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人发〔2014〕 号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完善便民措施,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较好地完成了民事审判工作任务,为建设富裕美好和谐眉山提供了司法保障。但还存在民事审判队伍服务群众能力不足,民事审判面临的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便民措施有待加强,审判质量有待提高,民事审判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切实转变民事审判工作作风,正确履行民事审判职能,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切实服务群众,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我市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民事法律宣传力度,改善民事审判的司法环境。要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法律、典型案例的普法工作和宣传力度。通过组织群众旁听民事审判,对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民事法律讲座,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引导政府机关、企业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树立诚信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三、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要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探索有效的涉诉信访办理工作新机制,及时办理群众诉求。进一步探索便捷的诉讼费用收取办法,研究诉讼费用减免问题,探索建立担保公司为诉讼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制度,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派出法庭建设,加大巡回审理办案的力度,大力开展法官进社区服务活动,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渠道。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切实维护律师和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全面实行裁判文书公平、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四、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质量。进一步加强“诉非衔接”平台和工作机制建设,明确诉调对接中心的机构名称和工作职能。提高法官和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提高非诉机制化解矛盾效率,同时切实解决个别案件“立案难”、“结案难”等问题,力争“案结事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指标,抓好庭审规范化、法律文书规范化建设,严格案件质效考评工作。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机制。创新法院执行机制,丰富执行手段,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化执行大格局,防止法律“打白条”问题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民事法官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法院司法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官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和陪审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廉洁自律意识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增加法官编制,加强法官辅助人员力量配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大审判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综合平衡,调整充实民事审判力量,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和速裁机制,切实解决好审判工作中“人少案多”的矛盾。关心基层法官的成长,防止人才流失。
以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请于2014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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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7月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