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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9-04-30 09:15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194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能提出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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