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2013年4月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十次会议。
会议对市政府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2012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门俊良、陈桂花、陈大权、于忠平、郑夕君,秘书长鲁建伟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何久伦、陈桂花、于忠平分别主持。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小可,市政协副主席李亚非,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楠,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兵,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副县级纪检员、信访办主任列席了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程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