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1-01-05 09:06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会期预计3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四、审查和批准眉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五、审查眉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六、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对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眉山市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选举事项。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3090311     邮箱:msrd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