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法制委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到会指导,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同意将《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说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将《眉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要点》书面印发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李永高副主任在讲话中要求法制委和法工委要有针对性地到区县开展调研,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和立法专家意见,对有关条款开展听证、论证,并对收集到的建议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和采纳,继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市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厅的衔接汇报,提前进行沟通,为条例草案将来报批做好基础工作。(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