁寿县政府、高新区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未落实到位,工业炉窑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2家企业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3个工业炉窑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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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仁寿县政府 |
9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联网工作推进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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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情况——(二)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储备基础不充分,专项资金2068万元闲置或执行进度较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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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市财政局 |
未及时分配中省专项资金18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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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彭山区政府 |
VOCs治理项目专项资金296万元未发挥效益、剩余512万元未及时调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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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 |
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结存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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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 |
用电监管平台未发挥有效作用,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绩效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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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情况——(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 |
市本级、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仁寿县政府 |
1.工业源减排清单未做到应纳尽纳,铝冶炼、砖瓦制造等重点行业的3家企业未纳入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企业轮停清单,66家排放废气污染物的企业未纳入2022年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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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六、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六、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六、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六、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1.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
市林业局 |
未完成森林防火灭火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
56 |
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仁寿县政府、洪雅县政府 |
未组织编制“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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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东坡区政府、仁寿县政府、青神县政府 |
未组织编制森林防火灭火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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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东坡区政府、仁寿县政府、洪雅县政府、青神县政府 |
违法占用林地191.32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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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彭山区政府 |
违法占用林地13.26亩后续执法管理不到位,3起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程序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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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2.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到位 |
市林业局 |
未及时督导有关单位编制槽渔滩风景名胜区、四川周公河珍惜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洪雅段)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2个自然保护地缺乏监督管理和分区管控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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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仁寿县政府、青神县政府 |
1.仁寿县推动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查整改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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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3.生态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
东坡区政府、彭山区政府、仁寿县政府、洪雅县政府、青神县政府 |
11个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涉及专项资金1046.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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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彭山区政府 |
1.2个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工程项目采购涉嫌串标,涉及金额71.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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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
仁寿县政府、洪雅县政府 |
10个项目应付未付项目资金817.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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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仁寿县政府、青神县政府 |
1.2个县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35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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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二)全市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1.政策执行不严 |
宏泰小贷公司、环天小贷公司 |
2家小贷公司严重偏离“小额分散”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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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盛通担保公司 |
3年内违规收取服务费共计1028.1万元,变相增加客户融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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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二)全市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内控制度混乱 (二)全市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内控制度混乱 |
盛通担保公司、仁寿担保公司 |
由直属上级公司长期占用大量资金,影响企业正常发展,涉及金额37,998.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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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宏泰小贷公司、东坡农担公司、盛通担保公司、仁寿担保公司、仁寿农担公司 |
内控制度不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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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宏泰小贷公司、眉州担保公司、盛通担保公司、仁寿担保公司、仁寿农担公司 |
1.盛通担保、仁寿担保两家担保公司资产比例不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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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宏泰小贷公司、东坡农担公司、仁寿担保公司 |
关联方贷款和担保余额超公司净资产规定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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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二)全市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3.资金存在较大风险 |
眉州担保公司、东坡农担公司、仁寿担保公司 |
未对资本金全额托管加大资金合规使用风险,涉及金额41,497.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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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宏泰小贷公司、东坡农担公司、盛通担保公司、仁寿担保公司、仁寿农担公司 |
未足额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担保赔偿准备金8173.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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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宏泰小贷公司 |
3000万元贷款抵押物抵押率过高,资金回笼风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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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宏泰小贷公司、眉州担保公司、东坡农担公司、盛通担保公司、仁寿担保公司、仁寿农担公司 |
贷款展期和续担保占比较大,企业资产质量堪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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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东坡农担公司 |
不良类和信用类担保占比较高,公司运营风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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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三)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资产管理不规范 |
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4个项目资产未及时纳入资产核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盘点,涉及资产原值26,054.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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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三)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部分资产效益发挥不佳 |
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东坡区1个项目资产在实际使用中未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和贷援款协议预期目标,涉及资产原值433.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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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
甘眉工业园区南区党工委、管委会 |
“三供一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涉及金额254.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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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
1.资产未及时办理过户、核减手续且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资产划转不实,涉及金额14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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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市卫健委 |
1.未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批手续,将办公室借给公司使用。2.17辆公车未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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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账实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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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市人民医院、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 |
2个部门未严格按照处置审批权限处置资产,涉及46.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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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单位) |
12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处置国有资产、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 |
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李旭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市级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促投资抓产业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建议。市审计部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力财政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职责使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眉山实际,突出“六个聚焦”,扎实开展审前调研,精心谋划下一阶段审计监督工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政策落实“督查员”职责,关注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等情况,促进政令畅通。继续做好预算执行审计,紧盯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执行情况,看好公共资金。围绕各项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关注民生实事落实、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绩效,努力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
三、抓好问题整改,提升监督实效。及时梳理通报审计报告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结果清单机制,对“屡审屡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适时公开审计整改结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监督。今年11月底前,市审计局要配合市人大预算委开展一次整改情况监督调研,推动整改质效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3年12月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部分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29日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8月25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彭盆的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车智勇为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
吴良军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蹇峰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10月10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议程共2项:
一、传达学习赵乐际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审议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副主任立胡左格、肖忠良、王晓丽、肖巍、王泽文,秘书长何万高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刘先伟主任主持。
市政府副市长孙剑,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邓世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成刚,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白刚列席了会议。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10月10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骆仕明的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范纯文的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邹成双的眉山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江昌淆的眉山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智勇为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邹成双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跃平为眉山市水利局局长;
骆仕明为眉山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
李杜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