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全市人大法制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全体成员,常委会法工委、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征求了对《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总结了眉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2019年工作,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县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
李永高副主任在讲话中对今年的全市人大法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在明年的工作中,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下,迎难而上,高质量做好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瓦屋山景区保护决定的起草工作,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立法工作,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工作;不断完善全市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工作机制,由今年的双轨报送过渡到明年的以信息平台报送为主,推进信息平台报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进一步改进备案审查方式,从被动审查向主动审查延伸,审查文件合法性的同时要对适当性、合理性、协调性进行审查;进一步增设立法联系点,倾听基层的呼声和群众立法需求。
李永高副主任还建议区县人大常委会把我市地方性法规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纳入区县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内容,配合做好全国、省人大有关立法调研工作,列席市人大法制委全会,参与立法审议工作。(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