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05-06 17:17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重点难点,强化举措落实,高质高效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老旧小区品质不断提升,管理不断规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改进和解决。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政府统筹、街道主责、业主主体、各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规则、议事规程和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坚持系统集成、连片改造工作思路,突出规划引领,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设计、改造、管理,使老旧小区改造由单个小区向连片街区纵深推进,打造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版;加强协同推进,在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中,有机整合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专项改造方案,强化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协同,确保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四网合一项目等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合理安排开工时序,缩短单个小区施工时间。

二、强化群众参与。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增强主体意识,变要我改我要改。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方案设计时,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做深做实改造方案公示工作,尽量满足群众改造基本功能需求;实施改造中,发挥自治组织和小区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项目验收时,邀请自治组织和群众代表参加。

三、强化品质提升。优先实施小区供排水、供电、停车场、智慧小区建设等基础工程项目,逐步解决屋顶漏水、外墙砖脱落等问题。根据小区实际,建设邻里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等,鼓励植入文化元素。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连片改造,实现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物业管理共建共享。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升居住品质。

四、强化资金保障。充分把握政策机遇,高水平高质量包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做到应改尽改。市、区县政府通过市政项目配套支持等方式加大投资力度,解决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民政、文体等专业部门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整合,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管理和运营。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小区提升性改造,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长效管理。坚持先治理,后整治工作路径。探索多路径物业管理模式,对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督促物业企业加大管理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对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引导业主灵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对微型小区、开放式小区,探索采用街区或连片模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提供物业服务。出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停车场、邻里中心、广告位等公共资源向社会开放,有偿使用,激活造血机能,为小区后续管理提供资金支持。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21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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