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按照“两个率先”要求,立足片区外“插花式”贫困实际,走出了一条片区外扶贫的眉山路径。但是,全市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较重,为确保2017年脱贫任务率先完成,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持续加大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彭山、丹棱、青神三个区县要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东坡、仁寿、洪雅三个区县要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加强对已脱贫对象的跟踪管理,以实现稳定脱贫。
二、坚定不移推进统筹城乡眉山模式。大力推行土地信托流转模式,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结合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引导和鼓励贫困户进城入镇居住,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大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其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增加现金收入。
三、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入驻;增加村级电商网点建设,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引导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农业季节务工等方式稳定增收。
四、着力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盘活农村“沉睡”资源,探索财政资金形成的路、渠等农业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经营的具体方式,增强资产收益扶贫;引导鼓励村集体整理和经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闲置资产,努力让沉睡资源变活生钱。
五、加强扶贫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让精准扶贫法规政策家喻户晓;健全学习机制,使扶贫干部全面系统掌握扶贫政策和要求,切实解决“帮扶谁”“谁来帮扶”“怎样帮扶” 的问题;强化感恩励志教育,不断增强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
六、规范统计、考核、帮扶要求。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工作的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变化大,检查多、会议多、考核多等问题。强化对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督查考评。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向扶贫项目资金“伸手”的违法违纪情况。妥善解决好脱贫攻坚领域的信访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18年4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