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05-25 15:28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428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323—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大权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执法检查组赴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青神县实地检查了8个税收征管服务大厅和6个企业,召开了6次座谈会,听取了市、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书面征求了7个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收集到建议14条。委托洪雅县、丹棱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向执法检查组提交了书面报告。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总的情况是好的。市、区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十分重视,措施得力,创造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税收稳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时也发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进一步提高。

一、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宣传培训,税法意识不断增强。市、区县政府将税收征管法纳入五五普法”“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基本做到了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图像,报纸上有文章,纳税人手中有资料。税务部门还通过办纳税人学校、培训班、讲座,开展宣传周、宣传月、知识竞赛、网上咨询服务热线等形式,加大宣传广度和深度,力求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仁寿县、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采取会前学法形式学习了税收征管法。通过这些活动,普及了税法知识,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税的观念,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水平。

(二)强化综合征管,征管水平显著提高一是规范税收征管基础信息,全面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市、区县政府及税务部门从户籍管理、纳税户信息采集、纳税人账薄等方面强化征管基础信息,督促纳税人真实准确申报纳税。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眉山市经济社会综合信息平台,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建成后将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经济信息资源共享。二是依法探索建立综合治税体系。市政府出台了《眉山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信息支撑、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税格局。区县政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协税护税、税收信息共享、部门联动配合等机制,有效减少了偷税、漏税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坚持依法征税和依法管理。全市税务部门做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没有发生收过头税、提前收税等违背税收征管法的行为。全面推行以纳税评估为核心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积极防范相关涉税风险。2006年以来,地税收入年均增长保持在30%以上,为眉山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全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了小微企业营业税、西部大开发、促进就业等一系列减税让利优惠政策。2014年,国税系统依法减免税收8.89亿元,地税系统兑现税收优惠政策3.6亿元,达到了积极培育和扶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的目的。

(三)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强化执法手段,运用税收征管法赋予的税收征管、检查、保全和强制执行等职权,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征收,有效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强化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机构在查处税务违法违章方面的作用。四是税务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银行和工商等单位配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行政和刑事责任。2014年,全市税收执法工作量增加21.28%,执法过错率下降68.96%共查补入库税款20572.47万元,查处非法发票591份,追缴积案欠税128万元。

 (四)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完善纳税呼叫系统,开设12366服务热线、一线通、一网通,建立税务服务QQ群、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畅通了与纳税人信息沟通交流。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办税效率。2014年,全市税务系统接访纳税人3万余户,现场解决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500余个,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9大类200余条,落实整改措施100余条。二是进一步清理优化审批环节,实施服务流程再造。涌现了仁寿县倒置流程办税服务制度、东坡区极速极简办税服务制、彭山区国税、地税、工商一体化办税等服务制度,受到国家、省税务部门肯定,有效堵塞征管漏洞,解决了执法人员慵、懒、散、浮、拖问题。

二、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法宣传不够深入。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多局限于一般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少,对相关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少,不能及时满足纳税人个性化、动态化需求;二是税法宣传不平衡、不深入的现象还存在;三是自觉学法、依法纳税的舆论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二)税源管控力度有待加强。国务院出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些规模小、零星分散、查帐征收难度大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故意虚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情况;一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存在几本帐,应对银行贷款、缴税等需要,导致一些税源流失;加上当前经济形势低迷,我市房地产、三产等重点税源持续减收;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业态的出现,相应法规的缺失,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三)综合治税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虽然出台了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但落实还不够到位,协作不够规范,涉税信息未能及时全面共享,代扣代征、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形成,对一些难征难管的税种,基本依靠税务机关单打独斗,导致个别企业少缴、逃缴、骗缴应缴税款。

(四)执法力量与依法治税任务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地税部门,全市地税系统正式编制1022人,实际在编人员674人,征管人员严重不足,存在以协税员补充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依法征管工作的开展,存在隐患和漏洞。

三、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的建议

(一)继续加大税收征管法宣传力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税法的宣传力度,强化对协税护税相关单位、企业法人和工商业户的宣传,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宣传举措,加大宣传投入。新闻舆论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让依法纳税者处处受益、不依法纳税者处处受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提高全民的税收法治意识。市政府要积极争取,将税收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从领导干部抓起。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和执行税法,树立全民纳税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税水平。一是市政府要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加快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涉税信息共享与保障机制,有效整合政府信息资源。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加强配合,加大对偷、逃、抗、骗税等违法行为联合打击的力度,有效防止税源流失。三是市政府及税务部门要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把握新动向,培植新税源,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新型产业,确保我市税收持续健康增长。

(三)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一是在税收征管方面,抓基础、抓创新、抓联动,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和发票管理,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二是在税源管理方面,提高信息管税水平,深化税源专业化分类分级管理,充分利用好税收分析预警系统,积极做好税源分析工作机制,加强税收数据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针对地税人员缺编较大的情况,市政府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省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尽快补充缺编人员,满足依法征管的必要人力需求。同时,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增强依法治税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打造阳光、廉洁、高效、和谐的税务干部队伍。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3090311     邮箱:msrd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