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013-09-12 10:40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年4月26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集中学习了体育法及相关法规,听取了市政府和东坡区、彭山县、仁寿县、洪雅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体育法的情况报,实地检查了部分体育设施,随机抽查了学校体育活动开展情况,调阅了相关资料。委托丹棱县、青神县人大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开展了执法检查。征集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做法与成效

(一)高度重视体育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保障民生大局切实把体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先后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体育工作,制发了加强体育工作、推进体育发展的相关文件,每年年初召开全市体育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推动了体育工作全面开展。适时调整了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有5个县组建了教育体育局,有效地优化和整合了体育资源。市和区县政府加大体育投入力度,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体育事业投入共1325万元,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全民健身蓬勃开展。切实推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向社区、乡镇和村延伸。目前,全市有各类体育组织130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850人,会员20余万人。体育场地建设步伐加快,2005年市政府投入4000余万元新建市体育馆;2012年市政府决定投入3000万元新建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区县也筹措资金5000万元,建成县级体育馆3个、老年活动中心17个、村级农民体育工程352个,全民健身路径100余套,晨晚练点300多个,其他非标准体育场地800余个。彭山县分别投资220万元和430万元对地处老城区的县体育馆、体育场进行了彻底改造,还将在彭祖新城区域规划建设县体育中心。坚持重大体育活动届次化、制度化,全市每四年举办一次市运会,每两年举办老运会,连续12年举办迎春健身跑等活动。有效引导群众参与到体育活动之中。

(三)竞技水平得到提升。连续四届奥运会均有眉山籍运动员参加,荣获北京奥运会银牌1枚。我市培养输送的运动员获亚洲冠军4个,全国冠军4个、全省冠军120个,被省政府记一等功2人。市政府设立体育突出成就奖,有34人次运动员、教练员获得奖金80.7万元。坚持走体教结合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之路,全市依托中小学校布设业余训练项目19个,创建国家和省级体育基地、俱乐部、示范校29所(个),向省专业队及大专以上体育院校输送运动员2800余名。   

(四)学校体育不断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坚持推行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制度,每年定期举办田径、兵乓球、篮球等学生体育赛事。改革和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2012年,中考体育成绩以50分计入文考总分。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上报工作,每年上报率居全省前列。坚持以打造体育特色学校为载体,帮助学生掌握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目前,全市已创建市级以上体育传统学校37所,涉及体育项目8个。

二、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体育场地和师资力量比较薄弱目前,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0.46平方米,远远低于全省1.1平方米和全国1.3平方米的平均水平。有的区县大型公共体育场地被挤占多年,至今未择地兴建偿还。我市体育场馆偏少,设施难以承办省运会。不少学校体育场地狭窄,体育器材短缺,学生课外活动拥挤不堪,尚能严格按国家规定全部开齐体育课程的学校为数不多。体育人才总量严重不足,全市现有专职体育教师900余名,缺编300余名;专职教练员30名,其中市本级仅有7名,与其它市州100名左右和市州本级40名左右的定编标准相差较多,具有高水平的教练员更为欠缺。

(二)健身参与和设施利用仍显不足我市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城乡居民体质监测面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也增加不多,体育运动尚未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部分学校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育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方便公众开展体育活动不够,未有完全向社会开放;市体育馆等公共体育设施使用率不高,体育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地利用

(三)训练手段和竞技水平尚有差距。竞技体育科研力量薄弱,创新训练手段不够强,培养和输送的高水平运动员也不多,皮划艇、赛艇、羽毛球、乒乓球等优势项目尚未形成绝对优势,摔跤、短跑、射箭等潜优项目群体水平提速不快,篮球、排球、足球、游泳等弱势项目成绩徘徊不前,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不强。在上届省运会上,我市获奖牌43.5枚,其中金牌15枚、银牌15枚、铜牌13.5枚,获奖牌数位于全省14名,这与眉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匹配。

(四)监管机制和保障制度亟待加强有的单位在考虑编制本地城镇化建设规划时,对配套公共体育设施有所疏忽,容易造成公共体育设施成为城镇化建设的空档或短板。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擅自改变居住小区内公共体育设施用途,部分公共体育设施被挤占为它用。近年来,各类学生体育安全纠纷时有发生,由于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不少学校害怕承担体育风险责任,即便有条件也不愿或不敢开设一些易发事故的体育课程。

三、几点意见与建议

(一)加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一件关系民生的大事,切实履行工作推进的组织领导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格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适应全民健身实际需要,增加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尤其要编制好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鼓励社会投入,积极发展体育社团。

(二)优化公共体育的服务效能。制定区域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统筹安排和优化配置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差距,尤其要编制好学校、街道、居住开发小区和城镇化等体育设施规划,提前谋划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岷东新区等重点区域的体育设施布局,尽快启动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运动场的建设,力争10时间使中心城区体育场馆设施具备承办省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的能力。健全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使用工作监管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使用监管不作为及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依法追究责任。推进市和区县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对公众开放,提高具备条件的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公众的开放率,增强市体育馆等体育设施的造血功能和体育服务功能。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不断增加体育人口,全力办好市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创新体育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公共体育事业建设,实现公共体育服务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三)提升学校体育的发展水平。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实施好课外体育活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快学校教师结构调整,制定并落实配齐配强专职体育教师计划。严格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重视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依法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四)增强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采取提升强项、加强弱项、补齐缺项的思路,重点发展符合我市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运动项目,切实解决我市基础大项不强、金牌大项不精的瓶颈问题。依据省十二届运动会的项目设置,认真研究和安排好我市的参赛项目,积极做好备战和备赛工作,力争在全省市(州)排位上升。加大急需紧缺教练员和高水平教练员的培养,按标准核定体育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对引进急需、高水平体育专业人才实行更为宽松的政策,满足竞技体育工作实际需要。夯实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基础,制定和完善省运会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实行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布局,完善和落实运动员业余训练评估重大比赛获牌奖励及文化教育等政策,积极培养、选拔、输送更多优秀运动员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3090311     邮箱:msrd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