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保障地方立法质量,4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出席会议并作开班动员和专题辅导。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法制委、法工委负责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原副主任委员、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王希龙以《坚持法规地方特色 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主题作辅导授课。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分别就地方立法工作相关技术规范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
李永高讲解了地方立法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应当遵循的原则,并就下一步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李永高指出,地方立法工作属于创新型工作,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攻坚中前行,在砥砺中成熟,我们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排除工作中的误区,才能开创更好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要做到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树立立法自信;找准定位,明确范围,科学民主立法;尽职履职,互相配合,开创工作局面。 (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