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11-03 00:00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建区设市以来,市、区县政府不断创新规划编制理念和规划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总规和其他各类规划,用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一座老城有古韵,新城有新貌,以三苏文化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已初步展现。但是,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仍存在城市总规审批滞后、县城控制性详规覆盖率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难度大、乡村规划管理薄弱,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通过培训班、研讨会、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继续加大对从事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建设业主和广大群众的城乡规划法制观念。

二、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一是积极与省上有关部门衔接,尽快完成眉山城区城市总规修编批复工作。二是通过规划,落实好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眉山城市发展定位、思路,突出城市特色。三是加快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争取3年内完成县城控制性详规全覆盖,使城市建设做到有规可循。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加快乡村规划编制步伐。五是抓好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眉山城区的规划要重视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在规划编制中注意将商场、农贸市场、公厕、公交站、无障碍设施等纳入规划。对已建成的主要街道,要搞好人行道、绿化、亮化的规划建设。要通过搞好规划和建设,提升新区的人气和商气。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实施力度。一是继续落实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严格执行城镇规划“一书两证”制度和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规划一经审批,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二是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坚持规划编制“政府组织、专家咨询、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开门搞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听证制度、公示制度等,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拓宽参与途径,扩大参与范围,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行性。

四、进一步强化规划执法。一是理顺规划执法管理机制,落实执法管理部门,明确执法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规划执法管理。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对违法违规建筑要摸清底数,制定对策,整合力量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进一步加大规划经费投入和加强队伍建设。按《城乡规划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要求,加大区县规划管理经费的投入。加强区县和乡镇规划队伍建设,落实与规划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将在2009年2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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