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民健康安全,关注社会公共利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旁听一起涉嫌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1年1月26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到丹棱县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眉山市东坡区龙栏山火锅店、眉山市东坡区庭院青云火锅店、眉山市东坡区细忆青云火锅店、眉山市爱之华火锅店,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从火锅店中消费者食用后的火锅餐厨垃圾中提取废弃油脂,再次添加到红油锅底、鸳鸯锅底的火锅油中予以销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中有超过万人的不特定消费者食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丹棱县人民法院根据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受理该刑事案件。丹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正义网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没有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向丹棱县人民法院就四名被告火锅店及其经营者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认为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关系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一切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当依法严厉惩处。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陈瑞林、袁大可、余荣霞到庭旁听了该案的审理,部分人大代表、火锅餐饮行业代表到庭参加旁听。(监察和司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