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2013年2月20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军辞去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及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门俊良、陈桂花、陈大权、于忠平、郑夕君,秘书长鲁建伟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于忠平分别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小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兵,各县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