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大信息
第16期(总第423期)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11月7日
领导批示
加强换届选举调研指导
推进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召开
11月1日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严肃换届选举纪律专题学习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决定在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对区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指导。11月3日、4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分成两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永高,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选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仲成带队,对6个区县严肃人大换届选举纪律、区县人代会选举筹备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调研指导。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徐智勇,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选举工作办公室成员廖明清参加调研指导。
调研指导组深入6个区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看人代会选举文件资料、互动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区县严肃人大换届选举纪律、区县人代会选举筹备工作情况,充分肯定所做的工作,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人代会筹备方案中可能出现的违法问题予以严肃指出,依法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同时就宪法宣誓仪式的组织等进行了探讨,进一步改进人代会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就做好下一步区县人代会会议召开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
一是严肃人大换届选举纪律。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的要求,人代会会议期间,要加强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纪律培训,强化警示教育,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有关精神和“三案”通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镜鉴》,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要加强对大会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确保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清静、安静、干净。
二是依法召开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切实履行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能,依照新修订的选举法严格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把好代表当选的最后关口。要严格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程序,特别是选举工作程序,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依法选举产生区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确保实现组织意图。要引导代表正确行使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权利,绝不把那些想用钞票换选票、用金钱换职务的人提名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区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组织好当选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向宪法宣誓。
三是做好市四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区县人大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分配的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名额,依法组织选举产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及时报送选举结果及相关文件资料,积极组织代表做好参加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送:李书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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