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
7月14日至28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阳金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大权、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智勇参加检查。省政府派驻眉山市规划督察员熊敏容受邀参与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市区县听取相关负责人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情况以及城乡规划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并检查了市区县域发展和具体项目的总规、详规及近3年来所做规划工作的汇编资料等。检查组就总控规中平均容积率、是否严格执行总控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否齐备、规划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相关部门就问题作出一一解答。检查组根据察看的资料和询问的内容随机抽查,指定具体的检查点,随后实地检查,对提出的问题一一核实。检查组认为,《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眉山市政府认真推动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科学确定发展边界,优化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等,构建起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组成,覆盖市、区县,乡镇三级的完整规划体系。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升规划质量,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各级规划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各项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的执行、管理和监督;要始终贯彻实施规划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空间布局、生态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修建性详细规划有力衔接,做到多规合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城乡规划意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