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1月18日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2月18日召开,会期预计三天。
建议会议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二届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全市人民,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眉山,为夺取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眉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级财政预算及2007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