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5年11月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汪树槐
近年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较好地保障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一是调整充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完善市食安委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圆满完成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工作,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均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独立设置,人员编制增加。三是将食品安全评价检测、建立可追溯监管制度等工作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把食品安全评价检测、食品总体合格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食品溯源体系建设等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考核。四是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近年来,市、区县财政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均3665万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出台《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协管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信息通报、风险监测评估、联合办案协作、应急处置、考核奖励等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职能部门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执)业人员责任意识培养,督促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制度管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了“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三)提升质量,助推发展。一是放管结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下放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7项到区县、乡镇办理,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等4个项目合并为2个。严把食品主体准入关口,注销39家企业5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验收标准,确保高标准建设食品生产、学校食堂等高风险场所。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食品产业。开展泡菜质量安全提档升级行动,引导企业整合、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目前,东坡区泡菜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20家。加大泡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对企业的原辅料采购验收工作、现场生产秩序、产品出厂检验工作进行检查,共排除安全隐患16处,累计抽样送检84批次。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开展生猪肉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14年试点企业10户。2015年,启动泡菜(东坡区)、奶制品(东坡区、洪雅县)质量溯源体系试点,初步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扎实开展品牌创建。全市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95个,居全省第二位。全市被认定为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省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5条、示范店11家。通过加强管理,提升质量,有力促进了食品产业发展。2014年,全市食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72亿元。
(四)依法行政,打击违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常务会、市食安委带头学法,对照法律认真梳理政府、部门、企业职责,督促各区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二是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严格风险管控。设立12331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统一高效处置流程,及时处理投诉举报1223件。修订完善《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资金兑现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监管工作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范转变。全市共开展食品抽检2991批次,核查处理不合格及问题食品275批次。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坚持“四不两直”工作原则,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近年来,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先后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一是加快基层监管所建设。新设立68个乡镇(区域)监管所,落实了155名专职监管人员、1036名协管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监管区域全覆盖。印发《关于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开展了50个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建设。青神、丹棱、洪雅于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二是提升学校食堂安全条件。出台《眉山市学校食堂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改善学校食堂条件。目前,市、区县财政共计投入1.9亿元进行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改造面积11.12万平方米,三年行动计划将在今年全面完成。三是加强农家宴规范管理。印发《关于贯彻<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创建集中就餐示范点3个,培训乡村厨师95期、2199人,“农家宴”备案登记管理9986起。四是加快推进食品检测能力项目建设。通过积极争取,该项目已纳入国家投资计划,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五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依托高校、专业培训机构,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扎实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学习、培训、贯彻工作,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法定义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健全共同责任机制,督促区县、部门建立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的共同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共管共治。
(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监测。落实风险研判制度,针对泡菜、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风险评估。拓宽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排查和防控重点区域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持质量至上,实施全过程控制。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肉制品、泡菜、乳制品等开展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坚持安全第一,实施动态管理。在蒙牛等大型企业试点乳制品动态监管,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动态和质量检验等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与动态考评。加大抽检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力度,注重数据分析和结果利用。坚持查管并举,以查促管、以罚促管,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工作。加快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三张清单”运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监管网络,逐步实现所有乡镇监管所“五有”。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