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工作

2018-10-30 16:30


8月23日至24日,按照2018年度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新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瓦管局”)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组深入张村保护站、野牛河电站,对保护区环保整治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工作的专题报告》。县国有林场、林业局、瓦管局就有关情况作了补充汇报。

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区工作,瓦管局重新组建一年多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在保护区规范治理方面锐意进取做了大量工作,加强了矿山、水电站、水污染整治以及护林防火通道整治,取得了显著成绩。检查组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对于目前存在的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社会参与、技术储备等方面的薄弱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二是强化执法力度。坚持违法必究,克服“以罚代刑”。坚定完成保护区整改,做好保护区内关停企事业善后工作。三是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学习借鉴兄弟保护区建设的经验教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高起点做好保护区发展规划。妥善处理好珍稀动植物保护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四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县国有林场、县林业局和瓦管局要加强工作配合。科学落实部门和乡镇村社责任制。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推动我县保护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新,副主任王利洪、刘明、袁学祥、李雅秋,副县级干部李永全,常委会部分组成成员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张锐、副县级干部陈天容,县政府办、县国有林场、县林业局、瓦管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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