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

2016-05-25 15:11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已由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8次主任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

2016年4月11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我市获准行使立法权的第一年。我市立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为保证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立法法和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地方立法的法规规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法规草案的质量并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立法计划在实施中确需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具体计划项目如下:

一、 新制定地方性法规2

序号

法规名称

提请审议时间

提请审议单位

起草单位

1

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

1

市人大

常委会

市人大

常委会

法工委

2

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4

市政府

市城乡规划局

二、立法调研工作计划1

序号

调研立法项目名称

调研

时间

牵头

单位

  1

开展《眉山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

调研

6

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3090311     邮箱:msrd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