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群众依法履行权利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驱动战略、扶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反腐倡廉、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学习宣传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我市“十三五”时期出台的法规政策,为推动眉山“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眉山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用法述法、法治档案等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政府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健全乡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完善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和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大力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充实乡村(社区)普法队伍。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积极推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常态化学法制度,对主要教职人员、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法律知识培训,逐步夯实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阵地。
健全公益普法制度,在医院、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入推进眉山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自主创作和政府购买服务有机结合的方式,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紧密结合,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主题活动。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和城市公园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行动。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注重法治实践,组织开展法治课题研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评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法治人物,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四、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学法守法示范寺庙、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加强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的有机融合。落实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让公民在有序参与立法过程中增强法治意识。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扬制度。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