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人发〔2015〕26号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绿海明珠、千湖之城、
百园之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以下简称三大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坚持规划引领,注重特色和精品工程打造,统筹各方资金,齐心协力推进三大工程,实现了三大工程助推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眉山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眉山对外影响力,让百姓受了益。但三大工程还存在档次和品位有待提升、进展不平衡、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为进一步促进三大工程的推进,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绿海明珠方面
(一)全面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绿海明珠大会战明年告一段落,在持久抓好绿量持续递增的同时,把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作为重点,实现速效兼顾,量质并举,品质为先。
1.在城区打造绿化、文化特色街,力争城市每条道路都有自己的主基调和特色,有不同的季相景观。新城区域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在注重绿的同时,更加注重彩化香化,把特色文化符号烙印在建筑小品上。老城区要在不破坏现有绿的前提下,坚持适度改造,增绿添彩,实现老树换新颜。要继续开展好“绿色庭院”“绿色家园”等创建活动,特别是要注重老城区乱搭建楼顶的绿化改造,打造出以点、线、面相互结合的立体绿化景观。
2.提升沿路沿江及重要道路节点的绿化档次。借鉴省道106线做法,提升通道绿化的厚度,适当增加彩化。对沿江和饮水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绿化,要以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为标准来植绿。
3.因地制宜做好农村、集镇、庭院绿化,巩固一村一品打造成果,栽植瓜果或蔬菜,减少人为痕迹,体现乡土气息,达到林业增绿、农民增收。
4.继续抓好工业园区绿化,按照建设生态园区标准,合理配置花草树木和休憩小品,提升园区形象。
(二)进一步加大破坏绿化行为的查处。继续落实市委乱砍树木的干部慎用、不用的政策,强化爱绿护绿理念。工程建设、道路改造要科学论证树木保护和移栽,让树成为一座城市历史的见证。加大门前绿化责任制落实,严肃查处一些商贩和企业私自破坏树木的行为。
(三)解决通道绿化用地难问题。对已建成道路的通道绿化用地的土地租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建成道路将要实施的绿化,政府统一规划并发放栽植经济林或果树苗子,让农民管理收益,并记入区县绿化考核内容,保证绿化成果。对将新建的道路,把绿化通道用地一并征收,减少后续租地带来的连锁问题。
(四)绿化工作要坚持本土树种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自然野趣,防止贪贵求洋。
二、千湖之城方面
(一)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1.要切实抓好眉山城区的东湖、北湖和仁寿县龙池寺水库等未完工程的建设工作,落实专人,集中分析解决制约进度的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做深做细做实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为向上争取国家资金和为工程按时顺利推进打下基础。针对国家水利工程资金的调整,如汤坝电站、东湖等一些对提升城市景观、兼蓄灌溉、通航、发电的水利工程,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可积极实行发行债券,与企业合作等方式,早日开工,加快推进,早见成效。
(二)充分挖掘利用水利工程资源,实现功能多样化。在不影响水利工程主体功能的前提下,注重自然性,科学规划一些科普性、野趣性和亲水性项目,体现旅游休闲功能。尤其是纯灌溉的水利工程,要从景观性、生态性来着眼利用,从单一的灌溉功能转向资源利用的多功能。
(三)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好水质。对仁寿黑龙滩、洪雅雅女湖和青衣江等一些水质较好的区域,要采取更严的举措加以保护,严禁不经科学论证的旅游开发。对一些目前水质较差的区域,采取污染治理、绿化涵养、安全饮水工程等措施,逐步加以改善。特别是要加快东坡湖湿地公园水质改善,让这一民心工程锦上添花。
三、百园之市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提升百园之市规划。坚持“注重差异化、特色化,避免同质化”原则,修改完善百园之市规划,达到形态、业态、文态、生态四态合一,发挥综合效益。要根据人口、产业发展等,合理布局百园之市,杜绝修建面积大、业态单一、功能不适用的园。尤其是在旧城改造时,防止人员增加而园的数量不增。同时,要跳出117个园目标,各地根据实际,在规划部门指导下,可在一些人口聚集的地方新建和改造一些广场。
(二)深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坚持行业标准,海纳百川,集思广益,充分吸纳林业、水务、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因一些行业标准设计过低而造成园建好就遭自然灾害损毁。
(三)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投资多元化、运营长效化,在规划设计上要合理配置经营设施,达到以园养园的目的。要积极发行城投债券、整合一些涉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参与百园建设和运营。学习东坡秦家镇建园模式,多渠道引导或募集民间资金建园。
(四)加大建成后百园之市的管理力度。要改变重建轻管现象,建立健全园内管理制度,配备物资、人员、经费,落实管护经营责任,实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集镇的“百园之市”管理。建立项目提前介入管护机制,在方案设计、施工、验收中,林业、水务、住建和城管等部门提前介入,便于后续管理。强化资金保障,采取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或出租园内设施所产生的收益方式,维护后续运行。落实项目管护责任,严格执法整治,严肃查处乱搭乱建影响百园成果的行为。
附件: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9日
附件
关于全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15年11月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9月上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彭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组成的“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以下简称三大工程)调研组对三大工程推进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把市委确定三大工程建设终极目标及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作为重点,深入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实地调研了12个在建项目,通过召开市、区县政府座谈会、查阅资料和收集洪雅、丹棱、青神推进三大工程翔实资料的方式,全面掌握了三大工程推进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市、区县政府按照市委提出的“提升城镇竞争力,让三大工程永续惠及子孙后代”的标准,坚持规划引领,注重特色和精品工程打造,统筹各方资金,齐心协力推进三大工程,实现了三大工程助推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眉山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眉山对外影响力目标,深受百姓拥戴。但三大工程存在档次和品位有待提升、进展不平衡、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注重规划设计,保证了三大工程建设的科学性。
统筹编制“三大工程”总体规划或建设标准。市政府把三大工程放在城乡统筹发展、生态建设和民生工程中来谋划,注重三者有机结合,编制了《眉山市绿海明珠建设标准》《眉山市水系建设与保护规划》《眉山市百园规划》等30余项规划和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单位科学有序推进三大工程。
区、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统筹编制了片区绿化、水系和百园之市规划,特别是重点项目规划设计。如,仁寿县编制了以城市湿地公园为核心、以包家河带状公园—中央水体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文化公园—响水六坊公园为轴线的城市生态水体文化长廊等详细规划,避免同质化建设。
(二)坚持高质量,三大工程朝着市委既定目标推进。
绿海明珠建设目标基本实现。2013年以来,市、区县政府按照既提升品质,又加快进度的要求,围绕“城镇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网化、新村林果化”目标,实施春、秋季绿化大会战,促进了“两带十园”“十大休闲广场”“十大生态街景”“百个绿色小区”“百村绿色家园”等绿化工作。截止8月,全市累计建成公路“绿带”148.15公里,“拥翠广场”30余万平方米,“绿色家园村”56个,新增绿地面积30余万亩,营造林40余万亩,全市城乡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达到50.1%、45.97%。市委既定明年实现的目标能够今年基本实现。
“千湖之城”强力推进。市、区县政府及有关单位以“增水、活水、见水、碧水、甜水”为核心,加大大水体、大水域打造力度,全面提升水资源储备及调配、水生态修复、水环境净化、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截止8月,全市累计完成病险水库整治104座,中小河流治理31.4公里,堤防加固整治16公里,“四引”工程建设146处,山平塘整治1600口,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74.39平方公里。
“百园之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各地各单位注重百园之市建设选址,强化功能多样性和特色差异性,着力抓好旅游景区公园、农业休闲观光公园、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建设,逐步实现“一城多园,一镇一园”。截止8月,全市累计已建成和在建公园87个,占规划目标的74.36%,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品质眉山奠定了基础。
(三)集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推进三大工程的氛围形成。
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积极作为推进三大工程。市、区县政府每年初层层签订目标责任,落实了具体责任领导,有效整合涉农、新型城镇化等项目资金来建设三大工程。各部门在直接联系群众、家园绿化建设活动中积极参加增绿活动,全市承担联系服务群众任务的655个单位、部门的近2万名干部职工到联系村义务植树2万余亩。
采取绿海明珠建设直播大会、干部示范带动等渠道,发动群众义务植树1200万株。干部群众自发爱绿护绿意识得到增强,破坏绿化行为大大减少。
调动一些社会资金促进三大工程建设。如:东坡区秦家镇发动在外发展的企业家捐资,修建了秦家广场;彭山区采取资本下乡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在城区周围种植常绿的红心柚,不仅给城市增添了绿肺,还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仁寿县发行城投债券12亿元,主要用于三大工程建设。
(四)坚持效益优先,三大工程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初现。
市、区县政府在实施“三大工程”时,做到三大工程规划与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土地开发价值结合起来。如,彭山区将绿海明珠、千湖之城规划与农业产业规划、农村基础设施规相衔,发挥出了造林绿化、湖泊和沟渠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帮助带动作用;仁寿县的百园之市建设做到了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在重大园林项目周边布局商住建设用地,大大提升了土地开发价值。
“三大”工程建设体现了“见人见物”的理念,改善了眉山生态环境,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如,眉山城区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特别是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建成后,改善了眉山宜居环境,展示了眉山城市形象。每天散步的群众大嘉点赞,尽管东坡湖水质还没有彻底整治,但再也听不到群众的骂声。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绿海明珠方面
1.绿海明珠建设档次亟待提升。目前,全市绿海明珠建设绿量上去了,但提升品位的彩化香化、景观化远远没有做足、做够。主要表现:1)城区、县城的特色道路景观、生态绿地景观、多彩立体景观等尚未形成。2)部分通道绿化色彩不明显,绿化厚度不够;3)个别集镇绿化、乡村绿化照搬城区绿化,给树建围栏、上花坛,没有乡土气息,与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不协调;4)个别工业园区绿化沿道路只建草坪而树的量少,达不到生态园区建设标准。
2.破坏绿化行为时有出现。主要是城区、集镇的一些商户因树木长大遮挡门面而影响生意,把枝丫砍光,只留顶端极少部分,或注入毒液腐蚀掉树木。一些企业为方便进出,擅自开路口破坏绿化。
3.通道绿化用地困难,租用土地后连锁问题较多。目前实施的通道绿化,主要是与农民协商,实施租金补贴方式,才能把树栽植下去。随着市场变化,如果租金低于农户种地收入,加上树木长大要遮荫,农民随时要求提高租金或破坏长势很好的绿化,降低通道绿化景观效果。
(二)千湖之城方面
1.部分重点工程推进较迟缓。水利项目工程前期论证多,加上前期工作做得不够深入,国家对新建水库中央投资部分政策做了调整,经济下滑导致地方财力下降,使个别项目形象进度出不来或至今无法开工。如,眉山城区的东湖、北湖和仁寿县龙池寺水库还停留在前期工作或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2.水利工程项目注重了灌溉功能,而景观化、生态化的兼顾力度不够。导致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上对功能的多样性、科普性和野趣性、亲水性缺乏。
3.部分水利工程、河段水体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如,思蒙河、澧泉河水质较差,尤其是澧泉河水因水质差被媒体曝光;眉山城区的东坡湿地公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漂浮着绿色浮状物,有臭味。黑龙滩水库东风渠来水水质不稳定,漂浮物多。
(三)百园之市方面
1.百园之市规划急需完善提升。主要表现:主题重复,同质化严重。如,眉山城区苏洵、苏辙公园挖掘东坡文化不够,特色差异性没有彰显;一些县城的湿地公园,在风格上也模仿东坡湿地公园,在规划上都想建水舞秀类的音乐喷泉;业态单一无特色,留不住游客。如,仁寿响水六坊,借鉴都市近郊生态体验农业,能留住大人、小孩亲自体验的农耕文化、慢生活类休闲产业等缺乏,让游客来了简单观光后一走了之。对集镇建园面积做了不低于10亩的规定,有些造成浪费。
2.百园之市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积聚林业、水务、住建等有关行业部门意见不够,导致产业、生态、文化脱节。
3.百园之市建设资金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较少。
4.重建轻管,管护机制缺乏。一些集镇公园建好后缺乏管理,杂草丛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后期管护费完全靠政府投入,没有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社会资金来解决管理费用。
四、建议意见
(一)绿海明珠方面
1.全面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绿海明珠大会战明年告一段落,在持久抓好绿量持续递增的同时,把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作为重点,实现速效兼顾,量质并举,品质为先。
(1)在城区打造绿化、文化特色街,力争城市每条道路都有自己的主基调和特色,有不同的季相景观。新城区域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在注重绿的同时,更加注重彩化香花,把特色文化符号烙印在建筑小品上。老城区要在不破坏现有绿的前提下,坚持适度改造,增绿添彩,实现老树换新颜。要继续开展好“绿色庭院”“绿色家园”等创建活动,特别是要注重老城区乱搭建楼顶的绿化改造,打造出以点、线、面相互结合的立体绿化景观。
(2)提升沿路沿江及重要道路节点的绿化档次。借鉴省道106线做法,提升通道绿化的厚度,适当增加彩化,形成横看像一堵墙,纵看像舞动的龙。对沿江和饮水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绿化,要以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为标准来植绿。
(3)因地制宜做好农村、集镇、庭院绿化,巩固一村一品打造成果,栽植瓜果或蔬菜,减少人为痕迹,体现乡土气息,达到林业增绿、农民增收。
(4)继续抓好工业园区绿化,按照建设生态园区标准,合理配置花草树木和休憩小品,提升园区形象。
2.进一步加大破坏绿化行为的查处。继续落实市委乱砍树木的干部慎用、不用的政策,强化爱绿护绿理念。工程建设、道路改造要科学论证树木保护和移栽,不盲目,让树成为一座城市历史的见证。加大门前绿化责任制落实,严肃查处一些商贩和企业私自破坏树木的行为。
3.解决通道绿化用地难问题。对已建成道路的通道绿化用地的土地租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建成道路将要实施的绿化,政府统一规划并发放栽植经济林或果树苗子,让农民管理收益,并记入区县绿化考核内容,保证绿化成果。对将新建的道路,把绿化通道用地一并征收,减少后续租地带来的连锁问题。
4.绿化工作要坚持本土树种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自然野趣,防止贪贵求洋。
(二)千湖之城方面
1.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1)要切实抓好眉山城区的东湖、北湖和仁寿县龙池寺水库等未完工程的建设工作,落实专人,集中分析解决制约进度的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做深做细做实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为向上争取国家资金和为工程按时顺利推进打下基础。针对国家水利工程资金的调整,如汤坝电站、东湖等一些对提升城市景观、兼蓄灌溉、通航、发电的水利工程,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可积极实行发行债券,与企业合作等方式,早日开工,加快推进,早见成效。
2.充分挖掘利用水利工程资源,实现功能多样化。在不影响水利工程主体功能的前提下,注重自然性,科学规划一些科普性、野趣性和亲水性项目,体现旅游休闲功能。尤其是纯灌溉的水利工程,要从景观性、生态性来着眼利用,从单一的灌溉功能转向资源利用的多功能。
3.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好水质。对仁寿黑龙滩、洪雅雅女湖和青衣江等一些水质较好的区域,要采取更严的举措加以保护,严禁不经科学论证的旅游开发。对一些目前水质较差的区域,采取污染治理、绿化涵养、安全饮水工程等措施,逐步加以改善。特别是要加快东坡湖湿地公园水质改善,让这一民心工程锦上添花。
(三)百园之市方面
1.进一步完善提升百园之市规划。坚持“注重差异化、特色化,避免同质化”原则,修改完善百园之市规划,达到形态、业态、文态、生态四态合一,发挥综合效益。要根据人口、产业发展等,合理布局百园之市,杜绝修建面积大、业态单一、功能不适用的园。尤其是在旧城改造时,防止人员增加而园的数量不增。同时,要跳出117个园目标,各地根据实际,在规划部门指导下,可在一些人口聚集的地方新建和改造一些广场。
2.深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坚持行业标准,海纳百川,集思广益,充分吸纳林业、水务、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因一些行业标准设计过低而造成园建好就遭自然灾害损毁。
3.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投资多元化、运营长效化,在规划设计上要合理配置经营设施,能够达到“贷出银行的钱、激活民间的钱、争取上面的钱”目的,达到以园养园的目的。要积极发行城投债券、整合一些涉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参与百园建设和运营。学习东坡秦家镇建园模式,采用赋予冠名权或给予政治地位形式,多渠道引导或募集民间资金建园。
4.加大建成后百园之市的管理力度,要改变重建轻管现象,建立健全园内管理制度,配备物资、人员、经费,落实管护经营责任,实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集镇的“百园之市”管理。建立项目提前介入管护机制,在方案设计、施工、验收中,林业、水务、住建和城管等部门提前介入,便于后续管理。强化资金保障,采取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或出租园内设施所产生的收益方式,维护后续运行。落实项目管护责任,严格执法整治,严肃查处乱搭乱建影响百园成果的行为。
抄送: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