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眉山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聚力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全市和市本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47亿元,为预算的99.39%,增长2.3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08亿元,增长1.1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3.54亿元,增长0.4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431.5亿元,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01.28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0.22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4亿元,为预算的97.63%,增长0.5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58亿元,增长5.5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5.4亿元,增长0.0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50.33亿元,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41.68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8.6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5.45亿元,为预算的89.9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7.27亿元,为预算的72.63%。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75.15亿元,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318.59亿元后,全市结余56.56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9亿元,为预算的79.0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18亿元,为预算的87.8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16.25亿元,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等支出103.2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3.0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79亿元,为预算的103.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82亿元,为预算的74.34%,主要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4.97亿元,减去当年支出和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72亿元后,结转下年0.25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3亿元,为预算的100.16%;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为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0.34亿元,减去当年支出和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3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3亿元后,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5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7.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21.25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76.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7.92亿元。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了市级统筹制度,其余由省级统筹,因此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数与全市一致。
(五)地方政府债务。
截至2024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44.59亿元,2025年新增债券以及再融资债券190.17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50.65亿元,2025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84.11亿元,比2024年末增加139.52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余额236.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47.45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债务余额201.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3.29亿元,专项债券余额118.53亿元;县(区)债务余额782.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3.3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28.92亿元。
2025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市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以及用于市县置换存量债务、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等资金需求。
202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5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奋勇担当、主动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一)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任务保障。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基本建成。争取到位中省“天府粮仓”资金13.63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13亿元,认真推进“天府粮仓”示范区“两张清单”任务,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7.6%,耕地质量平均等级4.17、高于全省0.81个等级。大力传承弘扬三苏文化。安排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巩固三苏祠国家一级博物馆创建成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安排资金3.13亿元,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撑。安排资金1.59亿元,支持华西二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运营发展,全力支持建设立足四川、辐射西部的高水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二)加力争取政策机遇,有力支撑经济发展。支持产业提质增效。聚焦“1+3”主导产业,配合出台绿色低碳、生物制造、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专项支持政策,兑现“1+3”主导产业提质倍增等各类产业发展资金4.5亿元。紧抓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机遇。建立债券项目“2+N”管理新机制,召开全市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培训,全市通过省级联审联评项目165个、发债需求158.44亿元,争取到位项目建设专项债券66.1亿元,有力支持市域(郊)S5线、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等104个债券项目建设。推动“两重”“两新”发力见效。全市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两新”领域资金15.39亿元,支持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企业生产线智改数转等项目和汽车置换更新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助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三)稳步加大民生投入,筑牢兜实民生底线。着力推进“一老一小”体系建设。坚持把养老服务事业纳入财政重点保障范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59亿元,支持助老餐厅建设、老年大学设施设备更新等民生实事。积极落实育儿补贴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2.18亿元,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每月300元补贴。推进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和兜底保障。基本公卫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9元/人·年。拓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对象范围、启动实施适龄女孩HPV疫苗免费接种等项目。安排资金6.1亿元保障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求,结合眉山实际,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到826元/月、620元/月,提高社会救助温度。成功争取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获中省资金 1.4 亿元支持。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达到50.89亿元,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建成投用四川大学眉山校区。统筹债券资金、各级财力资金,支持新(续)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9所,建成投用5所,新增学位2150个。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17所。大力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民健身模范市创建,重点支持皮划艇、赛艇等眉山优势项目。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精打细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10%压减市级部门运转类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建立“1+2+N”评审制度体系,全年评审项目77个,送审24.36亿元,审减3.39亿元,综合审减率13.91%。强化财金互动。出台《眉山市财政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激励办法》等系列政策,深化财政金融协同。完善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架构,建立重点产业项目与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对接联动机制。参与组建天使投资、未来产业、中试成果转化、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8支子基金,推动科泰思创新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博牙科手机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落地眉山。推动眉山环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成功发行2025年全省国企首单资产证券化产品2.78亿元。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统筹推进“七类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工作,推动制定印发我市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农村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全市实现盘活收入2.95亿元。
(五)突出防范化解风险,持续规范财政管理。强化政府法定债务管理。依法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夯实偿债资金来源。加力对上争取和对内挖潜,通过争取上级化债资金、安排财政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持续压减存量债务规模。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控,坚决遏制违规新增债务。按照“一企一策”“一债一策”计划,有力有序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作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平台公司化债,推动债务优结构、降成本、延期限。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开展财经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2024年以来的202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全覆盖督导。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市政府采购预算综合节支率9.05%。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清理规范,排查机构158家,整治问题机构6家。强化绩效评价。要求部门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覆盖自评。选取8个部门整体支出、16个项目(政策),协同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针对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发送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对评价结果为“中”的部门整体、项目(政策)严格落实预算挂钩,对应调减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
总的来看,全年财政运行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全市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组织难度进一步加大、收入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还需持续加强、财经纪律还需不断强化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决策部署,抓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围绕“一城三地”建设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准确把握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全市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67.76亿元,增长2%,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104.72亿元、调入资金23.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6亿元、上年结转30.2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333.06亿元,减上解支出11.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51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2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90.53亿元,加上年结余56.5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减调出资金22.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1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4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4.63亿元,加上年结余、上级补助等0.2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4.91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8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8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40.68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3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本年结余21.3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97.92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119.22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6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7.88亿元,增长2%,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和返还性收入36.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02亿元、上年结转8.65亿元、调入资金0.7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82.32亿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3.9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4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2.4亿元,加上年结转13.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5.64亿元,减调出资金0.5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9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31亿元,加补助收入、上年结转0.0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0.34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2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3亿元。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了市级统筹制度,其余由省级统筹,因此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数与全市一致。
以上全市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区)预计数据汇总编制的。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将95个市级部门2026年的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为保障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情况安排相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2026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眉山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承上启下、聚势突破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实干实绩争先年”主题,锚定各项目标任务,为奋力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税源培植力度,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清查盘活资产资源,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积蓄后劲。严格按支出序列安排资金,确保全市“三保”及时足额兑付。坚持各级各部门习惯过紧日子,精打细算,确保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防范国库资金运行风险,扎实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
(二)确保重点支出需求。坚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综合性财政政策措施,增强对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的财政保障能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科技创新、“1+3”产业集群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速成势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主动抓对上争取,加强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使用监管,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深入开展财金互动,积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确保债务风险可控。持续抢抓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机遇,力争更多化债专项债券、清欠债券额度支持,指导县(区)全面梳理各类资产资源,通过预算安排、融资接续等方式,多渠道统筹化债资源,保障年度化债计划顺利推进。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施融资平台融资计划审核,坚决防止违规举债融资。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严防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各位代表,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本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以更加坚定的担当、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