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李建章副主任率队检查 《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

2021-07-14 1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预防和减少犯罪,2021年7月7日至9日,李建章副主任率队对全市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参加检查的有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全体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司法局负责人陪同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仁寿县、洪雅县和东坡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分别通过实地察看、询问、翻阅档案材料、现场点验、网络演示及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李建章副主任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宣传,机构建设,队伍培训,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财政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有创新,有成效,但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场地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科学管理、智慧矫正等方面还有不足,要结合眉山实际,继续探索完善,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争取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成绩,走出眉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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