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肖巍、王泽文、何万高、廖仁军、吴江,秘书长李勇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投票补选戴卫东、杨立为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省人大代表资格需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确认并公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先伟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政府副市长贾生甲,市政协副主席周学梅,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