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江建明率队莅眉,开展《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副主任李永高,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陪同参与调研。

调研组前往天府新区青龙法律服务所、东坡区浩然法律服务所、东坡区正义法律服务所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了上述三所的从业人员、收案登记、制度管理等运行情况。

下午,调研组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市级相关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代表、律师代表、协会代表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会各方围绕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功能完善,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确定等内容展开深入研究及讨论。调研组相关领导指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有效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重要一环,本次调研点位选取精准,相关部门和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所作发言重点突出,针对《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该条例修改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李永高副主任主持座谈会并指出,相关部门要以此次省人大立法调研活动为契机,认真领会省人大立法调研组的要求,持续推进专项工作,继续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建言献策。(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