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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2015-09-02 11:24


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一、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市本级决算草案报表,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14909万元,支出总量277322万元,结余37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79320万元,当年支出226503万元,结转下年52817万元;市本级财政未编列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备费开支不够规范。市本级财政2014年的预备费开支中,有1898.71万元用于工作经费、会议经费、人员运行经费等一般性开支,如办公用房经费、服务外包人员经费等,占决算草案报表反映的预备费总开支的30.77%

(二)财政结转资金和往来款清理压缩不够到位。一是年末市财政局总预算反映的结转下年支出和暂付款余额分别较上年增长了59.78% 11.07%。二是年末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和暂付款规模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8.78%49.34%

(三)决算报表编制不够规范。主要是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表中个别科目所列年初预算数与人大批复年初预算数不一致,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等。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财政、税务等部门严格财政预算执行,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预算的规范化和公开程度不断提高。但预算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财政管理方式还不完全适应,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征管方面的问题。

1.地税部门税款征收不规范。一是彭山区地税局提前征收税款1606.23万元。二是青神县等地税局未及时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合计1037.21万元。

2.劳务有限公司涉嫌违规。2014年,眉山岷皓劳务有限公司开具劳务派遣发票17944.90万元,涉及受票单位19家,共缴纳2014年税款16.94万元。2014年账列实收款17701.45万元,劳务派遣工资发放16585.41万元。审计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劳务派遣工资抵扣资料不够真实,公司资金流动异常,部分派遣业务不规范等情况。对此,我们已按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移送市公安局和市地税稽查局进一步查证。

(二)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未及时足额支付三代手续费。包括市地税局及部分区县地税局未及时足额支付代征单位手续费合计94.26万元。

2.退税办理不及时。仁寿县个别企业办理退税时,地税部门未在规定的30日内进行退还。       

    三、部门预算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5个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铝硅产业园区、市国土局等5个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含部分经责项目)。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严格。

一是个别部门上年结余未编入本年预算。二是个别部门决算草案数与账列收支存在较大差异。

(二)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市人防办、市国土局、市经信委等单位未严格落实经费支出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收入征缴不够规范。

一是市人防办缓收人防费95.40万元。二是金象园区管委会在2007-2008年期间收取土地出让金收入1439.64万元未缴库。三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依据多收取药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继续教育培训费22.35万元。

(四)财会制度执行不严谨。

一是市妇幼保健院等3个部门部分费用报销票据不规范,存在缺明细清单、签报手续不完备、使用不合规票据进行报销支出、重复报销等情况。二是铝硅园区管委会现金收款13.7万元较长时间未缴存银行入账核算,未经领导签批出借资金1.46万元。三是市总工会、市农业局等5个部门未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定,主要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市国土局安置资金挤占其他项目资金等3399.07万元,超进度支付工程款1100.00万元。二是金象园区管委会实施的部分交通安全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人无法人资格,无施工资质。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着重对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棚户区改造、商事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跟踪审计。总体上看,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务院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制定具体措施,综合施策,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如金象园区中科兴业聚芳硫醚砜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0万元,该项目一期计划于2014年完成综合楼与两条生产线建设,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截至2014年底,未完成计划进度,实际完成投资仅占计划总投资的2%,项目推进进度缓慢。

(二)部分政策措施未落地。如青神县人防办未执行对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多收取了青神县东成医院投资修建的东成医养中心项目人防费共计2.95万元。

(三)涉企收费标准执行不严格。主要是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质检所在收取企业产品质量检验费、计量检定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费时存在随意减免,未应收尽收的情况。

(四)下放的行政审批承接后未能及时完善手续。省政府在20148月公布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了承接,但没有及时针对省政府第四批取消调整项目进行统一公布。

五、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4年,对洪雅县政府2013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洪雅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公务卡管理等改革持续推进;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财政收支决算和平衡情况不够真实。

虚增一般预算收入21514.22万元,占当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34.1%,其中将基金收入作为一般预算收入缴库18514.22万元,空转耕地占用税3000万元;县财政局超财力安排支出形成隐性赤字73477.87万元。

(二)财政收入征管不够规范。

县地税局税收征管不够到位,部分企业合计欠缴税款1891.67万元;县住建局应征未征部分商住旅游项目城建配套费630.77万元;县国土资源局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9001.25万元。

    (三)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20142月,洪雅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洪雅县支行设立了财政专户1个,账户名称为洪雅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洪雅县土地收益专户,专户未开展洪雅县土地收益的核算业务,实际用于农发行贷款担保账户。

(四)未严格执行先税后证政策,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12年至2013年,县国土资源局在洪雅县华建木器加工厂、洪雅县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未足额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合计235.1

(五)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征用土地635.26亩。

201110月至20146月县国土资源局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征用(先征后批)3宗土地共计635.26亩,主要用于弘川工业城等。

六、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我市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区县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如2014年洪雅县林区棚户区改造未完成开工任务150套。

2.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一是东坡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001.94万元闲置达一年以上。二是岷东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彭山区财政局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资金799.56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3.部分监督管理工作不严格。一是全市发现4个区县89违规骗取住房保障货币补贴4.54万元、住房实物配租(售)68套。二是3个区县66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仍违规享受住房实物配租45套或领取货币补贴3.66万元。三是一个区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51万元发放不及时。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规范:全市抽查发现仁寿县龙正镇危旧房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即确定施工单位开工建设。

以上问题,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财政扶持养老服务业审计调查情况。

结合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对六区县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多享受财政补贴44万元。眉山眉州医院在申请获得养老院床位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后利用现有场地、床位等设施创建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又申请获得财政对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补助资金44万元。

2.虚报冒领财政补贴3.87万元。丹棱县丹棱镇城南社区居委会采取虚构服务项目、服务金额,编造“丹棱镇城南社区居家养老特殊弱势群体服务台账”的方式,在丹棱镇财政报账领取了失能和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3.87万元,并现金存入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卡。

对上述两个问题,已移送东坡区、丹棱县人民政府,并责成区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三)4.20”芦山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厅统一部署,分季度对全市纳入全省总规的27个“4.20”芦山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项目总投资149608.35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多计工程投资。全市2个区县5个项目多计工程投资共计143.97万元。

    2.个别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丹棱县两处城房重建项目尚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四)“民生审计”工程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牵头并会同市林业局、市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对六区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了专项检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严格按照 “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思路,结合各地实际和群众需求,扎实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实施。除保障房建设外,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区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拨付和兑现不及时、扶持农村贫困对象项目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未能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等问题,审计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七、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自去年7月以来,共对20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除有1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因纪委介入而终止外,其他19位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47月—20156月,市审计局投资分局完成决(结)算审计项目48个,送审项目总投资51228.71万元,审计核减6544.11万元,核减率12.7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项目存在高估冒算。如诗书东苑商住农安小区增加工程,送审金额2018.01万元,审计核减1366.54万元,核减率达67.72%

(二)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湖滨路、青衣街、文定街、文安东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521.05万元。在工程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按预定时间进场施工的情况下,违规退还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521.05万元,且工程复工后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补交履约保证金。

(三)个别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变更频繁。如眉山象耳至思蒙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行研究、地勘、设计深度不够,导致三年内历经三次项目审批,变更共计122项、新增工程投资1775.48万元。

(四)新增工程未按程序报审批。根据《眉山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新增不可预见工程和突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新增工程应履行报批手续,但个别工程未按程序进行报批。如医院外科大楼及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变更工程多、新增工程多、现场签证多,变更和新增工程3394.32万元未履行报批程序,加之合同内工程量增加和人工费材料调差等1551.89万元,导致结算送审金额超合同金额4946.21万元,超合同比例67.65%

(五)项目送审不及时根据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送审,但个别项目送审不及时。如多晶硅用地农民搬迁松江镇眉青安置区市政工程,20105月已竣工,20156月才送审,长达五年之久。

九、金融审计情况

对东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4年度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东坡区联社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有关经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信贷政策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产负债损益基本反映当年经营情况。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林权抵押贷款存在较大风险。20091117日,四川山木林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东坡区联社签定1800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用于该公司营林造林。抵押物为雅安市荥经县新建乡紫炉村林权7308.10亩,抵押物在异地,截至2014年底贷款资金已逾期,如果形成不良资产后,抵押物作为抵债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同业存款制度未及时修订存在缺陷。东坡联社2013年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业存款管理办法(试行)》,截止2014年底东坡联社并未根据上级同业存款制度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三)贷款投向两高一剩行业。截止2014年底未到期的贷款中两高一剩行业2类行业(水泥与造纸厂行业)贷款余额合计5234.6元。

十、审计移送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情况

去年7月至今年6月,共向纪检等部门移送处理事项6件,并配合相关单位参与查处一些案件。这些事项和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未严格执行工程管理有关规定。主要是部分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程序,部分工程送审结算金额超合同价款较大,工程的设计变更、新增漏项工程、签证工程等增量工程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二)劳务派遣公司在劳务派遣业务中涉嫌违规。主要存在劳务派遣管理及业务不规范、劳务派遣工资抵扣资料不真实、资金流向异常等情况。

(三)少数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滥用权利,内外勾结。审计移送的一些事项反映,部分相关人员利用政策漏洞,采取包装申报材料,虚报假材料等手段涉嫌骗取补助、补贴,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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