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跟踪监督 让监督找准“重心”

2012-03-12 00:00


委派跟踪监督 让监督找准“重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民主法治十五条”,进一步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3月起开展委派跟踪监督工作,对开县的部分重点项目委派跟踪监督小组和跟踪监督员进行监督。

化“虚”为“实”
凸显监督重点

按照《监督法》规定,人大行使监督职权主要是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质询和询问等方式,对“一府两院”履行职能和执行工作报告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等进行监督。由于监督内容的广泛,人大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往往有一种找不到监督重心的感觉。委派跟踪监督恰好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将监督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具体的工作和项目上,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连续的、不间断的监督,从而更全面地掌握工作的推进情况,更容易把握监督的关键环节,使人大监督由“虚”变“实”,监督更具体、更到位,更有利于积累监督经验,增强监督能力,确保监督实效。

化“整”为“零”
搭建履职平台

“民主法治十五条”中明确指出,要“有效实施人大的法律监督”,“组织代表积极参加检查监督活动”。我们以人大“两室五委”为基础构架,成立了由相关委室分管领导为组长,委室干部、部分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为成员的五个跟踪监督小组。跟踪监督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并受人大常委会的委派,对相关工作和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同时,邀请一定数量履职意识高、履职能力强的人大代表作为外围委派跟踪监督员。通过这种形式,既将人大的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具体监督的工作和项目细分到各个跟踪监督小组,进一步拓展了监督信息渠道,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又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检查监督活动搭建起新平台,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化“静”为“动”
形成监督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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