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发动宣传、健全组织、制定规划入手,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证了“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但还存在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工作存在“死角”和薄弱环节、“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解决、依法治理规范程度不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升、工作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推进法治眉山建设,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普法宣传教育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要让每一个公民既成为普法对象,又成为普法义务宣传员。通过鲜活有趣的宣传形式,每一个事件的法治化处理过程,来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树立;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从而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
二、协作配合,切实增强普法效果。普法工作需要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紧密结合,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干部职工、服务或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协同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让普法工作具有更强的粘合力。吸收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进入普法队伍,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善于与热点事件、案件进行深度对接,积极引导公众用法律途径和思路对重大热点问题进行法治思考、解析、判断,从而达到普及法律、引导舆论、协助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三、改革创新,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深化“法律七进”和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和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和电子显示屏、移动介质等公共传播载体,努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的多维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载体和平台。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努力推出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为构建法治眉山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提高,为以后的普法工作积累经验。结合本次专项审议,对“六五”普法以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回顾,认真查找相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深化“法律七进”的同时,广泛开展调研,科学研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准确把握内在规律,认真研究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方法、保障机制等问题,将 “六五”普法的经验吸取到以后的普法工作中去。
五、完善机制,保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经费、人员和具体的牵头办事机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保证普法工作有效、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