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3年6月25日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财经委的情况调查,决定同意市审计局局长罗德敏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在情况调查中提出的几点建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坚持审计要贯彻真实、合法、效益的原则,严格依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部门决算进行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限时依法纠正和处理,不能不了了之,甚至屡审屡犯。通过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规范预算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审计形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