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0月29日在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宋朝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作关于眉山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情况
1、1999-2009年实施情况。全市共实施完成90个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涉及59个乡(镇)、136个村,共开发、整理、复垦土地42.47万亩,新增耕地6.14万亩,累计投入资金5.38亿元。其中国家、省投资项目14个,整理土地13.73万亩,新增耕地2.0万亩,投入资金1.97亿元;市、区县投资项目76个,整理土地28.74万亩,新增耕地4.14万亩,投入资金3.41亿元。
2、2010年实施情况。全市共安排实施17个土地整理项目,计划整理土地16.56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82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农田9.93万亩。截至2010年9月底,共整理土地6.727万亩、新增耕地0.713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农田4.038万亩,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整理土地3.8万亩、新增耕地0.38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农田2.28万亩目标任务的177%、187.6%和177.1%,完成市定整理土地10万亩、新增耕地1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农田0.6万亩目标任务的67.3%、71.3%和67.3%,预计11月底能全面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3、项目储备情况。截至2010年9月底,全市共储备土地整理项目18个,计划整理土地17万亩,新增耕地1.8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农田10.2亩,其中省投资项目11个,可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92亿元;市县投资项目7个,拟投入资金5500万元。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情况
自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上报2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双挂钩”项目),申报挂钩周转指标13213.96亩,拟投入资金12.62亿元。其中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16个(东坡区2个、仁寿县3个、彭山县6个、洪雅县5个),待立项7个。目前,彭山县公义镇2个“双挂钩”项目区正在开展搬迁农户523户1752人安置建房工作,东坡区2个“双挂钩”项目已落实资金,正在做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仁寿县2个“双挂钩”项目已启动拆迁程序,洪雅县正抓紧做好项目资金落实等相关工作。
二、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政府把土地综合整治融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大局之中,精心组织、统筹实施。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多次深入项目区视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工作,现场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县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项目区各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为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严格执行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1997-2010)》,根据各地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稳步推动项目实施。同时,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遵循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和有利于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产业集中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原则,编制了新一轮《眉山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2006-2020)》和《“双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2006-2020)》,为下一个十年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三)整合资源,集中整治。
市政府在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作中,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投入、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的“四统一”原则,整合有关部门项目、资金,“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对山、水、田、林、路、气、电、园进行综合整治,提高了规模效益。同时,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采取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企业与项目区农民结对经营模式,对农村土地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实现了项目区农村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规范运作,严格管理。
在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工作中,全市始终坚持严格执行省上“两个办法”和“七项制度”,即《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财务审计制以及竣工验收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项目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平台面向社会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和比选。二是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法人代表、监理单位、招投标等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期限,通过特定渠道告示公众,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土地综合整治各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制度,预防弄虚作假,杜绝腐败之风。四是严格案件查处。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受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方面投诉,通过调查,采取监察建议书方式,对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东坡区三苏乡凉风村土地整理项目等3个项目,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取消中标人资格,重新招标,并对违规企业予以市场禁入处罚。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姿势,以案件查处为手段,以案促规范,以案促教育,让党员和干部不敢介入非法利益格局,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范运行。重点查处了仁寿县蜂蜜乡土地整理项目串通投标案。仁寿县国土局局长叶建如涉嫌严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行为,已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涉案的5名专家因收受红包被省发改委取消了专家资格。该案的查处受到省纪委通报表彰。
(五)以人为本,惠及百姓。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目的是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市、区县政府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一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公告、听证、公示等方式,在项目申报、工程规划、权属调整、中心村布局、农房设计过程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坚决杜绝以行政命令方式搞违背农民意愿的工程建设。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内容、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完成时限等进行挂牌公示,聘请乡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参与全程监督,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当地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对可由项目区群众完成的土地平整等工程内容,优先聘用当地农民工参与项目建设,拓宽农民创收渠道。
(六)总结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项目竣工验收后,国土资源部门及时与乡镇、村(社)办理项目工程移交手续和签订管护协议,确保项目工程设施及早发挥作用。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组织相关部门重点研究探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双挂钩”项目区农户拆迁补偿机制,确保项目区群众“搬得走、住得下、居住质量有提高”;二是研究资金筹措整合机制,搭建强有力的融资平台,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整体效益;三是进一步探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和产业升级等有机结合的办法和措施,加快新农村建设,壮大集体经济组织。
三、土地综合整治取得的主要成效
自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眉山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增加耕地有效数量,确保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需要。
1999-2009年,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人均耕地增加0.2-0.3亩,全市增加耕地3.867万亩。这部分新增耕地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大部分用于我市城镇、重大产业、工业项目等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解决了全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用地指标问题,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全市新建、整治渠道846.6公里,配套提灌站73座,新建蓄水池767个,整治山平塘296座,新、改建田间道、生产路935.5公里,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田生产条件,整理后的土地已基本实现了坡地梯田化、水田格网化、排灌设施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粮食每亩增产50公斤以上,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潜质得到全面展现。
(三)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结合新村建设,开展农居改造、新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前,全市已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实施21个土地整理项目,陆续还将有11个土地整理项目和7个“双挂钩”项目启动实施,已整治的项目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根本性改善,达到道路硬化、水质卫生达标、沟渠明暗有序、住宅经济美观标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了积极变化,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以项目为依托,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充分利用整理出的农用地和建成的工程设施,积极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项目招商,因地制宜地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强力推进“一村一品”和“多村一品”建设,已建成76个专业村,占全市专业村的18%,产业涉及粮食、水产、水果、蔬菜、茶叶、药材、竹材、木材、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乡村旅游等11个类别。同时,采用“龙头企业+养殖、种植小区+适度规模养殖、种植”模式,与52个龙头企业进行有效链接, 11个村引入龙头企业就近发展规模产业,使农业产业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五)以建设促保护,推动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在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通过防护林工程建设,共栽种防护树种26.62万株,林木覆盖面积增加1-3个百分点,极大地改善了土壤环境条件,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同时,为了更好的保护土地利用环境,将整理后新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树立明显标志,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增强了农民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以点带面有力地推进了耕地保护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问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区县政府财力有限,资金投入有一定的难度。同时,招商引资力度不够,项目融资渠道不畅,有的项目迟迟不能实施,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保障难度加大。
(二)认识不足。用地指标是我市当前或今后一段时间依法用地最大瓶颈之一。目前,大部分区县政府对项目储备认识不足,多数是在需要用地时才启动项目申报,往往致使项目一年或更长时间内迟迟不能实现用地指标,无法及时满足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下的用地需求。
(三)项目管理问题。由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特别是“双挂钩”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社会融资不可避免。目前,从省到市、区县均未出台针对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政策和操作规范,致使项目管理不规范。同时,由于“双挂钩”项目涉及老百姓农房拆迁,其安置补偿标准没有规范性规定,各区县在实际操作中无参照标准和指导方针,如操作不当,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土地综合整治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落实耕地保护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市、区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力度,建立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严格考核,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为保障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抓好规划编制,严格付诸实施。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成果,编制完善新一轮《眉山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2006—2020)》和《“双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2006—2020)》。积极组织实施,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耕地20万亩,重点抓好“双挂钩”项目,把“双挂钩”项目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农民新居的重要途径,作为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重要来源,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所有符合规划且已立项的“双挂钩”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心城区带头启动,市政府列入预算,保障项目经费落实。
(三)加快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强化监管,保障用地需求。对已验收的项目尽快组织完成网上备案工作;对已完工待验收项目,尽快完善验收资料;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加大督导力度;对尚未开工的项目督促检查,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依法规范全市工业用地的决定》(眉委发〔2007〕16号),市、区县从政府土地出让金平均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5%的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同时搭建项目融资平台。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探索“BT”运行模式,鼓励非政府资金投入,实行项目市场化运作。
(五)加强资源整合,强化监督管理。要进一步统筹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畜牧、扶贫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打捆”用于项目区,集中力量打好“组合拳”;在新农村建设片、农业结构调整区域以及生态开发建设区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大力引入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实现农村企业双向合作,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把项目区做大做强,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同时强化项目监管,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抓好项目工程设施移交和后续管护,确保项目工程设施及早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