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09-06 10:18


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 8 30 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杨志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审慎客观求实,推动建立审计容错机制,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推进政策资金落地见效,有效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保障和促进作用。审计表明,市政府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87亿元,总支出63.89亿元;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83.1亿元。自去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处理结果后,审计发现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91亿元,审计整改建议被采纳97条,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移送处理事项14件。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分配、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和政府性债务等情况,同时对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预算编制分配管理不够严格,省财政提前通知下达市本级专项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少编1.7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到位率未按要求逐年提高。二是市本级财政应缴未缴国库预算收入9479.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三是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有所增加,其中暂存款规模较上年末增加了136%。四是市本级财政资金276.7万元结余时间超过两年,2013年省财政预下达市财政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8.8万元结转至今未安排使用。

    二、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市民政局等20个单位进行了抽查,对市财政局等4个市级单位开展了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准确性不够,有两个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4万元。二是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完整准确,2个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草案编制数与账面数不一致,4个市级部门往来账374.31万元及固定资产21.8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三是部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不规范,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资金3.17亿元。四是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存在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如某单位未及时征收房屋租金5万元,还存在用不合规票据收取代养服务费(非税收入)问题。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审计核实,2015年至2016年一季度,21个省、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2.13亿元,总体情况良好,但审计也发现省重点项目洪雅至峨眉山公路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欠缴失地农民社保资金和虚报完成投资额等问题,审计已向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发送整改函责令整改。二是密切关注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实效,通过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市本级促进收回存量资金6.65亿元,落实配套资金7866万元。三是加大对简政放权情况的审计监督。四是着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和机制制度健全完善,推动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购房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审计表明,2015年,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止滑回升,实现了群众、企业、政府三方共赢。政策实施以来的20155-12月,眉山中心城区商品房成交18668套。但审计也发现有30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在中心城区购房领取补贴共计75.7万元,对此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目前收回7人违规领取财政补贴17.64万元。

    (二)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5年,各级各部门在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享受住房补贴、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未及时清理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等问题,其中某县1名在职乡镇领导干部虚报冒领1万元。二是项目推进缓慢和监管不到位。某区成乐高速路出口棚户区改造工程由于拆迁不力等原因未及时完成建设任务,3个区县的4个项目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改变建设批复内容等问题。三是部分资金和住房闲置。至2015年底,全市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74亿元未安排使用已闲置超过1年,有68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年。四是建设任务未完成和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个区县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基本建成任务987套。某区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向11名已逝拆迁安置人员支付过渡费2.8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各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至20167月底,已统筹使用资金1.26亿元,追回被骗取挪用资金25.47万元,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8.85万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资格188户,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169套,移送处理相关人员11人。

    (三)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对彭山区、仁寿县2013年至2014年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资金与项目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两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方针政策,较好地保障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设施的正常运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污水处理费未上缴县财政,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合规,未按规定比选或公开招投标,未按照立项批复内容进行工程建设,资产未入账核算管理。三是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有3个项目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水平。

    (四)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专项审计情况。2015年,全市地税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勤征细管,组织地方收入64.69亿元,较上年增长4.29%。但审计也发现全市地税机关存在应征未征税款、漏征税款等问题。截至2015年月底,全市税务机关应征未征税款2.9亿元(包括市本级125.47万元)。今年审计重点关注的驾校行业漏征营业税418.28万元。

    (五)丹棱县财政运行审计情况。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对丹棱县2014年度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丹棱县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支出管理日趋规范,重点支出和公共服务基本支出的保障明显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存在基金预算支出未明确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部分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二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够。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压缩财政往来款及结余项目资金3171.45万元。三是部分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县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后县财政未在30日内将批复预算下达各部门和单位。四是欠缴部分失地农民社保资金。县财政欠缴失地农民社保资金738.8万元。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自去年7月以来,共对12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包括根据省厅授权对丹棱县委书记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过程中,慎重行使手中权力,尤其是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从审计整改来看,各被审单位采取增设财务内审机构、完善制度等措施强化监督,提高管理能力,整改成效突出。

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在部门决算审签、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情况里反映。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情况。截至20166月,由我市承担的项目已完工27个,完工率达到100%;累计完成投资18.16亿元。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158月至20167月,市本级对总投资17.7亿元的3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减投资2.89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和其他违规问题金额4645.3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单位监管工作不到位。多数建设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也未督促监理及过程控制单位按合同认真履职。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一些建设单位的财经法纪观念淡薄、依法办事意识不强,违规签订合同、未经批准超概算以及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外资项目审计。审计表明,全市外资项目建设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基建财务法律、法规,较好的执行了项目计划,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擅自调高项目建设标准、且未按规定履行国内审批手续等问题,目前问题已整改。

    七、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是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二是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完善预决算编报工作。三是适度控制债务规模,切实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3090311     邮箱:msrd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