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1)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
关于《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草案)》和《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名单(草案)》的说明 …………………………………………………..(3)
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4)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石玉东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结果的报告………………………………………………………..(5)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6)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7)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8)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朝华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9)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0)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1)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6年1月19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议程共3项:
1.审议表决人事任免议案;
2.补选1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3.审议表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陈大权、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秘书长徐智勇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主任主持,李永高副主任主持了相关议题的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列席会议。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6年1月19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泽洲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和《补选眉山市
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候选人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6年1月19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代工委主任 王仲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和《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眉山市选举产生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葛兆军(省电力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因工作变动调离四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市委推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石玉东同志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根据市委推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石玉东同志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
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上《选举办法(草案)》,是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制定的。依照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关于“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名额相等”的规定,本次会议补选,采用代表候选人名额同应选名额相等的办法进行。
以上说明连同《选举办法(草案)》和《候选人名单(草案)》,请一并审议。
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2016年1月19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在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补选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候选人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二、本次补选采用候选人名额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的办法进行。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另选他人时,必须先对候选人表示反对,再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划上表示赞成的符号。
会场设投票箱1个,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按座位依次投票。
四、选举设监票人1名,由会议主持人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经全体会议通过。监票人在会议主持人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五、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为废票。
六、代表候选人获得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七、本办法经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后施行。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石玉东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补选石玉东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川组任[2016]50号、中共眉山市委眉委[2016]7号文件精神,依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19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选石玉东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2人;发出选票32张,收回选票32张,有效票32张。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石玉东获得赞成票32张,超过半数,依法当选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仲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洪雅县选出的市三届人大代表刘楠因工作变动调离眉山市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楠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6年1月18日洪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补选张能为市三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张能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报请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66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洪雅县选出的市三届人大代表刘楠因工作变动调离眉山市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楠的代表资格终止。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张能为市三届人大代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张能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66名。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三十三次会议
2016年2月29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议程共3项:
1.审议表决关于接受宋朝华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2.审议表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审议表决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陈大权、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秘书长徐智勇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主任主持,李永高副主任主持了相关议题的会议。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宋朝华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2月29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动,宋朝华提出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宋朝华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6年2月29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仲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仁寿县选出的市三届人大代表宋朝华因工作变动调离眉山市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宋朝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6年2月29日上午仁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补选罗佳明为市三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罗佳明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报请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66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仁寿县选出的市三届人大代表宋朝华因工作变动调离眉山市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宋朝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仁寿县人大常委会补选罗佳明为市三届人大代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罗佳明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66名。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