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的修改工作。现将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市政大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620020),并在信封上注明“《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msrdfgw@sina.cn。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