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眉山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实施评估情况的报告

2016-12-16 17:08


 

关于眉山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实施评估情况的报告

2016427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刘友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于201210月获省政府批复, 201410月国务院同意眉山市彭山县撤县设区,按照《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市开展了《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实施情况评估,形成了《〈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主要内容

(一)评估期限和范围。本次评估期限为2009-2015年,评估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

(二)评估的主要方面。重点从评估期内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总体规划内容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机制评估三个方面,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考虑彭山划入市区,也对彭山近年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梳理了我市当前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方向。

二、《评估报告》的结论

(一)实施的成效。城市性质不断强化和落实,城市职能内涵不断得到提升,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基本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设定的目标。具体表现在:

1.城市发展方向、总体用地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基本符合。岷东新区跨江东进、现代工业新城向西拓展顺利推进,三大片区格局已经逐渐成型,空间结构基本遵循城市总体规划逐步完善,城市多组团建设成效显著,产城关系有待进一步优化。

2.城市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高速公路建设大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日益完善,城市路网骨架基本建成;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设施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建设。

3.城市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成效显著。城市新区住宅小区品质较高,公共服务设施有了很大提升。今后公共服务设施仍需进一步提高。

4.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情况良好。环境和资源大部分指标达到城市总体规划设定目标,但水资源部分指标有所恶化,需改善。

5.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进较好。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得到较好的保护,但需按照第三次文物普查,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

6.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各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全面完成,实现全覆盖,有力支撑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

7.公众问卷调查显示:眉山市民对城市公园广场、城市道路、城市景观特色、对外出行便利性等方面评价较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眉山处于工业化大发展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快速拓展和集聚发展的要求迫切,在城市建设实施过程中,与城市总体规划相比呈现了一些变化和阶段性问题。具体表现在:

1.发展路径。发展理念和模式仍是延续传统发展路径,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2.市域空间发展。总体结构符合规划,主要轴线得到强化,但西部纵轴发展不明显,西部向成都发展的方向明显强化,但相应的交通支撑不足 ;重点镇培育不足,存在规模较小的问题;眉彭青都市带各组团之间缺乏协调发展机制,眉彭青一体化发展滞后。

3.城市空间布局和建设。东坡与彭山的空间发展缺乏协调,在发展方向、空间对接等方面未能实现有效对接;为支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框架明显拉大,工业用地拓展规模大、布局有所调整,原规划产城布局关系要相应做调整;在快速建设中,部分用地不够集约、建设品质未得到有效管控;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相对不足;城市发展更多占用新增用地,存量用地改造推进迟缓。

4.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城市总体规划需要相应调整规划目标、城市发展时序、阶段推进重点等内容。

(三)原因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偏差,主要有以下原因:

1.经济发展模式有待改善。眉山的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在近年经济产业发展中,总体仍是传统产业扩张的方式,经济总量提升明显,新兴产业发展也有起色,但产业的发展质量、环境友好性提升仍不足,产业用地的集约性不够。

2.宏观背景和外部因素影响。眉山市域发展整体受成都中心城区和天府新区强力带动,呈现向成都集聚的特征,与原规划相比较,呈现了市域发展轴的偏移;近年来,宏观发展背景发生变化,以及眉山面临成都产业转移、天府新区带动的影响,眉山经济发展对工业发展的需求在近年得到迅速拓展,影响城市空间和用地发展。

3.城市建设实施的原因分析。眉山城市发展整体处于拉开框架,以大规模用地拓展为主的阶段,增量用地以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的连片发展为主,大量用地处于启动建设阶段,对人口的吸纳尚未发挥效果,导致中心城区人口增长不及规划预期;有限的城市建设资源主要投入基础设施、用地整理、重点项目工程等环节,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内涵发展的投入不足,城市发展更多占用成本更低的新增用地,存量用地改造推进迟缓;城市空间发展多个管理主体,城市用地管理和规划实施难以有效统一。

(四)总体结论。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较好,各类强制性指标、空间管控、设施建设、文化保护等基本符合要求,水环境、绿地建设、部分市政设施和防灾设施还需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

三、修编论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5种可修改总体规划情形的规定,经本次规划评估,眉山城市总规符合第2条“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第4条“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两种情形。因此,建议依法对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四、主要修编方向和未来工作完善建议

(一)工作思路

1、按照国家新时期要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完善眉山发展思路和规划指引,完善眉山长远发展框架。

2、保持规划延续性,注重优化提升。

3、坚守刚性底线,注重规划管控。

4、突出多规融合

5、注重存量挖潜,节约用地,提高用地效率

6、强化特色和品质提升

7、关注城乡统筹和乡村发展

(二)规划期限

对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本次规划期限建议至2030年。

(三)拟修改完善主要内容

1)构建开放眉山格局,完善城市定位与职能;

2)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城乡统筹和规划管控;

3)建设绿色人文眉山,完善城市特色研究;

4)推动创新眉山建设,构建产业新体系,培育发展新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5)加快共享发展,完善设施建设,强化民生保障;

6)优化调整大眉山城区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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