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次常委会公报

2017-04-28 11:26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1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2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3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4

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7

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13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

关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23

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28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5

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39

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47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52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5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62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二十九次会议

 

2015112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陈大权、陈万忠、李永高,秘书长徐智勇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何久伦、陈万忠、李永高分别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室1名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信访办主任列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程的会议。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一、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审议表决人事任免议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5112日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鑫刚的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雷建勇为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鑫刚为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发动宣传、健全组织、制定规划入手,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证了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但还存在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工作存在死角和薄弱环节、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解决、依法治理规范程度不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升、工作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推进法治眉山建设,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普法宣传教育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要让每一个公民既成为普法对象,又成为普法义务宣传员。通过鲜活有趣的宣传形式,每一个事件的法治化处理过程,来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树立;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从而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

二、协作配合,切实增强普法效果。普法工作需要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紧密结合,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干部职工、服务或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协同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让普法工作具有更强的粘合力。吸收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进入普法队伍,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善于与热点事件、案件进行深度对接,积极引导公众用法律途径和思路对重大热点问题进行法治思考、解析、判断,从而达到普及法律、引导舆论、协助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三、改革创新,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深化法律七进和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和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和电子显示屏、移动介质等公共传播载体,努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的多维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载体和平台。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努力推出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为构建法治眉山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提高,为以后的普法工作积累经验。结合本次专项审议,对六五普法以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回顾,认真查找相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深化法律七进的同时,广泛开展调研,科学研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准确把握内在规律,认真研究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方法、保障机制等问题,将六五普法的经验吸取到以后的普法工作中去。

五、完善机制,保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经费、人员和具体的牵头办事机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保证普法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以上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整改落实情况将在2016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97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章率队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丹棱县交警大队、杨场镇狮子村和市卫计委等单位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召开了市、县两级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县人民政府、市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材料。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和成效

 “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发动宣传、健全组织、制定规划入手,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证了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市政府14次召开常务会研究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先后出台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的实施意见以及系列配套文件。2012年调整充实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由市委书记担任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责任与普法义务。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发挥龙头示范作用,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普法。法律进机关,市政府常务会每月2次会前学法已成常态,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聘请了352名法律顾问,全市 131个乡镇(街道)启动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进学校,为全市100%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创建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80所;法律进乡村,建立司法工作站111个,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50支,开展全市性大型送法下乡活动15次;法律进社区,开展活动836次,约9万名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接受法治教育;法律进寺庙,为14处重点宗教场所建起了同心法律书屋,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11起、涉访事件2起;法律进企业,组建8支企业法律服务宣讲团,先后到工业园区开展专题巡讲72场次;法律进单位,在医院、公园和车站,建立固定法治宣传栏239个、电子显示屏53个。

(三)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构建八大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投资项目限制禁止清单同步编制工作;构建法治环境体系,倾力打造平安眉山;构建全民学法体系,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显著增强;构建基层自治体系,提高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构建依法经营社会信用体系,广泛营造社会诚信风气;构建监督网络体系,畅通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了充分表达;构建法治舆论宣传体系,营造了浓厚的法治舆论宣传氛围。二是通过实施法治文化亲民行动、法律服务为民行动、法治环境惠民行动,努力营造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广泛开展法治示范区县、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创建了省级法治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乡镇1个、省级示范机关2个,市级示范区县3个、市级示范乡镇20个、市级示范机关56个。东坡区、彭山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四)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是随着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市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用法律维护利益和尊严已逐渐成为自觉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寻求解决问题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以非法手段谋求解决问题或者获取不当利益的现象大幅度减少。二是通过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规范其行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公正意识有所增强,各地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和考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将普法工作与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有机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并推行三张清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眉山市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市,市政府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总体成果与预想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一)动力不足,六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由于缺乏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区县、部门、行业之间的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某些部门、单位、企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停留在口头上多,落实在行动中的少;工作流于形式;思想上有疲劳厌战情绪;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解决,普法工作还存在死角和薄弱环节。社会群体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靠传统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难以满足多数群众的需求,对受众需求具体分析不足,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导致群众对学法的热情降低,影响了普法实效。加之我市个体经济、民营企业、外来企业和务工人员、偏远农村等地方和人员分布点多、面广,受客观原因和条件的限制,社区、企业普法工作难度大,存在盲点,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中,法律信仰未被接受,法律权威尚未形成,法治意识尚未完全树立。

(三)依法治理规范程度不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升。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较淡薄,某些执法主体对执法程序的正当性关注较少,执法中还存在随意性,导致纠纷或者行政诉讼的发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仍需全面提升。

(四)工作保障机制不够完善。2014年市法建办撤销,成立依法治市办公室,由于工作范围、牵头部门和考核指标的变化,导致普法工作的效率受到一定影响,从上至下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渡期真空,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普法宣传教育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的广泛动员和参与,要让每一个公民既成为普法对象,又成普法义务宣传员。通过鲜活有趣的宣传形式和每一个事件的法治化处理过程,来推动社会法治意识的树立;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从而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

(二)协作配合,切实增强普法效果。普法工作需要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紧密结合,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内部人员、服务或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协同联动、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让普法工作具有更强的粘合力。吸收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进入普法队伍,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善于与热点事件、案件进行深度对接,积极引导公众用法律途径和思路对重大热点问题进行法治思考、解析、判断,从而达到普及法律、引导舆论、协助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三)改革创新,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和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和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和电子显示屏、移动介质等公共传播载体,努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的多维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载体和平台。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努力推出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为构建法治眉山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提高,为以后的普法工作积累经验。结合本次专项审议,对六五普法以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回顾,认真查找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深化法律七进的同时,广泛开展调研,科学研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准确把握内在规律,认真研究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方法、保障机制等问题,将六五普法的经验吸取到以后的普法工作中去。

(五)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保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经费、人员和具体的牵头办事机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保证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辜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政府宋朝华市长委托,现将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战略部署和全国、全省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眉山目标,大力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市。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强化领导,在保障上提供强力支撑。市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法治眉山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程,全力保障,强力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组织到位。市上成立了依法治市和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均比照成立领导小组,把六五普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为普法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部署,确保推进到位。市政府先后召开1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及时制定了《眉山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及相关配套文件,我们隆重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严格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议》,并对贯彻两个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有力推进了六五普法工作开展。

三是强化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市政府将普法工作作为政府专项督查计划,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每年专题督查落实情况,逗硬工作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创建引领,在目标上锁定法治眉山。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眉山目标,突出创建引领、典型带动,以普法促创建,以创建促普法,着力在创建中体现普法实效。

一是全面创建法治城市。市上成立了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大力实施法治城市创建三大行动。第一是实施法治文化亲民行动,以七个一为重点(一支法治文化宣传队、一批法治文化阵地、一本法治文化读物、一条法治文化公益广告、一件法治文化宣传品、一个法治文化作品、一项法治文化活动),构建全覆盖、大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第二是实施法律服务为民行动,以专项宣传为重点,突出法律服务暖民心、法律服务进园区、法律服务下基层三项服务;第三是实施法治环境惠民行动,分别开展我是遵纪守法好市民”“我是依法办事好干部”“诚信眉山·安全眉山三大主题活动。2013年,眉山市以及东坡区、彭山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有机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坚持依法履职。今年在全省率先同步制定并全面推行三张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权力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责任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投资项目限制禁止清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政府还出台了土地及其他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规范决策。坚持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市政府的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越走越宽广。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组织政府部门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推进10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为民服务进一道门,办所有事。眉山市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市,眉山市政府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三是全面建设法治单位。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三项创建活动,东坡区、彭山区青龙镇、洪雅县城管执法局、市直机关工委分别被评为省级法治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机关,建成市级法治示范区县3个、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20个、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56个。

(三)坚持重点突破,在路径上突出法律七进坚持把法律七进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途径,针对每一都采取四个一工作模式(一个市级领导牵头负责、一个部门牵头落实、一套工作方案、一个启动仪式)来实施,法律七进工作经验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上进行交流。

一是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实现制度化。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普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集中学法制度,建立并印发学法目录,市委常委会每月1次会前学法、市政府常务会每月不少于1次会前学法,市委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3次;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聘请了352名法律顾问,全市 131个乡镇(街道)启动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260个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0%。在全市机关单位组织开展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主题培训活动。修订了《眉山市市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测评考核。

二是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实现多样化。全市建立基层司法工作站111个,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50支,深入推进基层普法工作网格化。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开展全市性大型送法下乡活动15次,特别是今年市上成立了依法治市·法在身边巡回宣讲团,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联系司法工作的市领导分别率队,深入到6个区县的48个乡村、33个社区、24300余名群众中,针对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纠纷等群众身边的热点问题,开展菜单式巡回法治宣讲,深受人民群众好评,中国普法网、司法部网站、四川电视台、四川法制报等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市所有村(社区)已完成居民公约的规范完善。积极选派律师和法律顾问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各类法律宣教活动836次,约9万名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社区居民等接受法治教育。

三是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活动实现经常化。全市448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法制内容纳入教育课程,统一安排实施,建立大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个,创建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80所,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去年,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会议在眉山召开,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经验全国推广。组建8支企业法律服务宣讲团,组织律师专业服务团、法律青年志愿服务队360多人,到工业园区开展涉企法制专题巡讲72场次。成立7支法治宣讲队,逐一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涉及宗教的法制宣讲活动;在全市14处重点宗教场所建起同心法律书屋,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11起、涉访事件2起。

(四)坚持注重实效,在结合中创新普法方式。坚持不断创新方式,把普法与调解、诉非衔接、信访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普法实效。

一是大力推行在纠纷调解中普法。重点针对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典型案例,创新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现场观摩活动,将人民调解员转变为普法宣传员,采取调查说法、研案学法、调解宣法、以案普法四步工作法,达到既调解又普法的目的。201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组织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现场观摩活动12584次,旁听群众达152万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35990件,调解成功率97.4%,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的充分肯定。

二是大力推进在诉非衔接中普法。坚持把普法工作融入诉非衔接,深入开展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调解组织八进(进农村院落、城镇小区、市场商场、重点车站、园区景区、协会商会、项目工地、规模企业),真正实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普法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普法工作。我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经验推向全国。

三是大力实施在信访调解中普法。坚持把普法工作向信访领域深入,突出信访人员这一重点群体,组织引导3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接访一人、普法一家,接访一家、普法一片,有效促进问题解决在初始、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市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量连续七年位居全省末位,今年我市还作为全国地级市唯一代表在全国网上信访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

(五)坚持文化引领,在宣传中培育法治信仰。坚持舆论先行、文化引领,多渠道、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普法工作,努力培育全民真诚的法治信仰和植根内心的价值追求。

一是形成持续有效的法治宣传攻势。以《眉山日报》法治眉山专版、眉山广播电视台平安眉山专栏和新华网眉山频道为主体,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法治微电影、手机短信等媒体,打造全市法治舆论宣传立体网络,报道法治人物156人,刊播法治新闻和法治动态1800多篇、法治公益广告1000余条,以案说法220多次,并在医院、公园和车站建立固定法治宣传栏239个、电子显示屏53个,形成了强大的法治宣传舆论声势。每年3月的法治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上法治课、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法治宣传用品、赠送法律图书和法治书画等形式,广泛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了先进典型和学习榜样,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

二是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结合东坡文化特色,深入挖掘东坡文化法治内涵,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广。重点打造了和谐眉山法治宣传长廊和三苏法治文化展示馆,区县分别结合当地风土文化、旅游休闲和新农村建设,建成了13个大型法治文化广场和文化公园,市级部门结合职能修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院落。发挥法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大法治课题研究 85次,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

三是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活动。不断创新形式,用法治文艺节目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普法,形成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的鲜明特色,特别是东坡区心连心艺术团成为我市法治宣传的特色品牌。全市先后创作出《人人都是法治力量》《法治春风顺民心》《调解》等法治文艺节目40多个。截止目前,全市法治文艺宣传队已深入到全市相关乡镇、社区、学校、工业园区演出1200余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喜爱,潜移默化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看,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要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普法工作更好发展。一是普法工作整体还不平衡。从全市看,部门与部门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区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个别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够、理念落后、形式单一、措施不力,普法效果还存在差距。二是基层普法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市建立了普法讲师团和普法人才库,但大多数是兼职;虽然也专职配备了基层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作为普法人员,但大多数因身兼数职,真正能留在岗位的相对较少。因此,专职普法队伍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普法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还需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中,虽然充分利用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及官方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发挥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但在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上,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创新宣传模式和机制,更好提升宣传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战略,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为契机,主动作为、久久为功,提前谋划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四个方面继续深化普法工作:一是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部位,着力在深入法律七进上再下工夫;二是坚持创建推动,典型带路,着力在法治创建上再上台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调解普法,着力在解决问题上再求实效;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培育法治信仰,着力在强化法治精神上再添措施,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眉山,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理顺体制机制、推进基础工作、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会议指出,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基层监管能力不足、检验监测水平不高、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积极引导全市人民、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让假冒伪劣无处藏身,为实现舌尖上的安全东坡味道千亿产业而奋斗。会议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权力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理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全力支持、参与、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督促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助推东坡味道千亿产业。按照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东坡味道系列标准,形成东坡味道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东坡味道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全程监管。围绕食品产业发展,配套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为东坡味道食品提供充足、优质的原料保障。对列入东坡味道品牌推广的生产经营主体名单和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东坡味道推广产品必须是安全食品、特色食品、优质食品。

三、抓好日常监管,着力排除隐患。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关键环节加大抽检和专项治理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强对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等源头的严防,注重在防范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剂上下功夫,下力气解决高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设立抽检结果公示栏,尽快配齐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巡查,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非法使用潲水油地沟油、假冒伪劣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探索建立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处理机制。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两小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

四、强化基本保障,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建站步伐,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下沉执法力量,增加基层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增配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提高基层监管水平。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引进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搭建统一公共检测平台,构建覆盖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和样品采购等的经费投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等方式聘请部分人员从事行政许可管理、快检等工作。多层面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逐步提高检验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五、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调动社会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和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各类执法结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并公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和社会影响。拓宽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提高有奖举报额度,实行高限奖励,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律武器,有案必查,高限处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联动和行刑司法衔接,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送你们研究办理,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16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关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调研组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超市和学校食堂等相关场所11处,召开了3次座谈会,听取了3个区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征求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关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实现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统一监管。市食安委和食安办充分发挥作用,着力厘清食品安全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逗硬问责机制,提升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查处违法、打击犯罪、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协调联动能力,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工商、质检、卫生、药监等部门原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车辆、场所得到了有机整合,监管效能得到加强。市政府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68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已投入财政资金900余万元, 50个乡镇监管所开展了该项工作,基层监管能力正在加快形成。

(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果。目前已在猪肉制品、泡菜、奶制品行业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相关产品实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出台《眉山市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管理办法(试点)》等文件,以乡村厨师为抓手,抓好农家宴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农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等安全高风险行业监管与整治,出台《眉山市学校食堂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对全市学校食堂和厕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受到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检监测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立足发现问题、治理隐患、消除风险,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2014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各类食品抽检监测299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75批次,检出率为9.19%

(四)重拳出击成效明显。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农业部门办理农药、种子、肥料一般程序案件103件,抽检农资产品9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生产源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84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3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受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表扬。畜牧部门查处违规饲料兽药经营、收售病死和死因不明畜禽和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使用违禁药物等案件62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

(五)宣传发动较为广泛。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主题宣传活动54次。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举办《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7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5期,在市级以上媒体开设食品安全法大讲堂专栏15期,印制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台《眉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范投诉举报管理流程和奖励办法,各级相关部门分别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监管能力不足。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有的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村级监管能力薄弱,个别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彭山区、仁寿县等区县基层监管所尚为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还没有实现每个乡镇设立监管所的目标。乡镇一级目前还没有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全市目前畜禽产品数量大、品种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二)检验监测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多数职能部门单独设有自己的检测机构,但检验检测水平普遍不高,资源共享较差,作用发挥不够。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刚刚通过国家立项,建成并投入使用还需一段时日,食品检验监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待遇薪酬较低,部分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难以引进和留住专业技术人才。

(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在种养殖环节,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较重,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流向复杂,源头治理难度大;部分农户存在滥用农药和未到休药间隔期蔬菜上市问题,导致农残超标;部分畜禽、水产养殖户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环节,小作坊较为普遍,无证经营、滥用增白剂、食用色素等现象较为严重。在流通环节,部分食品经营户无证经营,一些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食品或过期食品销毁未建立台账、过期食品去向无法追溯;农贸市场普遍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不法企业和商贩有机可乘;学校周围小摊小贩、偏街小巷流动商贩等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在餐饮环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现象比较严重;小餐饮存在卫生状况差,原料无证无票,不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的现象;餐厨垃圾没有统一回收处理,去向不明;夜间食品摊点、工地食堂监管存在盲区。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权力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理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全力支持、参与、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督促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着力重点,助力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以助推我市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为重点,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关键环节加大抽检和专项治理力度,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推进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推动农超对接、农商协作,加强对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奶制品、泡菜等重点产品的食品溯源体系,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设立抽检结果公示栏,尽快配齐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巡查,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非法使用潲水油地沟油、假冒伪劣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两小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

(三)强化基本保障,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建站步伐,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下沉执法力量,增加基层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增配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提高基层监管水平。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引进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搭建统一公共检测平台,构建覆盖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和样品采购等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检验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四)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突出社会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和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各类执法结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并公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和社会影响。拓宽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提高有奖举报额度,实行高限奖励,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律武器,有案必查,高限处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联动和行刑司法衔接,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汪树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2012年市政府换届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较好地保障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调整充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完善市食安委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圆满完成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工作。201312月,我市食品监管体制调整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均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独立设置,核定编制619名,比改革前增加了3倍。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评价检测、建立可追溯监管制度等工作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强化督查,强力推进。把食品安全评价检测、食品总体合格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食品溯源体系建设等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近年来,市、区县财政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均3665万元,比改革前增长2.5倍,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协管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信息通报、风险监测评估、联合办案协作、应急处置、考核奖励等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职能部门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执)业人员责任意识培养,督促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制度管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明晰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形成了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三)提升质量,助推发展。我市是食品大市,我们切实将监管寓于发展、服务之中,促进产业发展。一是放管结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下放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7项到区县、乡镇办理,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等4个项目合并为2个。严把食品主体准入关口,注销39家企业5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对问题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组织追踪检查,努力提升食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验收标准,确保高标准建设食品生产、学校食堂等高风险场所。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食品产业。开展泡菜质量安全提档升级行动,引导企业整合、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打造泡菜生产企业航母。目前,东坡区淘汰泡菜企业19家生产企业,减少至43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10家。加大泡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40多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原辅料采购验收工作、现场生产秩序、产品出厂检验工作进行检查,共排除安全隐患16处,累计抽样送检84批次。鼓励企业自动化、标准化生产,减少产品质量风险点,保证产品质量。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印发《眉山市生猪肉制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开展生猪肉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14年试点企业10户。2015年,已启动泡菜(东坡区)、奶制品(东坡区、洪雅县)质量溯源体系试点,初步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扎实开展品牌创建。全市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95个,居全省第二位。全市被认定为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国家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2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5条、示范店11家,市级示范乡镇14个,示范店64家。今年彭山区、青神县正在分别开展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力争年底通过验收。通过加强管理,提升质量,有力促进了食品产业发展。全市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121家,其中有泡菜调味品和乳制品生产企业60余家,泡菜企业蔬菜加工量140万吨,乳制品加工22.09万吨。2014年,全市食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72亿元。

(四)依法行政,打击违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常务会、市食安委带头学法,对照法律认真梳理政府、部门、企业职责,督促各区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举办《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7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5期,在市级以上媒体开设食品安全法大讲堂专栏15期,印制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为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严格风险管控。设立12331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统一高效处置流程,及时处理投诉举报1223件。修订完善《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落实资金兑现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增强风险防控的预警性、靶向性,推动监管工作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范转变。全市共开展食品抽检2991批次,核查处理不合格及问题食品275批次,问题检出率9.19%。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坚持四不两直工作原则,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农业部门办理农药、种子、肥料一般程序案件103件,抽检农资产品91件;畜牧部门查处违规饲料兽药经营、收售病死和死因不明畜禽、瘦肉精、使用违禁药物等案件62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亮剑行动百日攻坚、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284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3件,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23个。我市亮剑行动和稽查执法获得省食药监局通报表扬。

(五)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一是加快基层监管所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在农村,我们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向乡村延伸。新设立68个乡镇(区域)监管所,落实了155名专职监管人员,落实1036名协管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监管区域全覆盖。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已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开展了50个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设立标识标牌和配备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等。青神、丹棱、洪雅于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二是提升学校食堂安全条件。出台《眉山市学校食堂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目前,市、区县财政共计投入1.9亿元进行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改造面积11.12万平方米,三年行动计划将在今年全面完成。三是加强农家宴规范管理。以乡村厨师管理为重点,突出抓好农家宴管理,印发《市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在青神、仁寿县创建集中就餐示范点3个,全市培训乡村厨师95期、2199人,农家宴备案登记管理9986起,规范了农家宴管理。四是加快推进食品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市政府常务会两次专题研究项目建设,通过积极争取,该项目已纳入国家投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508万元已下拨到位,市财政配套资金377万元已列入今年财政预算,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12月底前进场开工建设。五是加强了食药系统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今年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180名执法人员,参加浙江大学和省食品药品学校的集中培训。同时,各区县也加大了基层监管机构人员业务培训。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范围广,仍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加之经济下行部分企业检测设施投入不足,质量过程控制不严;二是监管工作的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抓好监管执法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学习、培训、贯彻工作,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法定义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三是健全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各方责任。督促区县、部门建立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的共同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共管共治。

(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监测。落实风险研判制度,针对泡菜、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拓宽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排查和防控重点区域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二是坚持质量至上,实施全过程控制。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肉制品、泡菜、乳制品等开展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加大泡菜产业的整合提升力度和乳制品产业的乳源质量控制,重点监管农残、兽残超标以及学校食堂、坝坝宴问题,做到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从生产到检验检测全过程控制。三是坚持安全第一,实施动态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在蒙牛等大型企业试点乳制品动态监管,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及时掌握食品药品生产动态和质量检验等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与动态考评,通过倒逼舌尖上的安全,助推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发展。四是加大抽检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国家泡菜检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优势,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力度,注重数据分析和结果利用。坚持查管并举,以查促管、以罚促管,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重拳出击、铁腕执法、震慑违法。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工作。结合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及职能部门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辖区内食品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二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三张清单运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监管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最严格的监管。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以集中轮训、案件质量评查、现场练兵等方式,提升稽查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监管网络,以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逐步实现所有乡镇监管所五有。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修订《眉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此次审议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突出重点、再鼓干劲、再添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奋力开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绿海明珠、千湖之城、

百园之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以下简称三大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坚持规划引领,注重特色和精品工程打造,统筹各方资金,齐心协力推进三大工程,实现了三大工程助推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眉山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眉山对外影响力,让百姓受了益。但三大工程还存在档次和品位有待提升、进展不平衡、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为进一步促进三大工程的推进,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绿海明珠方面

(一)全面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绿海明珠大会战明年告一段落,在持久抓好绿量持续递增的同时,把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作为重点,实现速效兼顾,量质并举,品质为先。

1.在城区打造绿化、文化特色街,力争城市每条道路都有自己的主基调和特色,有不同的季相景观。新城区域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在注重绿的同时,更加注重彩化香化,把特色文化符号烙印在建筑小品上。老城区要在不破坏现有绿的前提下,坚持适度改造,增绿添彩,实现老树换新颜。要继续开展好绿色庭院”“绿色家园等创建活动,特别是要注重老城区乱搭建楼顶的绿化改造,打造出以点、线、面相互结合的立体绿化景观。

2.提升沿路沿江及重要道路节点的绿化档次。借鉴省道106线做法,提升通道绿化的厚度,适当增加彩化。对沿江和饮水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绿化,要以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为标准来植绿。

3.因地制宜做好农村、集镇、庭院绿化,巩固一村一品打造成果,栽植瓜果或蔬菜,减少人为痕迹,体现乡土气息,达到林业增绿、农民增收。

4.继续抓好工业园区绿化,按照建设生态园区标准,合理配置花草树木和休憩小品,提升园区形象。

(二)进一步加大破坏绿化行为的查处。继续落实市委乱砍树木的干部慎用、不用的政策,强化爱绿护绿理念。工程建设、道路改造要科学论证树木保护和移栽,让树成为一座城市历史的见证。加大门前绿化责任制落实,严肃查处一些商贩和企业私自破坏树木的行为。

(三)解决通道绿化用地难问题。对已建成道路的通道绿化用地的土地租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建成道路将要实施的绿化,政府统一规划并发放栽植经济林或果树苗子,让农民管理收益,并记入区县绿化考核内容,保证绿化成果。对将新建的道路,把绿化通道用地一并征收,减少后续租地带来的连锁问题。

(四)绿化工作要坚持本土树种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自然野趣,防止贪贵求洋。

二、千湖之城方面

(一)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1.要切实抓好眉山城区的东湖、北湖和仁寿县龙池寺水库等未完工程的建设工作,落实专人,集中分析解决制约进度的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做深做细做实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为向上争取国家资金和为工程按时顺利推进打下基础。针对国家水利工程资金的调整,如汤坝电站、东湖等一些对提升城市景观、兼蓄灌溉、通航、发电的水利工程,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可积极实行发行债券,与企业合作等方式,早日开工,加快推进,早见成效。

(二)充分挖掘利用水利工程资源,实现功能多样化。在不影响水利工程主体功能的前提下,注重自然性,科学规划一些科普性、野趣性和亲水性项目,体现旅游休闲功能。尤其是纯灌溉的水利工程,要从景观性、生态性来着眼利用,从单一的灌溉功能转向资源利用的多功能。

(三)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好水质。对仁寿黑龙滩、洪雅雅女湖和青衣江等一些水质较好的区域,要采取更严的举措加以保护,严禁不经科学论证的旅游开发。对一些目前水质较差的区域,采取污染治理、绿化涵养、安全饮水工程等措施,逐步加以改善。特别是要加快东坡湖湿地公园水质改善,让这一民心工程锦上添花。

三、百园之市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提升百园之市规划。坚持注重差异化、特色化,避免同质化原则,修改完善百园之市规划,达到形态、业态、文态、生态四态合一,发挥综合效益。要根据人口、产业发展等,合理布局百园之市,杜绝修建面积大、业态单一、功能不适用的园。尤其是在旧城改造时,防止人员增加而园的数量不增。同时,要跳出117个园目标,各地根据实际,在规划部门指导下,可在一些人口聚集的地方新建和改造一些广场。

(二)深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坚持行业标准,海纳百川,集思广益,充分吸纳林业、水务、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因一些行业标准设计过低而造成园建好就遭自然灾害损毁。

(三)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投资多元化、运营长效化,在规划设计上要合理配置经营设施,达到以园养园的目的。要积极发行城投债券、整合一些涉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参与百园建设和运营。学习东坡秦家镇建园模式,多渠道引导或募集民间资金建园。

(四)加大建成后百园之市的管理力度。要改变重建轻管现象,建立健全园内管理制度,配备物资、人员、经费,落实管护经营责任,实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集镇的百园之市管理。建立项目提前介入管护机制,在方案设计、施工、验收中,林业、水务、住建和城管等部门提前介入,便于后续管理。强化资金保障,采取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或出租园内设施所产生的收益方式,维护后续运行。落实项目管护责任,严格执法整治,严肃查处乱搭乱建影响百园成果的行为。

 

 

 

 

 

 

 

 

 

 

 

 

 

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工作

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9月上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彭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组成的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以下简称三大工程)调研组对三大工程推进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把市委确定三大工程建设终极目标及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作为重点,深入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实地调研了12个在建项目,通过召开市、区县政府座谈会、查阅资料和收集洪雅、丹棱、青神推进三大工程翔实资料的方式,全面掌握了三大工程推进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市、区县政府按照市委提出的提升城镇竞争力,让三大工程永续惠及子孙后代的标准,坚持规划引领,注重特色和精品工程打造,统筹各方资金,齐心协力推进三大工程,实现了三大工程助推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眉山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眉山对外影响力目标,深受百姓拥戴。但三大工程存在档次和品位有待提升、进展不平衡、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注重规划设计,保证了三大工程建设的科学性。

统筹编制三大工程总体规划或建设标准。市政府把三大工程放在城乡统筹发展、生态建设和民生工程中来谋划,注重三者有机结合,编制了《眉山市绿海明珠建设标准》《眉山市水系建设与保护规划》《眉山市百园规划》等30余项规划和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单位科学有序推进三大工程。

区、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统筹编制了片区绿化、水系和百园之市规划,特别是重点项目规划设计。如,仁寿县编制了以城市湿地公园为核心、以包家河带状公园中央水体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文化公园响水六坊公园为轴线的城市生态水体文化长廊等详细规划,避免同质化建设。

(二)坚持高质量,三大工程朝着市委既定目标推进。

绿海明珠建设目标基本实现。2013年以来,市、区县政府按照既提升品质,又加快进度的要求,围绕城镇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网化、新村林果化目标,实施春、秋季绿化大会战,促进了两带十园”“十大休闲广场”“十大生态街景”“百个绿色小区”“百村绿色家园等绿化工作。截止8月,全市累计建成公路绿带”148.15公里,拥翠广场”30余万平方米,绿色家园村”56个,新增绿地面积30余万亩,营造林40余万亩,全市城乡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达到50.1%45.97%。市委既定明年实现的目标能够今年基本实现。

千湖之城强力推进。市、区县政府及有关单位以增水、活水、见水、碧水、甜水为核心,加大大水体、大水域打造力度,全面提升水资源储备及调配、水生态修复、水环境净化、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截止8月,全市累计完成病险水库整治104座,中小河流治理31.4公里,堤防加固整治16公里,四引工程建设146处,山平塘整治1600口,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74.39平方公里。

百园之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各地各单位注重百园之市建设选址,强化功能多样性和特色差异性,着力抓好旅游景区公园、农业休闲观光公园、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建设,逐步实现一城多园,一镇一园。截止8月,全市累计已建成和在建公园87个,占规划目标的74.36%,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品质眉山奠定了基础。

(三)集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推进三大工程的氛围形成。

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积极作为推进三大工程。市、区县政府每年初层层签订目标责任,落实了具体责任领导,有效整合涉农、新型城镇化等项目资金来建设三大工程。各部门在直接联系群众、家园绿化建设活动中积极参加增绿活动,全市承担联系服务群众任务的655个单位、部门的近2万名干部职工到联系村义务植树2万余亩。

采取绿海明珠建设直播大会、干部示范带动等渠道,发动群众义务植树1200万株。干部群众自发爱绿护绿意识得到增强,破坏绿化行为大大减少。

调动一些社会资金促进三大工程建设。如:东坡区秦家镇发动在外发展的企业家捐资,修建了秦家广场;彭山区采取资本下乡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在城区周围种植常绿的红心柚,不仅给城市增添了绿肺,还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仁寿县发行城投债券12亿元,主要用于三大工程建设。

(四)坚持效益优先,三大工程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初现。

市、区县政府在实施三大工程时,做到三大工程规划与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土地开发价值结合起来。如,彭山区将绿海明珠、千湖之城规划与农业产业规划、农村基础设施规相衔,发挥出了造林绿化、湖泊和沟渠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帮助带动作用;仁寿县的百园之市建设做到了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在重大园林项目周边布局商住建设用地,大大提升了土地开发价值。

三大工程建设体现了见人见物的理念,改善了眉山生态环境,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如,眉山城区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特别是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建成后,改善了眉山宜居环境,展示了眉山城市形象。每天散步的群众大嘉点赞,尽管东坡湖水质还没有彻底整治,但再也听不到群众的骂声。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绿海明珠方面

1.绿海明珠建设档次亟待提升。目前,全市绿海明珠建设绿量上去了,但提升品位的彩化香化、景观化远远没有做足、做够。主要表现:1)城区、县城的特色道路景观、生态绿地景观、多彩立体景观等尚未形成。2)部分通道绿化色彩不明显,绿化厚度不够;3)个别集镇绿化、乡村绿化照搬城区绿化,给树建围栏、上花坛,没有乡土气息,与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不协调;4)个别工业园区绿化沿道路只建草坪而树的量少,达不到生态园区建设标准。

2.破坏绿化行为时有出现。主要是城区、集镇的一些商户因树木长大遮挡门面而影响生意,把枝丫砍光,只留顶端极少部分,或注入毒液腐蚀掉树木。一些企业为方便进出,擅自开路口破坏绿化。

3.通道绿化用地困难,租用土地后连锁问题较多。目前实施的通道绿化,主要是与农民协商,实施租金补贴方式,才能把树栽植下去。随着市场变化,如果租金低于农户种地收入,加上树木长大要遮荫,农民随时要求提高租金或破坏长势很好的绿化,降低通道绿化景观效果。

(二)千湖之城方面

1.部分重点工程推进较迟缓。水利项目工程前期论证多,加上前期工作做得不够深入,国家对新建水库中央投资部分政策做了调整,经济下滑导致地方财力下降,使个别项目形象进度出不来或至今无法开工。如,眉山城区的东湖、北湖和仁寿县龙池寺水库还停留在前期工作或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2.水利工程项目注重了灌溉功能,而景观化、生态化的兼顾力度不够。导致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上对功能的多样性、科普性和野趣性、亲水性缺乏。

3.部分水利工程、河段水体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如,思蒙河、澧泉河水质较差,尤其是澧泉河水因水质差被媒体曝光;眉山城区的东坡湿地公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漂浮着绿色浮状物,有臭味。黑龙滩水库东风渠来水水质不稳定,漂浮物多。

(三)百园之市方面

 1.百园之市规划急需完善提升。主要表现:主题重复,同质化严重。如,眉山城区苏洵、苏辙公园挖掘东坡文化不够,特色差异性没有彰显;一些县城的湿地公园,在风格上也模仿东坡湿地公园,在规划上都建水舞秀类的音乐喷泉;业态单一无特色,留不住游客。如,仁寿响水六坊,借鉴都市近郊生态体验农业,能留住大人、小孩亲自体验的农耕文化、慢生活类休闲产业等缺乏,让游客来了简单观光后一走了之。对集镇建园面积做了不低于10亩的规定,有些造成浪费。

2.百园之市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积聚林业、水务、住建等有关行业部门意见不够,导致产业、生态、文化脱节。

3.百园之市建设资金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较少。

4.重建轻管,管护机制缺乏。一些集镇公园建好后缺乏管理,杂草丛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后期管护费完全靠政府投入,没有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社会资金来解决管理费用。

四、建议意见

(一)绿海明珠方面

 1.全面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绿海明珠大会战明年告一段落,在持久抓好绿量持续递增的同时,把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作为重点。

1)在城区打造绿化、文化特色街,力争城市每条道路都有自己的主基调和特色,有不同的季相景观。新城区域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在注重绿的同时,更加注重彩化香花,把特色文化符号烙印在建筑小品上。老城区要在不破坏现有绿的前提下,坚持适度改造,增,实现老树换新颜。要继续开展好绿色庭院”“绿色家园等创建活动,特别是要注重改造老城区楼顶乱搭建的建筑物来栽植绿,打造出以点、线、面相互结合的立体绿化景观。

2)提升沿路沿江绿化档次。借鉴省道106线做法,提升通道绿化的厚度,适当增加彩化,形成横看像一堵墙,纵看像舞动的五颜六色的龙。对沿江和饮水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绿化,要以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为标准来植绿。

3)因地制宜做好乡村、集镇绿化,巩固一村一品打造成果,栽植瓜果或蔬菜,减少人为痕迹,体现乡土气息,达到林业增绿、农民增收。

4)继续抓好工业园区绿化,按照建设生态园区标准,合理配置花草树木和休憩小品,提升园区形象。

2.进一步加大破坏绿化行为的查处。继续落实市委乱砍树木的干部不用。工程建设、道路改造要科学论证树木保护和移栽,不盲目,让树成为一座城市历史的见证。加大门前绿化责任制落实,严肃查处一些商贩和企业私自破坏树木的行为。

3.解决通道绿化用地难问题。对已建成道路的通道绿化用地的土地租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建成道路将要实施的绿化,政府统一规划并发放栽植经济林或果树苗子,让农民管理收益,并记入区县绿化考核内容,保证绿化成果。对将新建的道路,把绿化通道用地一并征收,减少后续租地带来的连锁问题。

(二)千湖之城方面

1.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1)要切实抓好眉山城区的东湖、北湖和仁寿县龙池寺水库建设工作,落实专人,集中分析解决制约进度的问题,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2)做深做细做实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包括向上争取国家资金,为工程按时顺利推进打下基础。针对国家水利工程资金的调整,如汤坝电站、东湖等一些对提升城市景观、兼蓄灌溉、通航、发电的水利工程,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发行债券,与企业合作等,早日开工,加快推进,早见成效。

2.充分挖掘利用水利工程资源,实现功能多样化。在不影响水利工程主体功能的前提下,注重自然性,科学规划一些科普性、野趣性和亲水性项目,体现旅游休闲功能。尤其是纯灌溉的水利工程,要从景观性、生态性来着眼利用,从单一的灌溉功能转向资源利用的多功能。

3.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好水质。对仁寿黑龙滩、洪雅雅女湖和青衣江等一些水质较好的区域,要采取更严的举措加以保护,严禁不经科学论证的旅游开发。对一些目前水质较差的区域,采取污染治理、绿化涵养、引水改善等措施,不断加以改善。特别是要加大东坡湖湿地公园水质改善,让这一民心工程锦上添花。

(三)百园之市方面

1.进一步完善提升百园之市规划。要重新梳理117个园的功能定位,按照市域、中心城区、县城、乡镇和本区域自然、文化等资源禀赋,从功能、业态、文化等方面修改完善百园规划,做到生态绿化、水景观、文化等有机结合,防止主题特色不鲜明、同质化现象出现。要根据人口、产业发展等,合理布局,杜绝修建面积大、业态单一、功能不适用的园。尤其是在旧城改造时,防止人员增加而园的面积不增。同时,要跳出117个园目标,各地根据实际,在规划部门指导下,可在一些人口聚集的地方新建和改造一些广场。

2.深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坚持行业标准,充分吸纳林业、水务、住建等部门的意见,防止因一些行业标准设计过低而造成园建好就遭自然灾害损毁。对旅游产业园,要让旅游、三产等部门参加,使业态更加丰富和科学。

3.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在规划设计上要合理配置产生经济效益的设施,能够达到贷出银行的钱、激活民间的钱、争取上面的钱目的。要积极发行城投债券、整合一些涉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参与百园建设和营运。学习东坡秦家镇建园模式,采取用成功人士名字来命园名或给以政治地位形式,引导或募集民间资金建园。

4.加大建成后百园之市的管理力度,尤其是集镇的百园之市管理。建立项目提前介入管护机制,在方案设计、施工、验收中,林业、水务、住建和城管等部门提前介入,便于后续管理。强化资金保障,采取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或出租园内设施所产生的收益方式,维护后续运行。落实项目管护责任,严格执法整治,严肃查处乱搭乱建影响百园成果的行为。

 

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

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2015112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尊敬的贺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下午好、现在我向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报告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会战工作推进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动作为,三大会战成效显著
    2012年起,市委、市政府提出做足绿字、做活字,做美字的总体思路,先后组织实施了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会战,旨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眉山城市形象和品位。总体来看,过去的三年,是克服重重考验、屡创佳绩的三年,也是全市生态水平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的三年。通过全市上下的积极努力,三大会战已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绿海景观初具雏形。2015年,全市以四大工程为统领、以六大行动为重点全面推进绿海明珠大会战,截止9月底,东坡、彭山城区和四县城新增绿地7800余亩,完成年度任务的78%累计建成公路绿带”148.15公里、拥翠广场30余万平方米,绿色家园村”56个,新增绿地面积30余万亩、营造林40余万亩,全市城乡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提升3.11.97个百分点,达到50.1%45.97%

(二)千湖打造强力推进。20151—9月,全市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20.89平方公里,占度目标任务的84%,投入各级项目资金13.3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6%。累计完成病险水库整治104座、中小河流综合治理31.4公里、堤防整治加固16公里、四引工程建设146处、山坪塘整治1600口。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由6.95%提升至7.99%,同比为全省的3.33倍、全国的3.5倍。

(三)百园建设如火如荼。20151—9月,百园之市累计完成投资281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2%已建成和在建公园87个,占规划目标的74.36%;苏轼公园、苏辙公园、苏洵公园、东坡岛湿地公园、西来堰桥下及水碾河公共绿地景观工程、万景生态广场、万胜广场、土地乡文化活动广场、千亩湿地公园提升上档工程、麒麟广场已全面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强化举措,工作推进扎实有力

(一)统筹部署,强化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市政府将建设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作为全市最大的民生工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扶贫攻坚战略,分别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林业、水务、住建、城管、国土、交通、农业、规划、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三大会战建设工作。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电视直播大会、专题会研究部署三大会战工作,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深入一线、亲自推动,确保三大会战工作高位推进。三是责任分解到位。将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建设作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区县政府、市级部门与市政府立下军令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落实、部门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科学规划,务求实效。一是规划标准高。按照市委将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建设成为千秋工程、精品工程的要求,市政府严格参照国家和省城乡绿化、水域保护、园林建设规范开展了三大会战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了规划内容起点较高、切合实际、富有特色。二是规划内容实。在摸清底数、明确任务的基础上,我们先后编制了《眉山市绿海明珠建设标准》、《眉山市水系建设与保护规划》、《眉山市百园规划》等一系列30余项规划,让各地各单位在三大会战工作推进时方向明、目标清、有遵循、有抓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规划目标明确。三大会战规划编制都有较为明确的目标。如绿海明珠 围绕两带十园”“十大休闲广场”“十大生态街景”“百个绿色小区”“百村绿色家园等目标展开建设,力争实现城镇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网化、新村林果化千湖之城建设以增水、活水、见水、碧水、甜水五水工程为核心,新建水源工程,重点打造大水体、大水域,提升全市水资源储备、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修复、水环境净化、饮水安全保障能力。百园之市以旅游景区公园、农业休闲观光园、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为载体,实现一城多园,一镇一园,打造品质眉山。

(三)项目攻坚,全力推进。一是突出重点难点。2015年,三大会战工作分别以苏母公园改造、四大工程、六大行动四湖建设为突破口和攻坚点全面展开。截止目前,苏母公园改造已完成原有建(构)筑物拆迁,改造施工图设计、地勘等工作,正在进行财评,东湖”24个专题报告已全部完成,南湖周边配套设施已开始动工建设,西湖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北湖已完成规划修编。四大工程六大行动新增绿地面积6万余亩、营造林12.31万余亩。二是干部带头示范。三大会战与党的群教活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以及学习焦裕禄精神相结合,四大家及军分区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市级机关集中义务植树活动。全市承担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任务的655个的单位、部门的近2万余名干部职工到联系村义务植树2万余亩,通过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增绿,发动群众义务植树306万株。三是严格督查审计。坚持将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建设工作作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单项目标考核。对照目标要求,倒排项目工期,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在项目推进中采取专项审计、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核查等多种方式,抓好项目建设的监察审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近年来,市政府共组织对三大会战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审计共计30余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标准还不够高。绿海明珠大会战中部分道路的绿化色彩还不明显,绿化厚度还不够,百园之市中部分公园仍存在特色不突出等情况。

(二)成果保护还不够好。部分项目建成后,管护没有跟上,导致部分道路、公园杂草丛生,部分水利工程、河段水体环境仍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瓶颈制约依然存在。很多项目建设资金几乎完全依赖于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很少;城区绿化用地、公众休闲用地紧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注重结合,协调推进发展。一是将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与其他市政重点工程相结合,营造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公园建设整体联动,绿带绿肺共同推进,叠加建设效果,凸显建设成效。二是与水产基地、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体验农业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相结合,实现林业增绿、渔业增趣、旅游增收,做到了造林改水与造福并举。三是与提升工业园区形象相结合,指导全市13个工业园区自主筹措资金开展生态园区建设,美化园区环境,提升招商引资软实力。

(二)再鼓干劲,加快建设进度。对已开工的项目,再添措施,抢抓黄金施工季节,抓冲刺、抢进度,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未开工的项目,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突破口,牢固树立紧迫意识、大局意识,按照标准不降、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尽早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强力跟进,确保建设实效。继续完善建成项目后期管理服务,构建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务求三大会战建成项目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对新建工程落实人员和经费,通过后期的维护和管理,打造一批亮点工程和民心工程,确保三大会战发挥长远效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贺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会战建设正处于关键期和攻坚期,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此次审议要求,再添举措、再鼓干劲,扎实推进三大会战工作,努力建设山清水秀、景美人和的幸福美丽眉山。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目前全市产业结构仍不尽合理,排污总量、排放强度仍然较高,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总磷超标,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比较靠后,局部区域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平台,以宣传法律法规为抓手,以认识环保、走进环保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增强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千方百计确保今年和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一是加快工业污染整治。突出全市化工、泡菜食品、水泥建材、工业锅炉等重点企业和设备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严格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在2017年前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抓紧治理泡菜行业高盐废水,促进泡菜产业健康发展。针对岷江出境断面和醴泉河、思蒙河、毛河等小流域总磷超标,突出重点行业强力治理总磷污染。三是加快推进建筑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城区及周边小型燃煤锅炉和移动蜂窝煤灶、机动车尾气和餐饮、露天烧烤油烟等5大污染源整治,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四是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划定并严格执行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清运等环保基础设施,落实运行资金,保证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疏堵结合,有力有序,做好农作物秸秆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的问题。

三、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保护优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强化环评审批总量前置,严格按区域环评和产业定位要求审批入驻项目,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健全相关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重大项目社会评估等制度。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落实安全防控措施,排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开展恶臭等空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相关单位的环保职责,形成各履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环保投入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建立环保投入增幅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协调的增长机制,逐年增加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防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激活社会投资,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在全市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好政府层面的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环保队伍的培训,以提升监测和监察能力为重点,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你们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16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办理好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议案》(以下简称环保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151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章率队,市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查组赴东坡区、彭山区、丹棱县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企业、农村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站等,检查了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和建设项目落实环保措施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市区县人民政府贯彻环保法的情况汇报。同时委托仁寿、洪雅、青神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检查的情况看,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环境安全形势整体趋好。岷江出境断面除总磷超标外,其它指标为类。青衣江出境断面水质优于类,球溪河北斗断面水质为类,黑龙滩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于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8月二氧化硫较2014年同期下降35%,二氧化氮下降40%,蓝天天数较往年增多。

二、主要成效

(一)坚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构建环保工作新格局

紧扣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把环保工作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从各方面大力支持环保工作开展。一是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增大了考核分值和权重。二是加大环保投入。市、区县均加大环保投入,将环保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今年安排了2000万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各区县也分别安排了环保工作专项资金。今年全市已累计支出八千多万财政资金,用于治理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和秸秆禁烧等工作。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将环保工作机构延伸到基层和农村。在重点工业园区成立了安全环保局。在乡镇设立了环保工作机构。东坡区2013年在乡镇设立了食安环所。彭山区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环保委,在各乡镇挂牌设立环保所,落实1—2名环保员。四是强化环保法宣传培训。领导带头学法,市、区县政府常务会议均集体学习了新《环保法》。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网站加强对环保理念、政策和环保工作动态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开展环保法专题培训。今年举办了7期专题培训,培训了全市所有环保执法人员及300余户企业负责人。

(二)强力实施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以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和餐饮油烟等专项治理行动。以治理东坡岛建筑工地扬尘为重点,集中抓好建筑施工、城区街道、道路施工等扬尘治理。完成15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强力推进煤改气和中心城区全面禁煤工作。制定《眉山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加大天然气管网建设,县城和重点乡镇天然气管网实现全覆盖,正在向一般乡镇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全面使用天然气。强力开展秸杆禁烧工作,疏堵结合,强化秸秆的回收利用,今年夏季秸杆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工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关闭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一批企业使其新达标,引导一批企业退出转产。对全市63家泡菜食品企业开展分类整治,停产整改12家,限期整改21家。关闭、淘汰和鼓励转产造纸企业28户。全面开展了106家企业总磷治理。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对全市28个乡镇、194个村庄开展整治,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改善村庄环境。丹棱县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创新出三种模式(治理畜禽污染三二一模式、治理生活污水集散结合模式、治理农村垃圾龙鹄模式)。强力推进思蒙河、醴泉河等6条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逐步清理污染源,净化流域水质,取得初步成效。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将黑龙滩纳入全国良好湖泊保护项目,先期投入2000万元建设上游生态湿地。三是大力推进生态创建,扎实推进全域生态化。推进生态区县建设,洪雅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丹棱县、青神县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加强生态细胞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34个、生态村45个,市级生态村 419个、生态文明家园3106户。

(三)狠抓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污染严重、对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落户。坚持新建项目进园区,对扩建和技改项目,鼓励选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减少环境污染。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建成运行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建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58户重点企业安装了视频和排污监控设备,实施远程监控。对偷排漏排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对全市2012年以来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清查,发现未批先建、擅自试生产和超期试生产项目共计32个,全部责令企业整改。今年,对所有未批先建项目先处罚再受理,彻底遏制了未批先建的势头。四是狠抓环境风险防控,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源开展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五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1—8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件、是去年全年的6 倍,处罚金额203 万元,是去年全年的4倍。对1户无证排污的业主,3起在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严厉的惩处,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的反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理念和认识还需要提高

部分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最稀缺的资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部分企业业主字当头,环保意识差,治理投入不到位,环保设施不按设计运行,心存侥幸,时不时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认为污染防治是政府的事,公众环保活动参与率低。

(二)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较高,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一是工业企业排污还未全面达标。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仍存在较多的化工、造纸、水泥建材等污染较重的企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目前全市排污强度较大,排污总量较高。全市工业企业总磷治理还没有全面完成,岷江流域出境断面总磷不能稳定达标。醴泉河、思蒙河、毛河等总磷超标。分布在东坡区和彭山区60余家泡菜食品企业的高盐废水治理还需要加大力度。二是城市空气质量偏差。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排放废气影响了城区空气。汽车尾气排放、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小型燃煤锅炉和移动蜂窝煤灶燃煤排污,大量餐饮单位和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等加重了城区大气污染。秸秆综合利用出路有限,部分农户环保意识不强,露天集中焚烧秸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部分企业排放恶臭,群众反映强烈。三是农村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规模以下的养殖场和散养殖户无序发展和违规建设严重污染环境。东坡湖上游片区尽管已经划为禁养区,但是散户养殖仍然随处可见。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城市生活污水实际入网率、处理率不高。13个重点工业园区中只有甘眉工业园区和仁寿视高经开区建成了污水处理厂,但还不能正常运行;彭山经开区、泡菜产业园区、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和眉山经开区新区(两个园区共建共用)三个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其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都还未建设。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普遍不高。眉山中心城区和5区县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于国家85%的要求。全市128个乡镇只有19个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由于管网不配套,加之运行费用未落实等原因,运行普遍不正常。85%的乡镇未建污水处理站,场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导致河流污染加重。

(四)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环保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不足,制约了环保工作的开展。丹棱县监测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至今没有监测资质,不能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四、建议意见

(一)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平台,以认识环保、走进环保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查处的环保违法案例,让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增强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千方百计确保今年和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一是加快工业污染整治。突出全市化工、泡菜食品、水泥建材、工业锅炉等重点企业和设备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严格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在2017年前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抓紧治理泡菜行业高盐废水,促进泡菜产业健康发展。针对岷江出境断面和醴泉河、思蒙河、毛河等小流域总磷超标,突出重点行业强力治理总磷污染。三是加快推进建筑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城区及周边小型燃煤锅炉和移动蜂窝煤灶、机动车尾气和餐饮、露天烧烤油烟等5大污染源整治,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四是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划定并严格执行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清运等环保基础设施,落实运行资金,保证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做好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的问题。

(三)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保护优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强化环评审批总量前置,严格按区域环评和产业定位要求审批入驻项目,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健全相关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重大项目社会评估等制度。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安全防控措施,排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加强对大气污染等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市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职责,形成各履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环保投入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建立环保投入增幅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协调的增长机制,逐年增加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防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加大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设立区县环保委,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在全市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好政府层面的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环保队伍的培训,以提升监测和监察能力为重点,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511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近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去年424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今年11日起正式施行,全市以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着力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健康、影响科学发展的环境保护遗留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下面,我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除总磷指标外综合平均达类水质,青衣江出境断面水质优于类,球溪河北斗断面平均为类水质,黑龙滩集中式饮用水源优于类,醴泉河、思蒙河、毛河除总磷,其余指标全部达到类。二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4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4%,今年1—8月二氧化硫(SO2)较2014年同期下降35%,二氧化氮(NO2)下降40%,蓝天天数较往年明显增多,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三是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噪声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四是全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近年未发生过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污染引发过群体性事件,各类环境污染投诉纠纷同比明显下降。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环境保护部门列入经济发展部门。今年,市目标绩效办下达区县和部门的发展目标中,环境保护工作分值由7分提高到 11分,同时还列入单项目标考核、分值正负2分。二是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机制、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和基层环保机构。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在重点工业园区成立了安全环保局,东坡区2013年在乡镇设立了食安环所;彭山区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环保委,在各乡镇挂牌设立环保所,落实1-2名环保员。四是建立完善了环保与公检法等机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坚持联合办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二)大力宣贯,全面提升环境意识。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出台后,各级各部门专题组织学习贯彻。今年“6·5”世界环境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学习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全市各级必须牢固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认识,严格执行好环境保护法,多管齐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同时市财政将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全市环保部门会同检察机关和法制办,分市、县两级举办了7期专题培训,为全市所有环境执法人员及300余户企业的负责人培训、解读新《环境保护法》。三是深入基层宣讲。将新《环境保护法》列为送法下乡的重要内容,编制3000余册宣传解读提纲,印制宣传单、《致业主的一封信》和小册子,派出宣讲团,将新《环境保护法》传达到园区、农村和企业。

(三)严格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

一是在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中,确定园区主导产业,所有园区严格规划环评,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落户。二是坚持新建项目进园区,集中管理、努力杜绝环境污染;对扩建和技改项目,鼓励选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三是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所有重大项目首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对不符合环保政策和选址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国土、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四是严格项目建设期间环保管理,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综合整治,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对全市63家泡菜食品企业开展分类整治,停产整改12家,限期整改21家;加大全市造纸企业综合整治,对不达标的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引导企业退二进三累计关闭,淘汰造纸企业28户;全面开展106家企业总磷治理,快速扭转岷江出境断面总磷超标局面。二是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对全市28个乡镇、194个村庄开展整治,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三是全面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境内思蒙河、醴泉河等6条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坚持抓点控面,采取流域总量控制、农村面源治理、涉水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站等方式,逐步清理污染源,净化流域水质,取得初步成效,小流域水质持续好转。目前,正在争取将醴泉河流域纳入国家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四是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将黑龙滩纳入全国良好湖泊保护项目,先期投入2000万元建设上游生态湿地。

(五)联防联控,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2014年、2015年实施计划,与各区县和市级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督查通报。811日下午,宋朝华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历时5小时专题研究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很抓治理。以东坡岛为重点,带动中心城区和岷东新区等区域,集中抓好建筑施工、城区街道、道路施工等扬尘治理。完成15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烧区,落实专项资金强力推进煤改气,确保201510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煤。制定《眉山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眉府办发〔201540号),明确201611日起全市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实行高污染排放车辆禁行和限行。淘汰落后产能44家,燃煤小锅炉88台,节约标煤约5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288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869.55吨;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三是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加大天然气管网建设,县城和重点乡镇天然气管网已实现全覆盖,正在向一般乡镇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全面使用天然气。四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加大投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发扬“5+2”白加黑精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全面实现了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全域禁烧目标,彻底扭转了秸秆年年禁年年烧的被动局面,市民明显感觉小春收割季节不再呛人了,工作经验得到环境保护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六)生态创建,扎实推进全域生态化。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区县建设,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已成功创建成省级生态县。洪雅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已通过技术核查,年内有望创建成功。514日,洪雅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及《新闻直播间》宣传报道。二是加强生态细胞创建,截止目前,全市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34个、生态村45个,市级生态村 419个、生态文明家园3106户。

(七)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根据排污强度和敏感程度,年初将全市排污企业划分为A类和B类,实施动态差别化监管,A类企业重点监管,B类企业日常监管。建成了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58户重点企业安装了视频和排污监控设备,实施远程监控。二是扎实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20147月起,对全市2012年以来开工的28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清查,发现未批先建、擅自试生产和超期试生产项目共计32个,全部责令企业整改,情节严重者停产整改,为企业主动适应新《环境保护法》留足时间和空间。今年,严格执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对所有未批先建项目先处罚再受理,彻底遏制了未批先建的势头。三是进一步完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开通环保微博和环保微信,对外公开了受理范围和流程,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四是狠抓环境风险防控,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源开展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与成都经济区其他七市建立了环境应急协调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在48户企业储备了应急物资。五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1-8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件、是去年全年的6 倍,处罚金额203 万元,是去年全年的4倍。对24户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向18户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改正;对1户无证排污的业主,3起在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仍不尽合理,全市排污强度是全省的2.89倍,排污总量较高,历史遗留的突出环境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滞后,乡镇污水处理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重道远,岷江流域总磷指标还没有达标。三是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较重,由于眉山建市较晚,城市建设和道路建设任务较重,加之城区没有绕城公路,建筑扬尘、交通扬尘、道路扬尘对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四是环保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大部分工业园区、乡镇和街道都没有配备环保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调结构。加速淘汰造纸、建材、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转型发展,降低全市排污强度和排污总量。

(二)抓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全市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提升达标水平,减少排污总量。

(三)上设施。继续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快城市和场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质量,腾出发展容量。

(四)重考核。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环境保护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对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考核。

(五)强机制。逐步建立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制机制,营造环保统一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在全市所有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街道配备环保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延伸环境监管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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