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05-09 17:19


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汪树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2012年市政府换届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较好地保障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调整充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完善市食安委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圆满完成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工作。201312月,我市食品监管体制调整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均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独立设置,核定编制619名,比改革前增加了3倍。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评价检测、建立可追溯监管制度等工作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强化督查,强力推进。把食品安全评价检测、食品总体合格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食品溯源体系建设等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近年来,市、区县财政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均3665万元,比改革前增长2.5倍,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协管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信息通报、风险监测评估、联合办案协作、应急处置、考核奖励等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职能部门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执)业人员责任意识培养,督促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制度管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明晰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形成了“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三)提升质量,助推发展。我市是食品大市,我们切实将监管寓于发展、服务之中,促进产业发展。一是放管结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下放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7项到区县、乡镇办理,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等4个项目合并为2个。严把食品主体准入关口,注销39家企业5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对问题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组织追踪检查,努力提升食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验收标准,确保高标准建设食品生产、学校食堂等高风险场所。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食品产业。开展泡菜质量安全提档升级行动,引导企业整合、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打造泡菜生产企业“航母”。目前,东坡区淘汰泡菜企业19家生产企业,减少至43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10家。加大泡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40多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原辅料采购验收工作、现场生产秩序、产品出厂检验工作进行检查,共排除安全隐患16处,累计抽样送检84批次。鼓励企业自动化、标准化生产,减少产品质量风险点,保证产品质量。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印发《眉山市生猪肉制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开展生猪肉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14年试点企业102015年,已启动泡菜(东坡区)、奶制品(东坡区、洪雅县)质量溯源体系试点,初步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扎实开展品牌创建。全市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95个,居全省第二位。全市被认定为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国家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2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5条、示范店11家,市级示范乡镇14个,示范店64家。今年彭山区、青神县正在分别开展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力争年底通过验收。通过加强管理,提升质量,有力促进了食品产业发展。全市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121家,其中有泡菜调味品和乳制品生产企业60余家,泡菜企业蔬菜加工量140万吨,乳制品加工22.09万吨。2014年,全市食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72亿元。

(四)依法行政,打击违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常务会、市食安委带头学法,对照法律认真梳理政府、部门、企业职责,督促各区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举办《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7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5期,在市级以上媒体开设食品安全法大讲堂专栏15期,印制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为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严格风险管控。设立12331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统一高效处置流程,及时处理投诉举报1223件。修订完善《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落实资金兑现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增强风险防控的预警性、靶向性,推动监管工作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范转变。全市共开展食品抽检2991批次,核查处理不合格及问题食品275批次,问题检出率9.19%。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坚持四不两直工作原则,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农业部门办理农药、种子、肥料一般程序案件103件,抽检农资产品91件;畜牧部门查处违规饲料兽药经营、收售病死和死因不明畜禽、瘦肉精、使用违禁药物等案件62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亮剑行动百日攻坚、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284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3件,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23个。我市亮剑行动和稽查执法获得省食药监局通报表扬。

(五)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一是加快基层监管所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在农村,我们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向乡村延伸。新设立68个乡镇(区域)监管所,落实了155名专职监管人员,落实1036名协管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监管区域全覆盖。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已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开展了50个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设立标识标牌和配备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等。青神、丹棱、洪雅于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二是提升学校食堂安全条件。出台《眉山市学校食堂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目前,市、区县财政共计投入1.9亿元进行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改造面积11.12万平方米,三年行动计划将在今年全面完成。三是加强农家宴规范管理。以乡村厨师管理为重点,突出抓好农家宴管理,印发《市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在青神、仁寿县创建集中就餐示范点3个,全市培训乡村厨师95期、2199人,农家宴备案登记管理9986起,规范了农家宴管理四是加快推进食品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市政府常务会两次专题研究项目建设,通过积极争取,该项目已纳入国家投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508万元已下拨到位,市财政配套资金377万元已列入今年财政预算,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12月底前进场开工建设。五是加强了食药系统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今年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180名执法人员,参加浙江大学和省食品药品学校的集中培训。同时,各区县也加大了基层监管机构人员业务培训。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范围广,仍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加之经济下行部分企业检测设施投入不足,质量过程控制不严;二是监管工作的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抓好监管执法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学习、培训、贯彻工作,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法定义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三是健全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各方责任。督促区县、部门建立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的共同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共管共治。

(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监测。落实风险研判制度,针对泡菜、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拓宽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排查和防控重点区域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二是坚持质量至上,实施全过程控制。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肉制品、泡菜、乳制品等开展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加大泡菜产业的整合提升力度和乳制品产业的乳源质量控制,重点监管农残、兽残超标以及学校食堂、坝坝宴问题,做到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从生产到检验检测全过程控制。三是坚持安全第一,实施动态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在蒙牛等大型企业试点乳制品动态监管,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及时掌握食品药品生产动态和质量检验等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与动态考评,通过倒逼舌尖上的安全,助推“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发展。四是加大抽检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国家泡菜检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优势,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力度,注重数据分析和结果利用。坚持查管并举,以查促管、以罚促管,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重拳出击、铁腕执法、震慑违法。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工作。结合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及职能部门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辖区内食品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二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三张清单”运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监管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最严格的监管。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以集中轮训、案件质量评查、现场练兵等方式,提升稽查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监管网络,以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逐步实现所有乡镇监管所“五有”。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修订《眉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此次审议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突出重点、再鼓干劲、再添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奋力开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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