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2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
会议对市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本级2011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关于接受熊英辞去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门俊良、陈桂花、陈大权、于忠平、郑夕君,秘书长鲁建伟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陈桂花、于忠平分别主持。
市政府市长宋朝华、副市长吴小可,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楠,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兵,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程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