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4 月 29 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 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一)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积极落实精神卫生工作预算经费,从2019年起市本级每年预算安排精神卫生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和能力提升。将重点在提升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能力、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建设、精神卫生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二)健全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能力提升,以创建三级乙等精神病医院为抓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和设备配置,争取增加编制床位和人员编制,不断提升综合业务水平。各县(区)按照《眉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加强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建设,2019年1月丹棱恒康精神病医院建成投用,实现全市各县(区)均有1所以上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推进县级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改扩建、迁建项目,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启动1800㎡的改建项目并招录医务人员,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于2019年1月完成整体搬迁,开放病床由130张增加到150张。推进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均开设了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市人民医院计划在2019年开设精神科门诊,仁寿安康医院开设精神科住院病房。目前,全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核定床位1429张,实际开放床位达1547张,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63人,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难问题逐步缓解。
(三)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市人社局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放宽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用人自主权。二是实施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放宽基层精神卫生人才考核招聘条件等差异化政策。三是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优化岗位设置,将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5%,可将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比例用于中级岗位设置,积极拓宽卫生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晋升空间。
(四)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市医保局对精神疾病医保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一是对提高精神疾病患者医保保障水平问题进行调研,拟于近期出台精神病患者分类管理、按床日定额收付费、提高报销比例等政策。二是进一步研究收付费标准在各保障体系中的占比,激励精神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建立健全精神病院绩效考核指标制度,目前正在征求专家意见,拟于今年实施,更好地推动精神病院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救治救助机制
(一)强化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政法委牵头,卫健、民政、公安、教育、人社、残联等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依托“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础台账。
(二)落实救治救助政策。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监护人,按照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发放看护期奖补费用。民政部门将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标准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每月共发放相应补贴约90.48万元;将特殊困难群体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按标准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每月共发放约54.8万元。各县(区)建立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资金专户,对家庭贫困或无监护人,不能承担医疗费用的住院患者,实行治疗费用财政兜底,解决“无钱治”的问题。公安机关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法采取措施,会同医疗机构实施强制住院治疗。
(三)推进社区康复服务。一是新建康复机构。在东坡区精神病医院旁新建眉山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床位300张,总投资4990万元,已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后可有效改善精神病患者就诊环境。二是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全市现有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84个,均配备相应的保健康复用房及保健康复设施,能够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康复需求。三是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市残联通过机构托养和居家托养两种形式开展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我市现有精神托养机构4家,共托养精神残疾人300余人,开设工(农)疗项目和职业康复培训,由中央资金和市、县财政予以保障。市残联等部门印发《关于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通知》,居家托养服务全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按600元/人·年的标准,为精神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社会融入辅导等服务。
三、健全心理服务体系
(一)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按照国家卫健委、政法委等10部门《关于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确定彭山区为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区,逐步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试点重点内容包括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体设立心理辅导室或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等。
(二)完善学校心理服务。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市教体局发布《眉山市2019年学校卫生重点工作》,就“对标建好用好学校卫生室和心理辅导室”作出部署;通过聘请卫生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学校卫生员、培训教师兼职保健员、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等形式,配齐配足学校卫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队伍;确保所有学校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职责,卫生室和心理辅导室建设规范、管理规范、使用规范。二是健全中小学学校心理服务机制。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体制和教研机制,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德育管理体系,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定期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常态预防、适时预警、及时干预机制,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抓好心理辅导室建设。我市配有心理辅导室的学校共259所,占全市中小学的63%,市教体局正着力推进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力争2020年实现全市学校全部建成心理健康辅导室。四是丰富心理健康课程。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合理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同时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机构等校外机构的积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公益活动,丰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