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2-08-27 00:00






 

2012年4月26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会议对市政府办理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修订并通过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办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执法检查的办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等五个工作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陈桂花、陈大权、郑夕君,秘书长鲁建伟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何久伦、陈桂花分别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光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建新,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相关议程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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