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实施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两法”,不断强化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发挥了金融业对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了眉山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两法”过程中,还存在金融生态环境不够优化、信贷投放偏低、金融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
会议就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法”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做大信贷投放规模。要进一步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工作;继续抓好银企对接,提升银企对接实效;选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发展潜力大、信用状况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辅导和资金扶持;继续鼓励银行机构调整信贷策略、优化信贷结构,为企业量身打造金融产品,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和金融的密切互动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规避金融风险。切实开展对各类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公司不规范经营、甚至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逐步建立起群众举报、媒体引导、部门监管和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范机制,坚决打击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确保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公司的监管,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司法对金融合法债权的保护力度,帮助银行及时清收处置存量不良贷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全市不良贷款率平稳下降。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主动出击,积极联系和引进大型异地银行和国内外有实力、有影响、有特色的保险机构来眉设立分支机构,完善金融服务,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四)进一步加大“两法”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宣传手册、网络等多种媒体对“两法”进行学习、宣传,增强企业、群众等信贷客户的信用意识,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观念,营造“诚信眉山”的良好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你们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将在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