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理顺体制机制、推进基础工作、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会议指出,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基层监管能力不足、检验监测水平不高、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积极引导全市人民、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让“假冒伪劣”无处藏身,为实现“舌尖上的安全”、“东坡味道”千亿产业而奋斗。会议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权力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理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全力支持、参与、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督促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助推“东坡味道”千亿产业。按照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东坡味道”系列标准,形成“东坡味道”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东坡味道”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全程监管。围绕食品产业发展,配套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为“东坡味道”食品提供充足、优质的原料保障。对列入“东坡味道”品牌推广的生产经营主体名单和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东坡味道推广产品必须是安全食品、特色食品、优质食品。
三、抓好日常监管,着力排除隐患。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关键环节加大抽检和专项治理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强对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等源头的严防,注重在防范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剂上下功夫,下力气解决高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设立抽检结果公示栏,尽快配齐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巡查,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非法使用“潲水油”、“地沟油”、假冒伪劣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探索建立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处理机制。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两小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
四、强化基本保障,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建站步伐,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下沉执法力量,增加基层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增配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提高基层监管水平。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引进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搭建统一公共检测平台,构建覆盖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和样品采购等的经费投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等方式聘请部分人员从事行政许可管理、快检等工作。多层面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逐步提高检验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五、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调动社会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和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各类执法结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并公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和社会影响。拓宽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提高有奖举报额度,实行高限奖励,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律武器,有案必查,高限处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联动和行刑司法衔接,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