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决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020-07-03 14:48


6月下旬,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东坡区、洪雅县野生动物养殖场和农贸市场及餐饮场所,详细了解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防疫工作防疫体系、执法工作体系建设等情况。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及网络平台,让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深入人心。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卫生防疫消毒管理、疫情监测报告、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来访人员管理等制度。三是要严格执法,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查处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全面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分类处置、转产转型、动物处置等相关工作,依法对符合补偿范围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业主予以补偿。

(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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