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2012年12月28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会议对市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议》情况的督查报告(书面)以及关于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书面)。审议表决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本级2012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市政人民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门俊良、陈桂花、陈大权、于忠平、郑夕君,秘书长鲁建伟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于忠平、陈桂花分别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小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楠,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相关议程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